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
自考英語問題
北京
不考英語二須加考不低於14學分的課程,不考外語的考生不能申請學位。
天津
不考英語二須加考不低於14學分的課程。
上海
考生申請免考英語(二),須加考不少於14學分的課程
廣東
不考英語二須加考不低於14學分的課程。
河北
1、全國公共英語等級考試(PETS)PETS—2級考試,證書或筆試單科合格成績,可免考「英語(一)(00012)」、「英語(二)(00015)」;
全國公共英語等級考試(PETS)PETS—3級及以上考試,證書或筆試單科合格成績,可免考00012英語(一) 00015 英語(二) 00593 聽力。
2、申請學位時,自學考試英語(二)成績不低於60分;
無英語(二)合格成績的考生,須獲得合格時間為2015年(含2015年)以後的河北省「外國語水平考試成績通知單」。
江蘇
不考英語二須加考不低於14學分的課程。
山東
考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報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可以免考非外語類專業公共外語[英語(一)、英語(二)]:
1.各類外語專業專科及專科以上畢業生;
2.獲得大學外語國家四級及以上合格證書者;
3.各類專業專科畢業生學過「公共外語」,且考試成績合格的,可免考「英語(一)」;各類專業本科畢業生,學過「公共外語」,且考試成績合格的,可免考「英語(一)」或「英語(二)」。
4.獲得全國公共英語等級證書考試PETS-2級及以上級別筆試合格成績者,可免考英語(一);獲得全國公共英語等級證書考試PETS-3級及以上級別筆試合格成績者,可免考英語(二)。
陝西
考生申請免考英語(二),須從本省開考的全國統一命題課程中選擇加考不少於14學分的課程,加考課程不得與本專業所設的其他課程重複。
河南
英語類專業畢業生可以免考「英語(一)(00012)」、「英語(二)(00015)」等課程;
取得全國公共英語等級考試(PETS)三級及以上考試證書者,可免考「英語(二)(00015)」課程;
取得全國公共英語等級考試(PETS)二級及以上考試證書者,可免考「英語(一)(00012)」課程。
四川
不考英語(二)的考生須加考三門不低於14學分的課程。
安徽
各類外語專業畢業生可免考英語(一)(00012)、英語(二)(00015);
全國英語等級考試;凡參加全國英語等級考試(PETS)二級(及以上)筆試成績合格者,可免考英語(一)(00012);
凡參加全國英語等級考試(PETS0三級(及以上)筆試成績合格者,可免考英語(二)(00015);
凡獲得大學英語等級考試四級以上(含四級)證書者或成績不低於425分者可免考英語(一)(00012)、英語(二)(00015)。
安徽大學申請畢業,已經通過全國自學考試英語(二)和英語專業第二外語(日語)的學生,可免考學位英語,申請學士學位外語成績由自考成績替代。
浙江
「00015英語(二)」參加全國英語等級考試(PETS)三級或以上筆試。35周歲以上考生可免考英語(二),但須在其他專科起點本科專業中選考不低於14學分的若干專業課程。
申請學位者,須取得PETS三級或以上筆試合格成績,不考「英語(二)」者,不授予學士學位。
山西
申請免考《英語(一)》和《英語(二)》課程的考生,可以通過加試若干本專業課程外的未使用過的任意理論課程進行免考,課程累計學分分別不能低於7學分和14學分,無需辦理免考手續。
考生須查詢專業開考計劃,如專業課程設置對免考英語(一)和英語(二)課程有具體要求的須按其課程設置執行。
申請免考英語(二)的考生是否授予學位須諮詢主考院校。
遼寧
不考英語二的考生須加考不低於14學分的課程。
吉林
不考英語二的考生須加考不低於14學分的課程。
黑龍江
不考英語二的考生須加考不低於14學分的課程。
成人學位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也可在黑龍江招生考試信息港報考全國公共英語等級三級筆試,只需要筆試合格,不用考口語,成績合格可免考成人學位外語。
重慶
本科免英語考生成績處理方法按相應專業免英語加考相應課程。凡申請免考00015英語(二)課程的,須選考非本專業的三門加考課程,且不少於14學分。
(一)取得教育部統一組織考試的大學英(日、俄、德、法)語等級證書的免考。
(二)參加全國考辦組織的「全國公共英語等級考試」(PETS)各級筆試成績合格者:
1.PETS-2可免考公共基礎課程:英語(一)(課程代碼00012)、基礎英語(課程代碼00088);
2.PETS-3可免考公共基礎課程:英語(一)(課程代碼00012)、英語(二)(課程代碼00015)、基礎英語(課程代碼00088);
3.PETS-4可免考公共基礎課程:英語(一)(課程代碼00012)、英語(二)(課程代碼00015)、基礎英語(課程代碼00088)和英語專業的綜合英語(一)(課程代碼00794);
4.PETS-5可免考公共基礎課程:英語(一)(課程代碼00012)、英語(二)(課程代碼00015)、基礎英語(課程代碼00088)和英語專業的綜合英語(一)(課程代碼00794)、綜合英語(二)(課程代碼00795)。
甘肅
不考英語(二)課程的考生可在本科專業計劃中任意選考三門專業課,考試成績合格可以頂替英語(二)。
不考英語(二)的考生只能獲得學歷而沒有申請學士學位的資格。
福建
