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點弄不明白了,老父親前幾年住院治療,那個時候交的保費還少,花了近一萬,報了七千來塊 ,後來保費逐年提高,老母親又一次住院,七千多塊,結果報銷少了很多,兩千多塊,一開始問工作人員現在比例數目依然是百分之七十,把帳單拿回去,看了一下沒弄明白,返回去問工作人員,人家說了,這個不報,那個不報,現在不是總數的百分七十了,而是那些不報銷的之後,剩下的百分七十,按道理繳費提高了,國家補貼也高了,應該是比例更高才好,咋會越來越少呢。
以前有個門診最低報銷比例,每人每年可以有一百元報銷費用,現在這個也取消了,那個時候有幾種病,叫門規,可以在醫院拿藥,享受百分七十的待遇,後來也取消了。
農村合作醫療是由我國農民自己創造的互助共濟的醫療保障制度,在保障農民獲得基本衛生服務、緩解農民因病致貧和因病返貧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這應該是利國利民的好事情,但是也應該把好事情辦好,更好的為農民解疑答惑,消費的明明白白,讓好政策得到農民的肯定與擁護。
以下是不屬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報銷範圍:1. 自行就醫(未指定醫院就醫或不辦理轉診單)、自購藥品、公費醫療規定不能報銷的藥品和不符合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關於新農合不報銷項目規定】;2. 門診治療費、出診費、住院費、夥食費、陪客費、營養費、輸血費(有家庭儲血者除外,按有關規定報銷)、冷暖氣費、救護費、特別護理費等其他費用;【關於新農合不報銷項目規定】;3. 車禍、打架、自殺、酗酒、工傷事故和醫療事故的醫療費用;4. 矯形、整容、鑲牙、假肢、臟器移植、點名手術費、會診費等;5. 報銷範圍內,限額以外部分。
5、報銷範圍內,限額以外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