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說的這件事兒,大家來評評理吧。
今年7月,位於「馬踏飛燕」旁的福地華園二期正式交房。等待了良久的業主在拿到新房鑰匙時,都是滿臉的幸福。可是在這些高興的業主中,3號樓的一些業主卻愁容滿面。為啥?
這是因為:在3號樓牆上,緊挨著06號一側業主的窗子和05號一側業主的外牆的位置,安裝了一個鐵皮做的煙道!
煙道的位置,下面的視頻拍的很清楚。
然而,當初買房時,開發商並沒有說這裡會有這麼一個煙道。
不信,你看售樓處裡的沙盤↓
可能您要問,這些業主會為什麼不高興?
業主給我們的發來了下面的文字:
1、煙道會對樓體造成安全隱患。安裝如此高度的煙道,並不在規劃範圍內,未經過住建部門審核,肯定有一個結構問題,存在煙道傾倒的安全隱患;安裝煙道時要鑽牆體打膨脹螺絲,對牆體破壞的同時,時間一長,雨水會從膨脹螺絲孔隙流入保溫層與牆體之間,造成整面牆體脫落。2、存在消防安全隱患。由於油煙所帶的煙塵有粘性,可以附著煙道的內壁上形成油垢,油垢本身是可燃的,遇明火或溫度過高會燃燒,並沿著管道內壁蔓延,造成火災。承德市因為煙道而造成的火災不在少數,包括金龍購物廣場A座、雍和園飯店等等,隱患真的存在。3、造成空氣汙染。臨時煙道日久老化,或質量有問題出現裂縫,油煙味會讓我們連窗戶都開不了。4、造成噪音汙染。風機的響動,與煙道產生共鳴,只要機器一開,嗡嗡直響,產生噪音汙染。
尤其是在8月29日,3號樓2單元05一側的某業主發現,他家被違法安裝煙道一側的牆面,因安裝煙道時打膨脹螺絲導致牆體滲水↓
而膨脹螺絲,長這樣↓
為此,業主們開始了積極地維權。
首先,他們先找到了「理論上」的支持。
業主與開發商籤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第十章第(二)條第1小節中約定如下:建築物的基礎、承重結構、外牆、屋頂等基本結構部分歸業主共有。
而根據《物權法》第六章第七十條規定,業主對建築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
之後,他們向承德的有關部門尋求幫助。
一位業主代表詳細的跟我們說了這個流程:
1、業主先是派代表電話諮詢了承德規劃部門,回復是「規劃中沒有設計專用煙道,且現在後加的鐵皮煙道不在規劃中。」
而961890群眾服務熱線的答覆是,「已經受理訴求,轉雙橋區政府進行調查處理。」
2、之後,業主代表又撥打了0314-5912319承德市城管熱線,市城管熱線說,「已經上報領導讓等待。」
3、之後的8月18日,3號樓的業主們陸續接到了老居宅社區打來的電話,約業主19號到物業,了解違法煙道事宜。19日下午3:00,業主們向社區工作人員反映了情況,並提出了拆除違法煙道的訴求。
4、8月21日,3號樓的業主終於等到了期盼已久的好消息,0314-2259552雙橋城管熱線說:「已向開發商下發責令限期提供審批證件通知書和責令整改通知書,已上報到局裡,這個煙道肯定是要拆的!」
然而,從8月21日至今,已有近兩個月的時間。
業主們發現煙道還依然「健在」,雙橋城管並沒有將其拆除。
問其原因得知:開發商針對城管下發的《通知書》,申請了行政複議。
而根據《行政複議法》第九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複議申請……
而迄今為止這個行政複議的結果仍沒出來,這些「被贈送」了煙道的業主們,也只能等待。
如果有後續消息,我會和大家匯報。
最近一段時間,我們在工作的過程中,其實發現了一點點的反常:有大量網友關於「家園」和「居住」問題,向我們爆料,向我們求助。比如說,停車難問題,比如回遷的問題等等。
而面對每個問題以及每個合理的訴求,我們都想去竭盡所能,首先是去尋找真相,其次是儘量的去幫助應該去幫助的那些人。
然而,很讓人失望的是:
在面對這一類問題,我們經常會產生一種很莫名的「無力感」。
至於原因,有一部分是承德獨特的市情,存在著一大堆疑難的「歷史遺留問題」,這些問題的解決辦法往往很複雜,很棘手,絕非一個部門或者幾個部門就能解決(大家可以回顧一下牛圈子溝路的修建過程)。而還有一個很現實的問題是,承德太小……而我只是個也要養家餬口的媒體工作者,絕非不食煙火的聖賢。
說到這兒,真的很抱歉。
不過,我不會逃避這份責任。
事實上,我和有關部門和一些業內人士進行了一些有效的探討。決定採取「一事一議一結局方案」的方式,向廣大的網友服務。而服務的宗旨只有一個:
「只為解決問題」。
我把我的私人郵箱給大家:
stkang@vip.qq.com
如果你有這類的問題,可以和我說說。
我能力有限,但我會努力幫大家去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