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自述:
「我和她曾經是單位同事,剛進來,對她很有好感,有時候聊聊天,工作上幫助她,一次我出差,她幫我訂了行程。最後我表白了,她矜持了一會,答應了。她後來說,她一直在等我表白,如果我不說她就說了。
我和她這樣算自然戀愛認識的,又是同事,每天在一起,感情不錯。工作中我幫助她,她很也粘我。她生日時,她說想要個戒指,我買了個戒指給她,快1萬元,在酒店擺了一桌,邀請她家人參加。我大約有3個月,我每天給她帶飯,我媽媽早上燒的。我住的離單位遠,我每天都背了2人的飯菜,坐地鐵,她給我帶過1、2次飯。
我過生日那天,她沒送我禮物,只給了我一個9.8元紅包紅包。我不開心,就問了她,她說以前她男友過生日她也不過,她生日她男友給她過。她平時不太付出,沒給過我什麼有意義的禮物。喜歡叫我代付,我覺得她自己有錢,可以自己付,她工資不算低。
她母親生日,我送了一條3千多的圍巾,還請她父母吃了飯。她媽第一次見面就問我有沒有房子。飯後聊天,她媽媽提出讓我考慮一下在房產證上加名字,說她女兒婚後要和我一起換房貸。我覺得現在首付那麼多,婚後一起還也是受法律保護的。我覺得這種要求不該提出,期間聊到房貸,我說每月要還2萬,她媽媽說現在結婚是要買600萬的房子,我的房子在她的地段只能買個一室戶,這些話讓我不是很舒服。
我回家和我爸媽商量了,他們覺得對方父母不是太好,加上我也覺得在這段感情中付出的太多了,也累了。我考慮了一晚上,哭了。第二天提出了分手。她很激動,來我家地鐵站等我,我沒見她。她說她還愛我,她說她不想結婚了,準備離開這座城市。我很難過,坐地鐵也哭。我覺得她是一個嬌生慣養的女孩,比較自私,不會為他人考慮,你說我選擇和她分手對嗎?」
我的建議:應該分手,像你女朋友這樣矯情的性格,談戀愛時也許能讓你感到一段時間的快樂,但是結婚後,很多問題就會暴露出來。雖然錢不能成為衡量愛情的象徵,但你給她買1萬元戒指,她只願意給你發8.88元紅包,並且不願意給你過生日,這樣女孩,情商太低,十分自私,只能接受別人對她的好,不願意付出。她媽媽太勢利,明碼標價,張口要600萬房子,走入這樣的家庭,你以後會有無盡的煩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