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離婚糾紛案判決書引起了人們的關注。陝西一女子稱結婚40年常被丈夫打罵,忍到仨子女成年後起訴離婚。法院認為夫妻生活40載,應珍惜來之不易的幸福晚年,只要雙方互諒溝通仍是一個美滿的家庭,駁回了女子離婚訴求。
乍一看判決書,我以為是假的,兩個明顯的錯別字躍然紙上……然而,這確實是真的。
好了言歸正傳,回到案情本身。
不知道老太太聽到法官宣讀判決書的一瞬間,是不是和網友一樣懵逼:特喵的,我是有多賤,被家暴40年還覺得幸福?一個人是否幸福,不是來自內心的感受,而是由法官說了算?
法官讓老太太「珍惜來之不易的幸福晚年」,這我倒是贊同,因為老太太的晚年真的來之不易,沒有被老頭虐待致死,也沒有抑鬱而死。
老太太就是為了珍惜晚年,才鼓起勇氣做一回自己,告別這個早已讓她心冷的男人,而法官卻讓她「互諒互讓,相互珍惜」。
面對這個判決結果,雖然網友罵成一片,但是法律界人士有不同的解讀:
根據現行的婚姻法規定,一方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可以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法院可以據此判決離婚。主張自己遭受家庭暴力的一方,有義務舉證對方實施了家庭暴力,但是就目前我們看到的判決文書看來,我們無法得知其是否提供了證明對方長期家暴的證據。
如果沒有提供相關證據,法院一般不會輕易判決離婚。
老太太也許不知道為自己搜集證據,但老頭和三個子女也沒有否認家暴事實,究竟是否存在家庭暴力,大家心知肚明,包括身為女人的法官。
有網友說,大姨,你的好日子來了,既然離不了婚,等老頭病了癱了,你就把這些年受的委屈討回來,可勁打他罵他,而且你有權決定放棄搶救……
可事實呢,誰能保證老頭就病在老太太之前?
俗話說,好人沒長壽,禍害活千年。老頭不同意離婚是因為生活不能自理,需要免費保姆來洗衣做飯,而不是知錯能改,和老太太攜手立黃昏。
往好聽了說,江山易改本性難移;往不好聽了說,狗改不了吃屎。他說話做事,自己爽了才舒心,根本不考慮別人的感受,沒等他病了癱了,早就把別人氣病氣死了。
老太太要是病在老頭面前,不僅報仇的機會沒了,而且很可能被嫌棄拋棄。
我國現行的法律,偏向有產者一方,也偏向武力值高的一方。
我國沒有全職太太,只有家庭婦女,沒有健全的法律保障之下的懷孕育兒家務勞動,還不能稱為一種職業。女人在家庭中付出再多,沒有財產在離婚時也處於劣勢。
本案中的老太太和丈夫白手起家,所有的財產都是婚後所得,即使離婚也是一人一半。
在財產方面,兩人棋逢對手,而在武力值方面,老頭偏高,是施暴者,這就要求老太太自己提供被家暴的證據。
而老太太早先出於法律常識的缺少,或者家醜不外揚的心態,沒有及時收集到手,這就讓老頭鑽了法律的空子。
一個女人會在步入老年時寧願獨自生活,也要離婚,絕不是一時衝動,而是經過了深思熟慮的。
前段時間那位56歲獨自自駕遊的大姨,同樣嫁給一個自私自利的男人,在她幫女兒的孩子帶到上幼兒園,悄無聲息地開車玩去了,還通過直播收穫一大波粉絲。
自駕遊大姨的丈夫,經濟上和她AA制,做家務和養孩子方面卻坐享其成,年老了面對大姨的覺醒,他著急了……顯然大姨的出走是蓄謀已久。
女人在年輕的時候需要男人,而一些男人在育兒、家務、婆媳矛盾面前是無動於衷,讓女人積怨已久卻渾然不知。
男人在年老的時候需要女人,從洗衣做飯到相互陪伴,離開人照顧很難生活快樂,甚至不能自理。
在喪偶人群中,男人失去伴侶平均活三年,而女人卻能再活十年。
婚姻帶給誰的好處更多,誰就且行且珍惜吧。
本案中60歲的大姨,即使離不了婚,也可以放手去做自己,快去找56歲的大姨結伴旅行吧。
感謝你用酷酷的姿勢讀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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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江楠,格鬥場館服務,小說籤約作者,愛好整理收納。做過記者編輯,崇尚極簡生活。慢慢生活,隨心記錄。微信ID:QQ76321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