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甘州區寧和園A區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工作,依據國家、省、市關於經濟適用住房管理相關規定,本著政府讓利、原承購人自願的原則,啟動寧和園A區1-3期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工作。現就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寧和園A區上市交易範圍
本次上市交易範圍為寧和園A區1-3期經濟適用住房。該小區佔地面積186.71畝,1-3期建成經濟適用住房792套、72495.12平方米。其中:2008年一期建成282套(A1#、A5#、A15#、A28#、A30#),共24948.90平方米;2009年二期建成318套(A2#、A6#、A17#、A19#、A21#、A23#、A24#、A26#),共30183.66平方米;2010年三期建成192套(A25#、A27#、A29#、A31#),共17362.56平方米。
二、上市交易價格、補繳的減免費和土地出讓金、出資比例確定
(一)上市交易價格
(二)補繳的減免費用
1.城市基礎設施配套建設費50元/平方米;
2.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23元/平方米。
(三)補繳的土地出讓金
補繳的土地出讓金按照房屋成交額的1%收取。
(四)出資比例確定
根據經濟適用住房配售價格與政府出資額,確定原承購人與政府的出資比例,原承購人應按照政府的出資比例繳納經濟適用住房上市所得價款政府收益部分。
三、上市交易價格時限
(一)2020年確定的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政府指導價格和政府回購指導價格的時限為:實施方案發布之日起,2021年6月30日止。
(二)2021年6月30日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政府指導價格和政府回購指導價格,將根據甘州區房地產市場交易價格的變化,由甘州區住建局會同甘州區發展改革局等主管部門調整,報區政府批准後向社會公布實行。如未調整,繼續按本方案執行。
四、上市交易程序
(一)原承購人向甘州區住建局提出申請,並提交相關資料。
(二)經甘州區住建局審核後,向符合條件的原承購人出具相關書面意見書、《繳費通知單》。
(三)原承購人持經濟適用住房書面意見書、補繳費用的憑證等相關資料到稅務部門繳納稅金後,向不動產產權登記中心申請辦理手續。
辦公地點:甘州區住建局(濱河新區建設大廈704室)
聯繫電話:(0936)8220064
監督電話:(0936)8213502
張掖市甘州區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