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在鼎湖為非作惡,欺壓百姓,10人被判刑!

2020-11-02 鼎湖發布

黑惡勢力 一直以來都是危害社會健康發展的「毒瘤」,是人民群眾深惡痛絕的頑疾。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開展以來,鼎湖區堅持把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全面履行檢察監督職能,依法嚴懲黑惡勢力犯罪。

莫某強等10人涉惡犯罪案件

由鼎湖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莫某強等10人涉惡犯罪案件,於2020年8月11日在鼎湖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宣判。主犯莫某強因犯串通投標罪、受賄罪、詐騙罪、賭博罪等,數罪併罰,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人民幣75000元,其餘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至十年六個月不等,並處罰金(判決已生效)。

案情介紹

2017年12月至2019年4月,莫某強、蘇某坤、吳某華、郭某詒、周某等5名村委人員多次與鄧某娣合謀,通過走過場的方式串通投標,使鄧某娣承攬了鼎湖區永安鎮大社村委會14項工程,工程總額達451萬元。莫某強等5人收受回扣合計28萬餘元。此外,莫某強還糾集他人在一定區域內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了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資料來源 鼎湖區人民檢察院

鼎湖發布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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