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續來講講我自己的故事吧。
七年前,我剛上大學那會,我是一個很擰巴的人,渾身上下也沒什麼特別有趣的地方,不會抖機靈,不會說俏皮話,有時看到別人一些機靈對話,都會暗搓搓自卑想著「拼音也都是從abcd學起的,為什麼別人說話能這麼有趣、有深度」。而我跟別人聊天要靠自己先大聲「哈哈哈哈」笑,來證明自己說的話很有趣,當然有時「哈哈哈」大笑,也只是為了掩飾自己的尷尬。
當時,我有個好朋友,她在高中時代就看完亦舒的所有書,在「情商」這個話題還沒那麼流行的時候,她就開始研究著「如何提高自己的情商」以及「做哪些事會讓別人覺得你情商很高、教養很好」,她涉獵很廣,任何話題都知道一點。在當時我眼中,她是一個很懂社會規則,很成熟的女生,我很想成為她那樣聰明且有趣的人。
所以,十八歲的時候,我給自己定下了一個很可愛的目標:要多看不同類型的書,文學、經濟、管理、心理,以及什麼汽車、遊戲、時尚方面的東西也都要基本了解。
因為,我想成為一個別人眼中很有趣很聰明的人。
但說句實話,有些不是自己真感興趣的書,硬看的話,真的很難看進去。為難書,也為難自己。
所以,後來的我並沒有完成十八歲自己立下的flag,包括現在的我,對很多領域的知識依舊很小白。經濟類的一些知識,我是真心很想弄懂,但也是真的大多不懂;男生感興趣的汽車品牌性能什麼,我真的是不知道也不關心;甚至女生們個個精通的美妝話題,我也只略知一二,我的大多數美妝知識全靠我閨密的安利。
和十八歲的小文一樣,在某些地方我依舊知道得很少,但現在的我最大的進步是,我不會再去掩飾自己不知道的地方,而是敢於很勇敢地承認,在某些方面,我就是一個很淺薄的人。
可這份淺薄,並不妨礙我現在成為一個有趣的人。
十八歲的時候,我會覺得有趣是可以通過一些情商小技巧學成的,但後來我發現不是這樣的,真正的有趣,還是得靠你用實力,用專業,用努力去掙得。
總結這七年,從自卑到自信,從擰巴到乾脆,從覺得自己很無趣,到成為別人眼中有趣的樣子,我自己只做了三件事:
1.認真打磨自己某項技能,並做到極致
十八歲的時候,我還會為自己不夠有趣感到難過,二十歲之後,我真的很少再去想「自己是不是一個有趣的人」了。
因為我的大部分時間都用來看書、寫作,以及用力地生活,從生活中吸取營養,積累更多的素材。
我每天跟編輯、同行作者朋友、合作夥伴,以及一些前輩打交道,沒時間去想「我要怎麼做,才能成為林夕筆下知世故但不世故的女子」, 也沒時間看如何跟人相處的情商書,一直以來就只是踏踏實實地認認真真寫作,真真誠誠地跟別人相處。
就這樣寫了幾年,出了幾本書。
也就這樣,慢慢地,我的生活有了些變化。以前跟新朋友們見面,說完我的名字大家基本都會忘記,一群人聊天,我都是很不起眼的角色,因為大家都喜歡跟長得更好看的男孩女孩說話,喜歡跟更活潑主動的社交王聊天;但現在很多人突然覺得我變得好有趣,一聽說我寫作出書,就跑來問「啊,我之前在哪哪看過一篇文章,作者就是文長長,那個文長長是不是就是你啊」,拉著我聊寫作圈的事,問我怎麼開始寫作的,怎麼出書的。
世界一下子對我和藹可親了很多。
當然,我自己心裡很清楚,我一下子變得有趣,並不是我真的變得多有趣,而是「作者」這個標籤,給我增加了很多話題點,很多人會因為這個標籤對我感興趣。就算我說一些很平常的寫作的故事,大家也會覺得好新奇,好有趣。
人類有時候覺得一個人有趣,並不是因為那個人性格真的多有趣,也許只是因為那個人身上某個title,某個標籤,某個硬實力條件比較有趣。
就像同樣一句話,馬雲說出來,大家會覺得好有文化,好智慧,但換另外一個尋尋常常的普通人說出來,大家也只會玩味地想那麼幾十秒「那句話還蠻有意思的」,但你並不會覺得這個人多有趣。
人類都是勢利的標籤動物,所以如果想成為一個有趣的人,首先也是最必須做的事就是,打磨自己的技能,提高自己的實力,努力給自己多掙幾個標籤。
話挺俗的,但在變有趣這件事上,想辦法讓自己變得有錢點,學歷高點,職位再高點,專業技能再過硬一點,社會地位再好點,比看一百本情商書都有用。
