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義烏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北苑大隊在對前洪村集市開展日常檢查時,發現一名女子在未取得醫師執業證書和醫師資格證書的情況下,擅自設攤售賣自製藥物,並給附近群眾進行拔罐等醫療行為,涉嫌非醫師行醫。
據執法隊員介紹,他們在現場看到,該名女子在前洪集市口支了個「祖傳膏藥、妙手回春」的旗子,正在給一個中年婦女做拔罐。
其行醫設備十分簡陋,一張矮桌上擺著雜七雜八的膏藥、竹罐、鑷子等,藥水就用普通塑料瓶裝著,暴露在陽光下,塑料水桶裡浸泡著陳舊的竹筒罐。
既沒有必要的醫療技術,也沒有必須的消毒隔離措施,甚至沒有佩戴口罩和醫用手套,存在著相當大的醫療風險。
執法隊員當即責令其停止行醫,併到執法大隊接受詢問調查。
「以往我們也遇到過類似情況,行醫者不僅缺少必要的資質,而且還經常使用假冒偽劣的藥品,既延誤疾病治療,甚至會危害患者生命。」北苑執法大隊相關負責人說,目前該案件已被立案查處,正在進一步調查當中。
警 方 提醒
對於「祖傳秘方」我們一定要慎重對待,患者不能病急亂投醫,偏信偏聽所謂「祖傳秘方」,導致盲目就醫受騙上當。「祖傳秘方」的真實性和安全性無法保障,請到正規醫院接受治療。
根據《刑法》第336條的規定,非法行醫罪,是指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擅自從事醫療活動,情節嚴重的行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單處罰金;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造成就診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非法行醫的各類「變種」
1、無證無照公然掛牌開展診療活動
特點是場所固定,門頭招牌跟正規場所一樣,貌似正規機構,欺騙性大,隱蔽性強。這類非法行醫最大的破綻就是沒有《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無法按照相關規定在明顯處懸掛,人員也多無行醫資質。
2、變相推銷醫療器械、保健品
部分藥店、商家打著為顧客免費檢測血糖、微量元素的旗號,推銷醫療器械、保健品,這種行為實際就是非法行醫行為。對公眾欺騙性大,隱蔽性強。
3、無證無照車載流動非法行醫
一種流動性很強的非法行醫形式。主要存在於城鄉結合部、農村集市,這類非法行醫沒有固定場所,主要是在機動車上從事非法行醫行為,人員多為非衛生技術人員。
4、無證無照流動街邊遊醫
遊醫無固定場所,屬於行跡無蹤、「打一槍換一個地方」的詐騙式行醫方式。這類遊醫攤位前多標有「祖傳秘方」「XX醫學會便民醫療點」等誘人招牌,甚至免費開展測量血壓、聽診心肺等診療活動,繼而推銷藥品、醫療器械。
(來源:義烏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