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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終「瘋狂」模式
臨近年終,財務人員已經進入「瘋狂」模式,感覺不會再愛了╮(╯▽╰)╭。老闆要求利潤,員工要求報銷,審計人員要求合規,桌上擺滿了各種發票、憑證,真心酸!日記帳、序時帳、各種盤點、催收貨款,忙的焦頭爛額。
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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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年發票
在集團化管控的企業裡,業績考核成為公司無法避開的話題,臨近年終檢查,降本增效成為重中之重,這個時候,財務通常會在12月中下旬即發布通知,停止報銷,等來年再恢復報銷,目的就是為了儘可能壓縮12月的成本費用,使得全年業績指標滿足各單位考核要求。在這種客觀條件下,「跨年發票」成為了必然。
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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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難題
通常財務人員會遇到以下幾種情況:
1.發票開票日期為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但實際報銷日期為下一年。
2.發票開具日期為下一年,但費用列支在上一年。
3.下一年5月31日前,仍未收到上年度列支的費用發票。
以上幾種情況,財務人員應當如何處理?
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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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個慄子
振輝有限公司面臨較大的業績壓力,老闆找到會計小李,要求壓縮成本,小李苦思冥想,給老闆出了個主意,對於一些費用發票,直接放到下一年報銷,12月20日就關帳,不再報銷費用發票。因此,有大約5萬元費用發票未能在當年報銷。主要包含差旅費、水電費、銷售服務費等。到了第二年,這些費用正常進行報銷。
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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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針對上述情形,振輝財稅認為,應當從財務、稅務的角度分類分析。
財務處理方面:5萬元屬於一個「可大可小」的金額,假設振輝有限公司年營業收入10億元,利潤1億元,那麼5萬元屬於明顯微小的事項。因此,財務上可以直接做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 50000
貸:銀行存款 50000
如果振輝公司年營業收入為1000萬元,利潤總額為100萬元,那麼5萬元則會產生較大影響,應當通過「以前年度損益」科目進行調整。會計分錄:
報銷時: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50000
結轉損益: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37500
應交稅費-所得稅 12500
貸: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50000
在資產負債表中,調整「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的金額即可。以前年度損益調整不影響公司本年實現的利潤。
財務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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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問題
針對費用發票跨年報銷的稅務問題,應依據稅務機關的意見進行相應處理,對於公司已在當年列支,但尚未取得發票的事項應當做好登記,在5月31日所得稅彙算清繳前務必取得發票或其他有效憑證,避免納稅調整。金稅三期的「電子眼」將貫穿公司經營業務的全過程。
要求
建議公司嚴格按照會計法的要求,以權責發生制為財務處理準則,對於當期的費用,務必在當期取得發票,若未能取得發票,也應當在帳面進行費用確認,確保公司資產、利潤真實完整,規避補稅、處罰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