2.保持對生活的熱愛,保持學習
這裡的學習指多看書,也指多看電影,還指多看新聞。
總結來講,就是要有接受新鮮事物的能力。
記得我大一的時候,有個大二的學長當我們的小班,每次看到他和班上其他同學很熱鬧地討論著某個新聞,發表著自己的見解,我心裡不止一次覺得他們好酷,怎麼能懂那麼多。
但現在,我也能很認真地針對某個新聞事件,跟朋友很認真地討論著,說一些別人會覺得「看起來很有思考性」的話。現在的我可以跟別人聊明星,聊時事新聞,聊電影,聊電視劇,聊文學,聊遊戲,聊生活,聊美食,聊旅遊,聊心理話題,還可以聊一些工作上嚴肅認真的事。
就算我在有些方面還有些明顯的短板,但因為我興趣涉獵足夠廣,面對大多數人,我都能正兒八經跟人家一頓熱烈的暢談。身邊很多人也都蠻喜歡跟我聊天,因為我自己每天都在不斷吸收新鮮的東西,跟別人聊天時,我也總能給別人帶去一些新鮮的想法,和一些新鮮的事。
而我之所以能習得這項技能,是我一直在保持學習,保持對生活的熱愛,用一顆很敞開很好奇的心,去積極擁抱生活的變化,努力地吸收生活的營養。
我每天都看新聞,不用專門花很長時間,就是碎片時間看看新聞,再分析一下這件事為什麼會這樣;閒暇時間,我看很多電影和書,但又不只是看了而已,看完後會認真思考這部電影這本書想向我們傳遞什麼,然後寫書評、影評;我對美食感興趣,只要自己喜歡吃的,遇到喜歡的菜會忍不住想找教程學一下;懂心理學是因為,有時候自己心裡挺壓抑的,抱著想弄懂自己的心理,結果看了好多心理學相關的書;打遊戲,是為了跟朋友一起玩;有工作經驗感悟是因為我真的在認真工作,認真地做總結。
而上面這些技能,只要你稍微用點心,稍微比一般人研究得再深入一點點,很容易get到,並做到出彩。壓根不用擔心以後跟人聊天沒話題,也不用擔心自己說的話不夠有趣,更不會在獨處的時候覺得很孤單。
多學點東西,總歸是好的。為了變成有趣的人,也為了取悅自己,自得其樂。
3.真正接納自己
想要活得自在有趣,根本還得自己接納自己。
我以前覺得自己沒趣,不敢在公開場合說話,怕自己說完大家覺得我太膚淺了;但我現在已經接納自己了,我清楚知道自己在某些方面說的某些話很有道理,也不怕別人覺得我說話不有趣。
你覺得我有趣,我會說,但我之所以會說這些話,不是因為想取悅你;你覺得我無趣,我更要說,因為我只是單純表達自己的觀點。你若真的不喜歡,也不一定非要我閉嘴,你自己也可以閉耳朵不聽啊。
所以,大大方方地說出自己真正思考過的話,不要擔心別人會不認同你,更不必擔心別人會覺得你無趣。
其實,自我寫文章以來,我也一直被人罵,就算一篇文章底下幾百條留言都在說「寫得很好」,但也總有幾個人很用心罵我,說我三觀有問題,說我活該,甚至更難聽的罵法我也聽過。
很長一段時間,因為這些罵我的話,我也難過過,也改變過,我試著不在文章裡表達太多自己的觀點,在寫每句話前都會認真思考一遍「這句話寫了會不會有人罵」,我儘量用客觀且含蓄的方式表達我的觀點,結果底下還是有很多人罵。
後來可能習慣了,也可能內心強大了,就覺得「ok,fine,要罵就罵吧,反正我說了我真心想說的話,我也喜歡寫下這些話的自己,其他人怎麼想關我屁事」。
畢竟,人生那麼長,我們追求的終極目標不是活成別人眼中一百分的樣子。所以,為什麼非要過分迷戀「情商」這個詞,非要取悅別人,讓別人覺得你很好、很體貼、很有趣,你很完美,才算人生成功嗎?
不,不是的。
我就是沒辦法成為一百分女孩啊,我自己也知道我有很多缺點,我有時很任性,很作,會自私,會有脾氣不好的時候,會遇到一些事就崩潰,但那又怎樣,我接受敢坦然承認這些的自己,也熱愛一直努力生活的自己。我覺得就算沒那麼完美,但也從來沒自暴自棄過的我,也很酷啊。
你沒必要讓所有人都覺得你很有趣,你只需要用自己的方式,自洽的過完這一生。
不愧於心,不愧自己。這就是一種成功。
用一句話來總結這七年發生在我身上的改變,那就是:我之前也努力想成為別人眼中有趣的人,可直到我放棄去努力成為一個有趣的人,我才真正成為一個有趣的人。
當我決定做自己時,我才活得最像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