丈夫比妻子大28歲,感情破裂要離婚,女方分走60%財產

2020-09-09 大時代資訊

文丨袁秀 審丨易桉

近日,據白雲法院稱,審結了一起訴訟離婚的案件,案件的主人公是一對相差28歲的「老夫少妻」,男方比女方大了整整28歲,他們在婚後也是保持了一段美好的婚姻生活的,但是去年,由於兩個人在生活上的摩擦,以及男方存在非法轉移夫妻共同財產,女方提出了離婚,男方在同意之後卻向又法律提交不離婚申請,同意離婚之後就反悔,是因為還有感情還是因為財產?

男女雙方因感情破裂,法院判決上是可以同意離婚的。婚姻是兩個家庭的大事情,兩個人在一起組成家庭,本來就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既然雙方都沒有感情了,婚姻的持續也是沒有意義的。

感情破裂離婚

法院方認為,夫妻雙方因感情破裂是可以離婚的,夫妻在婚後應當共同維護夫妻感情。小夏在提出離婚後,老葉也是同意了。後續老葉卻又向法院提交了聲明,表示自己不想離婚,只是因為一時之氣而離婚的,但是老葉在之後並沒有採取任何措施去緩和夫妻感情關係。

老葉之所以後悔離婚,說到底還是不想出錢,而且老葉在婚內存在惡意轉移婚內財產的問題。

根據民法典顯示,夫妻離婚分為雙方自願離婚和訴訟離婚,訴訟離婚需要法院協調的離婚形式。本來小夏和老葉採取主動離婚的方式,對於兩個人來說都是緣分到底的最好的結局。婚姻的經營是兩個人共同維持的,如果在感情上已經無法支持下去了,也就是沒有緣分了,何必要繼續下去這樣的生活或者是婚姻呢?

惡意轉移財產

小夏和老葉於2015年登記結婚,雖然兩個人相差28歲,但是戀愛的熱情讓他們選擇結婚,之後他們喜得一子,老葉算是老來得子,非常的高興。但是這樣的幸福婚姻並沒有持續太久,兩個人在生活中經常因為生活習慣不一樣而吵架。

2019年的時候他們兩人決定購置新房,於是賣掉了原來的房子得到將近600萬。可是,老葉卻將其中380萬元給弟弟做投資用,並且是隱瞞著小夏,之後在小夏發現大筆資金不見了,在不斷逼問下老葉承認將錢給了弟弟做投資。

之前就因為生活上不和吵架現在可是越演愈烈,兩人分居。在多方考慮下,小夏提出了離婚,對於兒子的撫養問題,小夏進要求老葉支付撫養費40多萬元。

由於老葉確實存在惡意轉移財產的行為,而且財產高達三百多萬,法院認為小夏可以多分,酌情小夏佔有60%、老葉佔有40%的比例的方式分割。共同的孩子由小夏撫養,老葉支付每月撫養費至18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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