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範玉等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一審公開宣判

2020-11-01 東北網

東北網10月31日訊(記者 佘雨桐)31日,黑龍江省大慶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全國掃黑辦掛牌督辦的被告人範玉等41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一審公開宣判。

宣判現場。

大慶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查明:1994年以來,以範玉為組織者、領導者,以李志軍、黃玉峰、劉國峰為骨幹成員,以高濤、劉北一、李曉龍等21人為組織成員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為維護非法利益,樹立非法權威,壯大經濟實力,以暴力、威脅等手段,有組織地實施故意殺人、故意傷害、尋釁滋事、開設賭場、強迫交易等違法犯罪活動,並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包庇、縱容,在黑龍江省綏化市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稱霸一方,嚴重破壞了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至2019年案發,該組織及涉案被告人共實施違法犯罪行為54起,涉及罪名14項,造成3人死亡、20人受傷等嚴重後果。

大慶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範玉等人的行為構成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對範玉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與其所犯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開設賭場罪等7項犯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被告人李曉龍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五十萬元。對被告人高濤、黃玉峰、劉北一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等犯罪,均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財產,對高濤限制減刑。對被告人侯鐵成以故意殺人罪、聚眾鬥毆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對被告人李志軍、劉國峰、李鵬等其他35人分別判處六個月至二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相關焦點

