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5月9日訊 「再這麼砸這麼拆,這樓估計快到壽了,希望有關部門能及時制止。」日前,哈市南崗區泰海花園小區14棟全體業主聯名向生活報反映,該樓2單元的地下室在幾年前被開發成旅店,為了通風,旅店竟在樓梯兩側的承重牆上鑿出10個窗戶,前一段,這家旅店把2單元102室買下後,把兩側陽臺全部拆除,又把一樓與地下室之間的樓板砸出一個直徑1.5米的窟窿,貫穿樓上樓下。接到居民的反映後,8日,生活報記者到現場進行了走訪。
現場
承重牆被砸出10個窗陽臺被拆掉改成門
8日上午,記者來到泰海花園小區14棟發現,2單元102室的北陽臺被整體拆除,黑色塑鋼門已安裝完畢,在陽臺附近還堆放著拆除時所產生的建築垃圾。記者轉到樓後發現,102室的南陽臺也被整體拆除了,新安裝上的塑鋼門防護膜還沒有撕掉。透過布滿灰塵的窗戶,記者看到,室內裝修尚未完工,其中,在一個房間的地面上,有一個直徑近1.5米的洞,可以直接通往地下室。走訪時,記者還發現,102室陽臺下左右兩側的承重牆上,有十個長方形的窗戶。
居民呂先生說,2011年至今,2單元的地下室經營了一家小旅店,今年4月末,這家小旅店把2單元102室買下後,不但拆掉了102室兩側的陽臺,還把102室的樓板打通。居民們懷疑,這是一家「黑旅店」,因為在居民樓內開設營業性場所,市場監管部門必須要求商家經過「四鄰允許」,可是,居民們從來沒有在「四鄰同意」的承諾書上籤過字。
居民:
投訴舉報七年至今無果
「承重牆被破壞了,樓板也被破壞了,陽臺也給拆掉了,我們天天提心弔膽。」呂先生說,早在2011年,這棟樓的居民就對該地下室業主私拆樓體承重牆的行為進行了舉報,房產監察部門回覆說已經立案,等候處理。居民們認為這麼嚴重的私拆樓體承重牆事件,執法部門一定會嚴肅處理並令其恢復,然而一直沒有等到小旅店把破壞掉的樓體恢復原貌。七年後,這家小旅店又變本加厲,開始破壞樓體,居民們再一次把情況反映到了南崗房產監察中隊,可是等到的回覆卻是:「已經立案,等待走法定程序。」
採訪中小區居民表示,為了整棟樓體及全體業主的安全,必須儘快恢復承重牆原貌,十個窗戶必須封死。恢復時,必須要有資質的工程技術人員現場監督是否恢復原有設計要求的承重力。
相關部門說法
南崗區房產監察中隊:
「我們只管室內樓板破壞,其他不管」
8日下午,記者採訪了南崗區房產監察中隊隊長宋立民,據介紹,該部門已經接到泰海花園小區居民的投訴,並且已經立案,但尚未給責任人下發處罰通知書,目前正在走法定工作程序。
目前,被破壞的樓體主要有陽臺、室內樓板及地下室,根據執法權限,房產監察部門只能對室內樓板的破壞進行立案和處罰,至於陽臺和地下室,不在房產監察的執法範圍內。「陽臺和地下室歸哪個部門執法?」記者問。對此宋隊長回答說:「陽臺屬於樓體附屬物,應該歸小區物業,地下室歸哪並不清楚。」
泰海花園物業:
「我們是服務型企業,沒有執法權」
隨後,生活報記者採訪了泰海花園小區物業公司潘經理,據潘經理介紹,物業公司屬於服務型企業,沒有執法權限,無論是破壞陽臺、還是室內樓板、地下室的承重牆,他們只能勸阻居民停止施工,在勸阻無果後,小區物業將此事反映給了南崗房產監察中隊以及南崗區行政執法局。「這兩天,執法局要來小區調取14棟地下室的原始圖紙,至於用於何處,執法部門並沒有說明。」潘經理說。
南崗區執法局:
「2015年之後地下室更改結構歸我們管,其他不管」
記者又將此事反映給南崗區行政執法局,行政辦的一位負責人介紹說,在2015年,哈市出臺過關於私挖及破壞地下室結構的相關規定,稱2015年3月之後出現私挖地下室及破壞地下室相關構建物的情況,由行政執法部門執法,但是泰海花園小區的地下室承重牆被破壞的時間是2011年,所以此事不在執法局的執法範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