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東昌府區教育和體育局發布《關於做好2020年返流學生安置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根據通知安排,在2019年義務教育招生過程中,有部分學生在東昌府區城區中小學報名但不符合入學條件,這些學生2020年符合入學條件以後,可以安置轉入東昌府區城區公辦中小學就讀。具體如下:
一.安置範圍
僅限因2019年招生過程中,在我區城區中小學報名,但因提供證件時間不足一年,當時不符合入學條件,2020年符合條件後的義務教育階段2019級學生。
二.返校工作時間安排
2020年返流學生安排工作時間為7月18日-7月25日。
(一)報名時間:7月18日-20日
符合轉學安置條件的學生家長攜帶相關紙質材料,在規定時間內,持相關證明材料,直接到所屬片區公辦學校申請轉學,參加初審,逾期不予辦理。各學校要立即安排組織專門工作人員負責接待報名工作,向社會公示報名諮詢電話,對不符合報名入學條件的學生家長要耐心解釋。
(二)材料覆核時間:7月21日-24日
學校將家長提交的入學材料,到相關職能部門進行查驗審核,審驗合格後,予以錄取。
(三)錄取公示時間:7月25日。
(四)所有返流安置的學生開學後由學校統一辦理學籍轉接手續。
三.提交材料要求和錄取方法
返流學生入學材料分類和2019年招生政策要求相同,材料經學校審核合格後,錄取公示無異議後,辦理相關手續。
(一)材料審核分類
材料審核劃分為四類:
1類:東昌府區片區內戶籍子女
需要提供:
戶口本、監護人身份證。
2類:東昌府區戶籍隨遷子女,有房產
需要提供:
(1)戶口本、監護人身份證;
(2)經商類提供1年以上工商營業執照,同時提供經營場所的房屋產權證或門市租賃合同以及房主的身份證;
務工類提供1年以上正式勞動合同和職工養老保險交納憑證;
(3)不動產權證(或房產證)或購房合同和購房發票(房產已交付使用)。
3類:非東昌府區戶籍隨遷子女,有居住證和房產
需要提供:
(1)戶口本、監護人身份證;
(2)經商類提供1年以上工商營業執照,同時提供經營場所的房屋產權證或門市租賃合同以及房主的身份證;
務工類提供1年以上正式勞動合同和職工養老保險交納憑證;
(3)不動產權證(或房產證)或購房合同和購房發票(房產已交付使用);
(4)1年以上居住證(僅限非東昌府區戶籍)。
4類:外來經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租房居住
需要提供:
(1)戶口本、監護人身份證;
(2)經商類提供1年以上工商營業執照、經營場所的房屋產權證或門市租賃合同以及房主的身份證;
務工類提供1年以上正式勞動合同和職工養老保險交納憑證;
(3)1年以上居住證(僅限非東昌府區戶籍);
(4)1年以上房屋租賃合同,同時提供房主的房屋產權證和身份證。
(二)材料時限要求
1.戶口遷入時間截止到7月20日報名時間結束之前有效。
2.工商營業執照、正式勞動合同、職工養老保險、居住證、住房合同等證件,要求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要滿一年。
(三)錄取方法
報名審核後符合入學條件的學生,按照材料審核的四類依次錄取。同類情況,按照戶口遷移時間、居住證辦理時間、經商務工證件辦理時間的先後,依次錄取。
1.凡是沒有剩餘學位或返流入學人數超出可提供學位的公辦學校,尤其是2019年實行民轉公的幾所公辦學校,將剩餘學生實行開放分流,家長可以為孩子自願選擇以下學校中有空餘學位的學校報名審核。
如:東苑中學、文苑中學、工業中學、聊城四中、湖西中學、聊城五中、聊城六中、聊城七中、聊城八中。
2. 接收本次返流學生安置的民辦學校,總體招生人數不得超出2019年招生計劃。小升初對口直升的初中學校只可接收2019年本校小學畢業返流學生,同樣不得超出2019年招生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