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上海頻道5月29消息:"後悔啊後悔,由於自己沒有加強學習,法制意識淡薄,以致從一個國家公務員,變成了犯罪分子,這個血的教訓令我終生難忘。"這是某稅務局專管員張某在看守所寫下的親筆供詞,雖寥寥數語,悔恨之情卻躍然紙上。
張某的案發來自於一個人的檢舉,而這個人李某跟他好得像"兄弟"。
當年檢察院接到看守所轉來的在押犯罪嫌疑人李某的檢舉材料,反映專管員張某有利用職務之便,在專營活動中多次向其索賄的情況。區檢察院經初查後,確認其涉嫌受賄,遂通過單位紀委找其談話,希望他能主動交代自己的問題。
雖然,在最初的時間裡,張某面對紀委領導一口否認自己有任何問題。但畢竟是心虛底氣弱,張某的心理根本不堪一擊,幾個小時以後,他便交代了自己利用職務便利,收受被監督管理單位負責人李某賄賂的犯罪事實。
張某是經他人介紹,認識了做生意的貿易公司老闆李某。幾乎在結識張某的同時,這個李老闆正在瘋狂虛開增值稅發票。而能夠搞定專管員張某,無疑是為自己的犯罪活動增加了一頂保護傘口於是,當李老闆盛情邀請專管員張某到娛樂總匯瀟灑時,便小試牛刀,送上2千元香菸錢。張某略為客氣一番就收下了。
張某如此爽快,不禁讓李老闆心中竊喜。於是,第二次送錢的膽子放大,一出手就是2萬元,張某還是照收不誤。李老闆知道,事情搞定了!在此後的一年多時間裡,李某每月給予張某的賄賂款都是五位數,最多的一個月給了8萬元,總計人民幣42萬元。
此外,知道張某喜歡喝酒,李某還專門指定了一家飯店供其消費,張某在那裡酒足飯飽只管走路,李老闆自會為其籤單付款。
張某當然知道李某為什麼對他如此大方。在案發後的親筆供詞裡他寫道:"世界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李某為什麼要送錢給我?主要是看中我手中的權力。他送錢給我,因為我是他公司的專管員,一是要搞好關係,二是要我平時多照應,包括增值稅發票千元版升萬元版,不審核開出的農副產品收購發票金額,為他的犯罪活動打開方便之門。"
事實正是如此。
李某做南北乾貨生意,要收購農戶的農副產品,而收購發票是他自己開的。擺平了張某這樣的專管員,對他收購發票的開票金額自然就眼開眼閉。另外,李某賣出的產品要開增值稅發票,有了張某,就能幫他把增值稅發票從千元版升到萬元版,他所開公司的申報資料和報表,也能免去審核。甚至,當李某問張某,自己這樣虛開發票是否可以時,張某竟然胸脯一拍道:"沒問題,我搞得定!"反正,有了張某,過去不可能的事如今都變得可能,李某因此虛開增值稅發票數億元。結果是,國家不僅沒有收到稅款,卻要付出大量抵扣款。李某最終被判處無期徒刑。而張某則被清除出公務員隊伍,外加5年6個月的有期徒刑。
檢察官點評:古時候,魯國宰相公休儀嗜好吃魚,於是有人便專挑肥美鮮魚奉獻,公休儀卻拒之不收,那人怪而問曰:"君嗜魚,何不收也"?公休儀答道:現在我為宰相,停薪足夠我吃魚,如果因受賄而被免職,今後哪有錢再買魚吃呢?從表面看,公休儀拒賄的出發點好像是怕丟官,但他懂得"貪小而失大"的辯證道理,卻值得我們借鑑。
其實,失足的起因都源自於小吃、小喝、小拿和小玩,無論是徵管權或者是執法權,專管員或多或少有點兒小權。他們當然知道,虛開發票、偷稅漏稅是碰不得的高壓線。但是,灑一喝、飯一吃,就什麼都忘了。怎就不想想,他們為什麼要請你吃、請你喝、請你玩,你又憑什麼接受他們的請吃、請喝、請玩?事實證明,李某這樣的行賄人,無不是為自己的利益奔忙。昨天,他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請你吃送你錢。今天,他同樣也可以為了自己的利益送你進鐵窗。張某一案的慘痛教訓告訴我們:量變會到質變,一失足終將鑄成千古恨。為此,我們的每一個幹部都要懂得珍愛自己,慎獨、慎初、慎微,不僅要在大是大非面前把握住自己,更要從點滴小事開始,自覺構築思想道德、遵紀守法的防護堤,面對形形色色的誘惑,始終牢記:貪慾一起,苦海無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