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2日晚發布聲明稱,「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口號具有「港獨」含義,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港區國安法》),望大眾不要以身試法。
聲明指出,昨日(7月1日)有參與違法和暴力活動的人展示或藏有寫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字句的物品。特區政府發言人今日(7月2日)作出以下嚴正聲明:「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口號在今時今日,是有「港獨」、或將香港特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改變特區的法律地位、或顛覆國家政權的含意。
發言人表示,特區政府嚴正譴責任何挑戰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的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禁止分裂國家及顛覆國家政權等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特區政府呼籲社會大眾不要以身試法。
據港媒早前報導,消息人士稱,如果在集會、遊行等活動中揮舞旗幟、喊口號或演講,且內容明示或暗示煽動或教唆分裂國家或顛覆國家政權,例如揮舞的旗幟或橫幅涉及 「港獨」相關圖案、文字等,皆屬違法。另外,由於《港區國安法》是指任何分裂國家或顛覆國家政權的罪行,旗幟或橫幅涉及「臺獨」、「藏獨」、「疆獨」也屬於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