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重慶市住建委
近日,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發布一則通報,因508名註冊建造師存在不符合註冊條件情形,被撤銷註冊建造師註冊,相關註冊證書和執業印章作廢,並且違規註冊情況將納入個人誠信記錄。
其中有9人已擔任在建項目的負責人。對此情況,建設委員會要求有關單位在3個工作日內按程序更換符合相應條件的項目負責人。
哪些情形將不予註冊?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申請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註冊的;
(三)未達到註冊建造師繼續教育要求的;
(四)受到刑事處罰,刑事處罰尚未執行完畢的;
(五)因執業活動受到刑事處罰,自刑事處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註冊之日止不滿5年的;
(六)因前項規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處罰,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申請註冊之日止不滿3年的;
(七)被吊銷註冊證書,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申請註冊之日止不滿2年的;
(八)在申請註冊之日前3年內擔任項目經理期間,所負責項目發生過重大質量和安全事故的;
(九)申請人的聘用單位不符合註冊單位要求的;
(十)年齡超過65周歲的;
(十一)法律、法規規定不予註冊的其他情形。
撤銷註冊情況匯總表
擔任在建項目負責人情況表
文件原文:
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於撤銷卞菲菲等508名二級註冊建造師註冊的通報
各區縣(自治縣)住房城鄉建委,兩江新區、經開區、高新區、萬盛經開區、雙橋經開區建設局,有關單位:
經核查,卞菲菲等508名二級註冊建造師存在不符合註冊條件情形,依據《註冊建造師管理規定》第三十一條「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頒發註冊證書和執業印章的」撤銷註冊建造師註冊的規定,我委決定撤銷卞菲菲等508名註冊建造師註冊,相關註冊證書和執業印章作廢,違規註冊情況納入個人誠信記錄。對王大宇等9人已經擔任在建項目負責人的處理,由項目所屬地區縣住房城鄉建委督促整改,並責令有關單位於3個工作日內按程序更換符合相應條件的項目負責人。
特此通報。
附件:1.卞菲菲等508名撤銷二級建造師註冊情況匯總表
2.王大宇等9人擔任在建項目負責人情況表
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