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玫瑾教授曾經說過:12歲前(依戀期)是孩子性格養成最關鍵的時期,人在生命早期長期沒有得到這種依戀的滿足,就容易產生不滿足感、從而產生煩躁、敏感、神經質等性格障礙。
而犯罪心理學的研究發現:許多殺人惡魔,其冷酷無情的心態往往源於他們在幼年時就沒有過形成"心理上的依戀對象",或者是因為他在10歲前後曾失去"心理依戀對象"。
誠然,這個世界上,或許沒有什麼事情是完全絕對的。缺乏依戀感的人並不是都會去犯罪,但,反過來看,每一個冷血殺手,幾乎都在童年時期出現過這樣或是那樣的問題。
何襪皮的新作《迷案重現》這本書裡,就收錄了發生在日本、韓國、美國等世界各的曾轟動一時的大案、迷案、懸案,包括日本福島縣女教師宿舍便池怪死案、韓國華城惡魔、尋找章瑩穎、陽臺外懸掛的女屍等八個真實案件。
這些罪案或許離奇,但從媒體報導、庭審記錄和警方公開的資料中不難發現,韓國華城惡魔、尋找章瑩穎、陽臺外懸掛的女屍、美國諾拉弒母疑案以及克裡斯殺妻滅女案這些案子的兇手無一例外地都是成長在有問題的原生家庭裡,或者在成長的過程中遭受過重大的家庭變故,導致他們在成長的過程中產生的性格缺陷與心理扭曲。
讀懂案件本身,可能會讓我們能從中吸取一些經驗教訓。
韓國華城連環殺人案是韓國最嚴重的一起特大殺人案,殺人惡魔李春在在八年中殺害至少15名女性,手段極其殘忍,年齡從8歲到70多歲不等。
在這個案子中,僅一名倖存者(很僥倖,後面會說),且受害者多在生前或死後遭到了不同程度地性虐待。比如,他將一位給丈夫送桃子的主婦的陰道裡塞入了6,7塊桃子。
可見,兇手的心理是多麼的變態。
遺憾的是,如此囂張的連環殺人大案,卻一直沒有找到兇手。當年調查這個系列案件的警察敷衍塞責,功利心極強,在處理這個案件的過程中,不僅製造了多起冤假錯案,還涉嫌隱匿屍體、掩蓋謀殺案等罪行。
直到2019年9月18日,韓媒才報導稱通過DNA技術確認華城連環殺人案嫌疑人,為一服刑男囚。
2020年7月2日,據韓聯社報導,韓國華城李春宰連環殺人案歷時一年調查結束,警方公布調查結果,認定李春宰作案23起,殺害14名女性,並強姦、搶劫9名女性。
此時距離華城連環殺人案首起案件發生,已有34年,而李春宰的罪行也已過追溯時效。(該案件已被改編為電影《殺人回憶》,有興趣的小夥伴們可以去看看)。
人格,通俗說法也可以叫性格,是一個人相對固定的行為模式,包括我們待人處事的習慣、言行舉止中相對固定的風格。
"這個人性格怎樣啊?" —— 在你要和某人初次見面之前,也許你會想了解這個人的性格,因為這樣能幫助你對 ta 的習慣和風格有所預期、也讓你們的交流更加融洽。
正常的、無障礙的人,雖然彼此性格不同,但大多能在不同的環境之間保持相對的穩定、也能把自己的風格和社會文化規則進行校準,不會輕易無理由做出格格不入的事情。
但有的人,雖然他們表面上看起來很正常,甚至是隨和無害,但實際上他們的人格卻遇到了障礙。
根據美國精神醫學學會(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出版的《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DSM - The 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人格障礙一共有 10 種。
其中有一種人格障礙是"邊緣性人格障礙 Borderline Personality Disorder(BFD)"。這類障礙之所以被稱為 "邊緣性",是因為它介於健康、憂鬱症、精神官能症、精神病這四者之間。
這類人和普通人一樣看起來有正常、健康的部分,但他們很容易遇到一點小事就感到受傷、無法控制衝動和欲望、從而做出傷害自己和他人的破壞性行為。
回到美國精神醫學學會的《DSM 診斷手冊(第5版)》,以下 9 項症狀中如果有 5 項以上符合,那麼被診斷為邊緣性人格障礙的可能性就會很高:
· 無法忍受被人拋棄,一旦發生,會有激烈反應;
· 極端的思考模式,黑白、對錯分明,易造成人際衝突;
· 有自我認同障礙,自信心低,因此影響人際關係;
· 情緒低落時,會有自我傷害及放縱的行為,比如飆車、瘋狂購物;
· 會藉由輕生、自殘等威脅他人不得結束情感關係;
· 不合時宜的爆發憤怒情緒,或對憤怒難以控制;
· 情緒失控時,憂鬱、焦慮情緒會持續數小時;
· 害怕孤單,經常有空虛感;
· 在瞬變中,出現與壓力有關的妄想,或嚴重解離現象。
(友情提示,請避免對號入座,或是給周圍的人貼標籤等危險的行為。)
基於此,我們來看看李春在的性格表現,他是否滿足了上面 9 項中的 5 項以上?