  • 死刑!範玉等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一審公開宣判!
    2020年10月31日,黑龍江省大慶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全國掃黑辦掛牌督辦的被告人範玉等41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一審公開宣判。、劉北一、李曉龍等21人為組織成員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為維護非法利益,樹立非法權威,壯大經濟實力,以暴力、威脅等手段,有組織地實施故意殺人、故意傷害、尋釁滋事、開設賭場、強迫交易等違法犯罪活動,並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包庇、縱容,在黑龍江省綏化市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稱霸一方,嚴重破壞了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 範玉等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一審公開宣判
    2020年10月31日,黑龍江省大慶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全國掃黑辦掛牌督辦的被告人範玉等41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一審公開宣判。、黃玉峰、劉國峰為骨幹成員,以高濤、劉北一、李曉龍等21人為組織成員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為維護非法利益,樹立非法權威,壯大經濟實力,以暴力、威脅等手段,有組織地實施故意殺人、故意傷害、尋釁滋事、開設賭場、強迫交易等違法犯罪活動,並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包庇、縱容,在黑龍江省綏化市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稱霸一方,嚴重破壞了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 被告人範玉等人組織、領導、參加 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一審開庭
    2020年9月18日上午9時,黑龍江省大慶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範玉等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一案,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黨政機關代表及被告人家屬旁聽了庭審。大慶市人民檢察院指控:1994年以來,以範玉為組織者、領導者,以李志軍、黃玉峰、劉國峰為骨幹成員,以高濤、劉北一、李曉龍等21人為組織成員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為維護非法利益,樹立非法權威,壯大經濟實力,以暴力、威脅等手段,有組織地實施故意殺人、聚眾鬥毆、尋釁滋事、開設賭場、強迫交易等違法犯罪活動,並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包庇、縱容,在
  • 死刑!我市這起黑社會性質組織案維持原判
    我市這起黑社會性質組織案維持原判 2021-01-08 07:58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媒體
  • 死刑!王平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一審宣判
    圖為王平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一審公開宣判現場。五中院供圖 中新網重慶9月28日電 (記者 劉賢)王平組織、領導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所實施的違法犯罪活動,曾在重慶主城區產生重大影響,極大地破壞了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 王迪等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公開宣判
    2020年9月18日上午9時,五大連池市人民法院對王迪等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五大連池市人民檢察院承辦檢察官檢察長李寶庫帶領辦案組到庭參加。一審判決,王迪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持有槍枝罪、
  • 直擊:王迪等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一審宣判
    9月19日9時,五大連池市人民法院對王迪等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持有槍枝罪、他們通過敲詐勒索、尋釁滋事、聚眾賭博等非法手段聚斂錢財,逐漸形成了以王迪為組織、領導者,謝耀波、謝曉南等人為骨幹成員,鍾立雙、關建華等人為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在王迪的組織領導下,多次實施故意傷害、尋釁滋事、敲詐勒索、聚眾鬥毆等犯罪活動。該組織通過實施違法犯罪和其他手段,大肆聚斂錢財,獲取了巨額的經濟利益,將所獲收益用於支持組織運行、維繫組織發展。
  • 張文才等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一審宣判
    10月29日下午,由浮梁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張文才等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一案一審公開宣判,涉案40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八年至一年零二個月不等的刑罰,並被判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至五萬元不等罰金。
  • 被告人範玉等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一審開庭
    2020年9月18日上午9時,黑龍江省大慶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範玉等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一案,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黨政機關代表及被告人家屬旁聽了庭審。大慶市人民檢察院指控:1994年以來,以範玉為組織者、領導者,以李志軍、黃玉峰、劉國峰為骨幹成員,以高濤、劉北一、李曉龍等21人為組織成員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為維護非法利益,樹立非法權威,壯大經濟實力,以暴力、威脅等手段,有組織地實施故意殺人
  • 致3人死亡20人受傷 被告人範玉等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一審開庭
    2020年9月18日上午9時,黑龍江省大慶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範玉等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一案,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黨政機關代表及被告人家屬旁聽了庭審。大慶市人民檢察院指控:1994年以來,以範玉為組織者
  • 黑龍江大慶:致3人死亡20人受傷 被告人範玉等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一審開庭
    2020年9月18日上午9時,黑龍江省大慶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範玉等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一案,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黨政機關代表及被告人家屬旁聽了庭審。大慶市人民檢察院指控:1994年以來,以範玉為組織者
  • 死刑!重慶王平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一審宣判
    9月28日,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對王平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王平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聚眾鬥毆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賭博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500萬元。
  • 【以案普法】死刑!王平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一審宣判
    、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王平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在此過程中,逐步形成了以王平為組織、領導者,以辛忠、塗信福、舒本忠、熊良勇、許其貴、葉正敏為骨幹成員,以蒲茂濤、魯友森、張崇安、陳治平、曾維富、母興有、王曉騰、陳超、劉福林等人為一般參加者的犯罪組織。該組織成員先後共計40餘人,骨幹成員固定,組織結構嚴密且層級分明。
  • 死刑!一審公開宣判王平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案
    >  9月28日,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王平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一審公開宣判。潛逃國外近十八年的「黑老大」、被告人王平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聚眾鬥毆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賭博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500萬元。
  • 死刑!重慶五中法院對王平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一審宣判
    9月28日,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對王平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王平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聚眾鬥毆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賭博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500萬元。
  • 通遼市奈曼旗人民法院對被劉素琴等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一案一審公開宣判
    9月7日下午,通遼市奈曼旗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劉素琴等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一案一審公開宣判。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逃稅罪、騙取貸款罪、詐騙罪、行賄罪、強迫交易罪等9項罪名判處劉素琴有期徒刑二十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其餘10名被告人根據所觸犯的罪名
  • 南廣成等48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一審公開宣判
    新華社哈爾濱8月31日電(記者梁書斌)黑龍江省安達市人民法院8月31日對被告人南廣成等48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南廣成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
  • 蜀山法院公開宣判被告人郭俊傑、劉軍等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
    「9月28日下午,蜀山法院公開宣判被告人郭俊傑、劉軍等13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開庭畫面)蜀山法院經審理查明:以被告人郭俊傑、劉軍為組織領導者,被告人商朝、何振震、胡同德、劉超等人為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以未經工商註冊的「風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為依託
  • 被告人許洪佳等20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一審宣判
    2020年9月29日,黑龍江省寶泉嶺人民法院對被告人許洪佳等20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一審公開宣判。該案於8月17日至20日一審公開開庭審理。寶泉嶺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2001年以來,以被告人許洪佳為組織、領導者,被告人趙英男、楊振岑、張馳、魏永合為骨幹成員,被告人孟凡雙、劉軍為積極參加者,被告人董軍、高銘辰、劉鐵生等11人為一般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在黑龍江省佳木斯市為樹立非法權威
  • 南廣成等48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一審公開宣判
    來源:央視網2020年8月31日上午,黑龍江省安達市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南廣成等48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一審公開宣判。該案於7月14日至23日和8月27日,採用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一審公開開庭審理,案件事實涉及個人隱私的部分不公開開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