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氣溫持續走低,各種補品爭相上市,其中有補品以「紫河車」(人體胎盤)為原料銷售。國家衛生部門曾明令禁止胎盤買賣。江蘇衛生廳人員表示,醫療機構絕不可以進行任何胎盤買賣。江蘇藥監部門則解釋,如果所有藥品有證照,購進售出渠道合法就可以買賣。(11月18日《揚子晚報》)
一方面是衛生部門明令禁止買賣,一方面是藥監部門表示購進售出渠道合法就可以買賣,這讓人對人體胎盤是否可以買賣模稜兩可。一方面是受訪多家醫院答覆絕不出售人體胎盤,一方面是多數產婦不知道胎盤去向,讓人對人體胎盤是否非法流出一頭霧水。一方面有法律規章予以規制,一方面是在國藥準字查詢系統內輸入「紫河車」,涉及全國十多家醫藥生產企業,讓人對人體胎盤的來源迷惑不解。
這就是當前圍繞人體胎盤買賣、製藥、銷售的一個迷局。站在人體胎盤有可能流出環節的部門和單位,認為絕不能也絕不會非法買賣;而試圖擴大市場的保健品、藥品生產和銷售方,則在宣稱「都是乾淨的人體胎盤」。只有作為中間環節的產婦和迷惑的民眾,既不知道人體胎盤是否存在非法買賣,也不知道那些保健品和藥品中到底含不含「紫河車」成分。
看起來是個撲朔迷離的難解迷局,但梳理起來似乎也並不複雜。圍繞人體胎盤製藥的懸疑,只有兩種可能:一種是多數產婦不知去向的人體胎盤被私下裡非法買賣了,由此才能支撐諸多的含「紫河車」成分的國藥準字藥品存活下來;一種是那些宣稱含「紫河車」成分的國藥準字藥品企業,並沒有人體胎盤的來源,根本就是在玩概念噱頭。但無論是哪一種,都涉嫌違法違規,前者涉嫌違反禁止買賣的規定,後者涉嫌《廣告法》所禁止的虛假宣傳。
也就是說,圍繞市場上叫賣聲此起彼伏的含「紫河車」成分的藥品,總會有一個違法的事實真相在背後。之於衛生執法監督部門,面對多數產婦不知胎盤去向的現實,以及熱銷熱賣的含「紫河車」成分藥品,要先打一個大大的問號——人體胎盤從何而來?而不是重申禁止買賣的規定。之於藥監部門,也不要耍文字遊戲,什麼「如果藥品有證照、購進售出渠道合法就可以買賣」云云——如果藥品確含「紫河車」,那麼先要問問證照是怎麼辦下來的,人體胎盤是怎麼購進的。
有關行政執法監督部門多打幾個問號,代表著一種積極的執法態度;反之,即使不厭其煩地重申禁令,即使把產品的前世今生都割裂開來,只論證生產銷售環節的合法性,也都可以視為消極執法。事實上,很多的社會問題,尤其是在食品藥品安全問題上,一些地方的行政執法部門往往是口頭上「禁止」喊得多,而監督落實做得少;各管一段的多,延伸究責移交其他部門的少。於是出現本來不能幹的市場行為,幹了也沒人管。
一定程度上說,人體胎盤製藥,不能僅僅看作是當前食品藥品安全問題的極端個例,而是折射出一些現象與問題。正因為此,有關部門總該給人體胎盤製藥一個違法的真相。(燕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