很明顯,有好幾條他都 "中招" 了。
李春在的高中同學曾稱,當時班上很多同學嘲笑李春在是從鄉下來的,身上有牛糞的味道,孤立、無視他,不和他一起玩。本來性格內向的李春在在受到排擠後,更加自閉。
A同學說他不喜歡親近人,自己從沒聽到過他說一句話,但有次看他的眼睛被嚇到。B同學評價他好像是另一個世界的人,像透明人一樣讓人害怕。C同學則說他是像幽靈一樣的存在。
在外人面前表現得人畜無害的李春在,在親近的家人面前卻異常兇狠。
法院文件曾這麼描述他的家庭關係:"李春在性格內向,但一生起氣來連父母都攔不住。他曾把自己的孩子關在房間裡暴打致傷;只因為妻子無視自己的話,就向她扔菸灰缸,對妻子的頭部和小腹拳打腳踢,使得妻子便血。"
李春在的妻子因為無法忍受毆打和性虐待而選擇帶著孩子從家中逃離,而她這種做法恰恰導致了李春在異常暴怒,殘忍地報復性地姦殺了妻子的妹妹。
除了以上的種種表現,李春在似乎對於第一條就尤其適用(章瑩穎案的變態殺手亦是這樣):"無法忍受被人拋棄,一旦發生,會有激烈反應"。兩個人自己不能忍受伴侶的離開,可他們的婚姻又恰恰十分地失敗。
發現了沒,"不被拋棄",這四個字本身是非常正常的心理需求 —— 誰都希望能和自己重視的人維持相對親密的關係,不被拋棄、而是被珍惜、被重視、被尊重。
在李春在的連環殺人案中,很多次他都處於漫無目的的殺人虐屍洩憤,以此來滿足洩心頭的攻擊欲。比如,他所姦殺的69歲的老太太,就是他在上班回家的途中偶遇的,在老太太被絲襪勒死後,還在她的陰道內放入了襪子。
由於不是每起殺人案都伴隨強姦,很多只是用物體猥褻、破壞,可見他的滿足感並不是來自性交本身,更多似乎是來自捉弄、羞辱受害人,操縱受害人的恐懼並施加痛苦。
看到這裡,除了覺得震驚、悲傷、憤怒、遺憾等各種情緒,我們一定都會覺得好奇、特別想要知道:
"這究竟是為什麼?一個外表看上去如此正常的人,內心怎會住著個惡魔?"
是的,他的心裡住著惡魔。一個內心扭曲的人,人格是破碎的、病態的、有毒的。
自卑與自負同樣可怕,自負,讓你無限膨脹,最後你的世界只有你;自卑,讓你無限縮小自己,最後你的世界只少了你自己。
自負的人往往看到自己的長處,誇大自己的長處對自己的不足視而不見;自卑的人往往只看到自己的短處,忽視自己的長處,認為自己總比別人差。
而李春在少時的成長,恰恰處於這猶如冰火般對立的地方。
從李母后來接受的採訪看,她應當是這個家庭中最強勢之人,同時也十分偏袒自己的兒子。
此前記者採訪她關於兒子是不是華城案兇手時,她表示不相信,並大大誇獎兒子乖巧、孝順,常拿錢給自己花。對於殺害妻妹一案,她把責任全都推到了兒媳身上,稱之為"一個沒有教養的女人"。
警方調查認為,兒媳因不堪忍受家暴而離家出走,她卻聲稱兒媳跟其他男人跑了,兒子太生氣了才會殺妻妹。她把有預謀的強姦殺人辯解為"每個人都有衝動的時候"。
李春在的母親態度強硬,又一味護短,混淆是非。
看到這裡,大家有沒有想到上海殺妻藏屍案朱曉東的母親呢,朱母的那句,"他也是小孩,也沒經歷過什麼事情。"不難讓人聯想到無限護犢子的"偉大母愛"。
果真,同款冷血殺手,都有一個同款護短的母親麼?
李母對既是家暴受害人又失去了妹妹的兒媳,沒有表現出任何同情和愧疚之心,反而加以詆毀。這也就不奇怪,為什麼和母親感情很好的李春在,會如此缺乏共情能力以及反省之心了。
那麼李春在的殘暴,又是是來自哪兒的呢?他為什麼在每起案件中,都會羞辱受害人呢?
