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大年初二),在哈市教育局的指導下,哈市香坊區教育局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以及116中學、公濱小學、香坊二小的主管校長,聯合區公安、衛生、市場、城管以及街道社區等有關部門,對校外文化教育培訓機構進行了聯合檢查,宣傳普及疫情防治知識和防控要求,嚴查上課、輔導以及文化教育活動、聚集性活動,嚴查在職教師補課行為,堅決取締一切聚集性教育教學活動。
在實地踏查過程中,檢查組在公濱路副428-1號書群教育發現了3起擅自開班上課行為,其中1對1兩起、1對2一起,現場進行了視頻取證並保全了收費記錄、培訓名單等有關證據,並下達了責令停止辦學告知書。工作人員和上課的老師和學生逃離了現場。
下一步,哈市香坊區教育局將聯合公安等部門,對該機構的舉辦者、參與者、教師和學生進行追查,依據《民辦教育促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根據具體違法違規情形,對違法違規培訓機構的舉辦者處以沒收違法、5倍上限罰款等行政處罰;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違規補課的教師,依據《教育法》《教師法》《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依法沒收非法所得並處一至五倍罰款。在職的,從嚴從重予以處理,非在職的,處以吊銷教師資格證等處罰。對妨礙調查或不配合調查的,全部按上限處罰。
哈市香坊區教育局再次告知廣大學生、家長、教師和校外文化教育培訓機構,要認真執行哈爾濱市教育局和香坊區教育局關於禁止開課等工作要求,切實把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對置大局於不顧,置全國疫情於不顧,置學生生命健康於不顧,擅自開班上課的機構和個人,將依法依規、從嚴從重予以查處。
來源:龍頭新聞 沈麗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