考生根據下列條件,報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可以分別免考英語類課程。
1.各類英語專業專科及專科以上畢業生, 可以免考英語類課程。
2.各類專業專科畢業生學過「英語」,且考試成績合格的,可免考英語(一);
3.各類專業本科畢業生,學過「英語」,且考試成績合格的,可免考英語(一)、英語(二)。
江西
凡參加全國英語等級考試(PETS)二級及以上筆試成績合格者可免考《英語(一)》,凡參加全國英語等級考試(PETS)三級及以上筆試成績合格者或大學英語四、六級(省內)合格證書者可免考《英語(二)》。
不考英語(二)的考生,須從選考課中另行選考不低於14學分的課程。
湖南
湖南自考英語二免考的條件如下: 1、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等學校的研究生、本科和專科畢業生以及自學考試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第二專業,均可按規定免考已學過且考試成績合格的部分課程。
獲得有關證書者可免考如下相應課程
1、獲得全國公共英語等級考試三級及以上證書(或筆試部分成績合格),或大學英語四級及以上證書者,可免考非英語類專業本、專科(段)中的公共英語課程。
2、獲得全國公共英語等級考試二級及以上證書(或筆試部分成績合格)者,可免考非英語類專業專科(段)中的公共英語課程。
自考生的年齡超過35周歲以上可以免試英語,但需要以其他的課程來代替英語的學分,一般需要加考3、4門課程。
湖北
申請學位者必考英語二。
廣西
不選考00015英語(二)的考生,可依據《關於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英語和數學等課程由必考課改為選考課有關事項的通知》(桂考委辦[2010]21號文件)進行選考,選考課程不得與本專業所設的其他課程重複。
貴州
英語(二)課程,考生報名時在系統指定的課程中可選報三門進行替換,但所選課程不能是所考專業所含的必考課程
雲南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考生參加PETS二級或PETS三級考試,筆試合格者的成績可直接替代自考有關專業大專或本科公共英語〈即英語(一)(課程代碼:00012)、英語(二)(課程代碼:00015)〉的考試成績,並可獲得相應的學分(PETS二級替代專科英語(一)成績,PETS三級替代本科英語(二)成績,英語專業不能替代)。
考生是否參加相應口試,則根據考生是否要求獲得PETS等級證書或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相關專業來定。
青海
不考英語(二)的考生,需要加考不少於14學分的三門課程,並且不授予學士學位。
寧夏
英語專業畢業生可免考非英語類專業的英語(一)、英語(二);
獲得全國英語等級考試(PETS)二級及以上證書(或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
獲得大學英語四、六級(CET)考試成績報告單且考試成績達到425分的考生,可免考自學考試本、專科(段)英語(一)、英語(二)。
海南
不考英語(二)者須加考三門課程,但不能申請學位。
新疆
從2013年起,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層次專業考試的考生申請免試《英語》(二)等課程,只須加考相應課程補足學分即可。2005年前取得大學英語四級及以上合格證書者,可頂替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英語(一)(00012)、英語(二)(00015)。
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2005年後以「成績通知單」的形式公布成績,不再頒發相應的合格證書,此後國家未出臺相應頂替辦法,因此,2005年後參加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的學生其成績,暫不能頂替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相關課程成績。
西藏
不考英語(二)者,另選考3門,學分不低於14學分
內蒙古
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等學校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學過外語且成績合格者,可免考相對應語種的藝術專業英語、旅遊專業英語、英語(一)、英語(二)、日語(二)或俄語(二)課程。
已合格不考外語的七選三課程,申請二學歷時可申請免考英語(二);
已合格不考外語的七選二課程,申請二學歷時可申請免考英語(一);
取得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和小語種考試成績單且成績425分(含425分)以上者,可免考相對應語種的藝術專業英語、旅遊專業英語、英語(一)、英語(二)、日語(二)或俄語(二)課程。
2013年11月以後取得的全國英語等級考試(PETS)證書不可以再免考有關英語課程。英語類專業可免考藝術專業英語、旅遊專業英語、英語(一)或英語(二)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