李春在曾對警方供述,在小學時他曾被村裡的鄰居姐姐侵犯,遭到性暴力。
雖然無法驗證,但我個人認為他在少年時遭到過狠裹、性暴力的可能性是存在的。 這段經歷導致他的性慾總是被恨意以及羞辱感壓制著,最終演變成性慾倒錯:只有當他對女性施暴,剝奪女性的尊嚴時,才能喚起他的性慾。
在他的潛意識裡,只有讓對方害怕和厭惡,自己才能奪回性的控制權,才能讓自己重新找回男性的尊嚴。
由此看來,一味護短的母親帶給他的自負和鄰居姐姐帶給他的自卑感同時存在。導致他平日的行為舉止越內斂,他作案時就越狂妄。
哪怕在風聲最緊、布控最嚴的時候,他也沒有停手,而是在家背後的山上犯下了第六起案件。
他並不擔心警察知道這些案件是同一個人所為(甚至故意想讓他們知道),所以無論在家門口作案,還是跑到外地,每次都用"絲襪打結"等手段作為"籤名",顯示這些案件之間的聯繫。
他通過把警察玩得團團轉,恐嚇社會,來獲得藐視眾人的感覺,獲得謀殺之外的另一種快感。
寫到這裡,文章應該收尾了,但我卻不想就這樣結束,心中總有什麼想叮囑的。
前面已經提到了,在李春在的連環殺人案中,在李春在的第二起案件發生後不久,受害人X女士在被性侵後僥倖逃脫,也是目前所知唯一的倖存者。
那麼,她是怎麼逃脫的呢?
1986年11月30日,X女士去華城郡泰安邑教會附近的熟人家幫忙醃泡菜。晚上八點三十分,當她獨自走在回家的路上時,一名男性突然從身後出現,把她撲倒,拖進一片黑漆漆的稻田。
他脫去x的絲襪,把她的雙手反綁後,粗暴地性侵和攻擊了她,導致她滿臉鮮血。性侵結束後,罪犯開始在她的包裡翻找財物。
此時,X開始不斷掙扎,綁著她手的絲襪逐漸鬆開。趁著罪犯專注搜包的時候,X看準機會,滾到旁邊堆滿糞便的田地裡。
罪犯可能看到她身上沾滿糞便,便放棄追捕她,讓她逃走了。X一路狂奔進村子,開始大聲呼救。要說這次X之所以能僥倖逃脫,稻田裡的那些糞便,算是幫了不少忙。
這也正是X的聰明之處,要知道,在這個世界上,除了生死,其他都是小事。
那麼,女孩子在遇到壞人的時候,我們應該怎麼做呢?
第一,你可以善良,但你要了解人性有惡的一面。
臺灣作家劉塘,曾經說過:"我不是教你詐,當別人叫你低頭幫他檢查車胎的時候,要小心後腦勺有鐵錘搶過來。特別是女生在面對陌生人、陌生環境時,一定要有警覺心。"
第二,出門在外,別炫富,更別打扮得太出色。
金錢和美色,都是世間的好東西。一旦有人心生邪念,那就危險。所以,不炫富也別把自己打扮得太性感,是減少危險的一種方式。
第三,儘量不要和男人搏鬥。
除非你學過跆拳道或者武術,如果是弱女子,最好不好和男人搏鬥。因為結果通常是自己受傷。而且,歹徒或者壞人在面對反抗時,通常會激發其鬥爭贏的欲望。於是,慘案就會在此時發生。
比如,當初的江歌慘案,江歌隻身和陳世峰搏鬥,這時候陳世峰應該是紅了眼,失去了理智,這才釀成了慘案。
第四,及時求助。
不管是你打110.還是向警察或者路人求助,或者向朋友發定位等。總之,不要放過任何可以求助的機會。
第五,學會智取,抓住情感軟肋,打心理戰。
智取這個詞說的容易,具體則不容易,那就是根據當時的時間、地點、環境,儘量和歹徒周旋,讓其壓制獸性,回歸人性,博取同情,為自己爭取時間,為自己爭取幫手,讓歹徒放棄作案,從而獲救。
實際上,大部分的歹徒,都是活生生的人,都是有父母兄弟的,有的甚至有妻兒的。那麼,他們並不是生來就是冷血的,並不是生來就是罪犯或者殺手。所以,他們一定有情感軟肋,比如有的有生病的老母親,有的有年幼的孩子。
他們之所以要犯罪,劫財或者劫色,或者既劫財又劫色,通常是社會的底層,或者是遭遇了社會不公,開始對社會進行報復甚至仇富。
所以,和歹徒溝通,擊垮對方的犯罪心理,讓罪犯覺得你也不容易你也和他們一樣很無助甚至和他們是同類,那麼就可能因此而獲救。
第六,任何時候,命比什麼都重要。
在生命面前,金錢不重要。現在網上流傳這張圖片:司機說想親你。你該怎麼辦?你說別說親,處對象都行,因為,命最重要。
你的生死,直接決定了你的父母、你的愛人、你的孩子的幸福。
最後,在《迷案重現》這本書裡,記錄了八件世界矚目的大案,作者也在極盡全力地對這八個案件中的殺人惡魔進行剖析,他們大多與原生家庭提供的成長環境有關。
當然,大多數時候,一次犯罪的行為爆發並不是孤立存在的,就好像木桶裡的火藥本身不會爆炸,但一旦遇到旁邊的,哪怕一點點兒的火星,便會不可避免地一觸即發。
看完了這本書,但願我們真的能明白些什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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