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公民或者加拿大永久居民(統稱為擔保人Sponsor),可以擔保其異性或者同性結婚配偶、同居伴侶(Common-Law Partner)、或者事實婚姻伴侶(conjugal Partner)和子女移民加拿大,獲得加拿大永居身份。
在過去的2018年-2019年, 加拿大配偶擔保移民每年配額都會增加2000,到2020年將達到每年70000人,數目相當可觀。
而基於人道和家庭團聚的原因, 加拿大移民法給予配偶擔保移民擔保以優先處理的待遇,總審理時間大致為10~12個月。
與之前相比,申請速度大大提升快至一倍。
另外,加拿大夫妻團聚移民對於申請方幾乎沒有任何硬性要求。
不要求學歷,不要求工作經驗,不要求語言能力,不要求資金證明,只要擔保人具有擔保資格並且能證明夫妻關係的真實性就可以申請移民獲得身份。
表面上來看該項目對申請人的要求極為簡單,很多申請人也覺得自己是真實婚姻,移民官沒有理由拒絕申請。
其實不然,正因為該項目對申請人的要求簡單,有很多人利用相關政策鑽空子,通過假結婚、造假材料來騙取加拿大身份。
以至於加拿大移民部一直在加大審核力度「打假」,在審核「夫妻關係真實性」和「婚姻並非以移民為目的」方面非常嚴謹。
同時,假結婚的人同樣會「充分準備」遞交結婚證、婚紗照、以及聊天記錄等。而不少真實夫妻因為材料準備不足、面試表現不夠好或移民官的偏見而慘遭拒籤。
擔保人需滿足的條件:
◆ 18周歲以上;
◆ 必須為加拿大公民或定居在加拿大的永久居民;
◆ 需要證明沒有因為殘疾以外的原因領取政府救濟;
◆ 需確保可以滿足被擔保人的基本生活需求,提供經濟支持(配偶和伴侶需要提供3年);
◆ 無刑事犯罪記錄。
如果擔保人是加拿大公民,在申請時和審核時可以居住在加拿大境外,但是必須要證明在申請人獲得身份時回來加拿大居住的打算;
如果擔保人是加拿大永久居民,則申請擔保時必須居住在加拿大境內,無省份限制。
請注意,以下情況則不符合擔保人條件:
◆ 曾作為申請人(夫妻、同居伴侶、事實婚姻伴侶)被擔保移民加拿大,取得永居身份未滿5年。
也就是說,如果擔保人自己是通過配偶團聚移民這個項目獲得身份的話,在獲得身份後的5年內不能擔保其他人,即使已經入籍;
◆ 曾通過配偶團聚移民作為擔保人擔保過配偶或伴侶移民,當時的被擔保人獲得永居身份未滿3年。
也就是說,如果之前擔保過前配偶/伴侶,則3年內不可擔保其他人;
◆ 擔保人曾經沒有履行擔保協議中的條款;
◆ 擔保人沒有償還移民貸款、法院命令的家庭贍養費,如離婚贍養費和子女撫養費;
◆ 擔保人已宣布破產且未獲解除;
◆ 擔保人在領取政府救濟 (除因殘疾外)等。
申請人/被擔保人需滿足的條件:
◆ 18周歲以上,同性或異性配偶/伴侶均被承認;
◆ 如果已結婚,境外婚姻必須同時滿足結婚國家和加拿大的法律要求,境內婚姻必須滿足加拿大各省的年齡要求;
◆ 沒有犯罪記錄或已過豁免期,並且滿足加拿大體檢要求;
◆ 同居伴侶需證明已經和擔保人一起生活了至少12個月,沒有任何長時間的分離(任何與對方分開的時間都應該是短暫的,例如出差、探親等);
◆ 如果申請人與擔保人是合法婚姻,不需要等到結婚一年以上再申請。
境內申請VS 境外申請的區別:
◆ 這點取決於申請人(被擔保人)遞交申請時和等待審批時的居住地點。
如申請人居住在加拿大境外且等待審批過程中大部分時間都在境外,則需要遞交境外申請;如果在遞交申請時,申請人和擔保人一起居住在加拿大,則可以選擇遞交境內申請或境外申請;
◆ 如果遞交了境內申請,則在整個審批過程中,申請人都需要和擔保人一起居住在加拿大;
◆ 自2016年12月開始,移民局統一了境內和境外申請的處理時間,目前處理時間都大約是12個月;
◆ 境內申請,申請人有資格同時申請一個開放式工籤,在境內等待楓葉卡下來期間可以合法工作,子女可以享受免費公立學校教育。境外申請則不可以申請工籤。
◆ 境外申請和境內申請所提交的輔助材料會有一些不同;
◆ 境外申請如果被拒,依然有權上訴到移民法庭爭取身份維護權益;而加拿大境內申請則無權上訴,仍可重新遞交申請;
◆ 境內申請期間,申請人不宜出境與擔保人分開過久;
◆ 境外申請,可在境外等待楓葉卡,也可申請探親籤證赴加拿大。
移民官會考查以下因素,以辨別真假:
◆ 夫妻二人的感情發展時間線是否清晰、合情合理;
◆ 提交的輔助證明材料是否覆蓋了感情發展的不同時間階段且前後不衝突;
◆ 是否是"以移民為目的"的婚姻關係, 請避免在申請和面試時提及自己對加拿大的嚮往和好感,所有的描述應該以夫妻二人的感情為中心點;
◆ 當事人對配偶的互相了解程度,以及你們的親戚朋友是否都知道或參與了你們的感情發展階段(求婚、婚禮、結伴旅行等);
◆ 夫妻二人的差異是否較大, 如:教育程度、語言文化背景、年齡差異等;
◆ 是否有一方或雙方過去有婚姻史,是否有孩子;
◆ 夫妻二人是如何相識並開始確認戀愛關係的,有沒有介紹人。如果認識不久就突然結婚了,或者離婚後不久立刻再婚,移民官會加大審核力度;
◆ 提交的證明輔助材料是否充足,是否有作假嫌疑 (包括與家人朋友的合照、聊天通訊記錄、二人購房或租房合同、相同地址帳單、聯名帳戶物業稅單保險單等);
◆ 有必要時,移民官會通過電話甚至會到當事人家裡實地考察探訪;
面試注意事項:
如果沒有被要求面試,那麼恭喜你獲得了移民官的信任。
如果收到了面試通知,那也千萬不要緊張焦慮 (前面說過移民局為了嚴厲打擊「假結婚」現象,越來越多的申請人被要求參加面試)。
◆ 面試非常重要,一點要足夠重視並且提前做足了準備,千萬不要因為緊張或者掉以輕心回答錯了問題,前後矛盾讓移民官懷疑而被拒籤;
◆ 境外申請人不需要擔保人陪同面試,除非你們一起生活在境外。移民官可能會再打電話給擔保人核對,所以申請人回答的問題一定要與擔保人的回答一致;
◆ 境內申請則需要擔保人陪同申請人一起參加面試;
◆ 面試回答的內容要與提交申請時的內容一致;
◆ 當事人對配偶是否方方面面的了解是面試時移民官著重的疑點之一;
◆ 記清所有時間線和地點 (可能會因為記錯了婚禮日期而被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