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晚,微博網友「@中老年人劉先生」發布求助消息,稱自己的弟弟在南師大宿舍內死亡,額頭、面部發現可疑傷口。次日晚,南京師範大學官方微博發布通報稱,「2020年9月12日傍晚,我校2018級學生劉某辰,被同宿舍舍友發現在宿舍倒地昏迷,舍友及鄰近宿舍同學立即報告宿管站、校醫院和學院輔導員,並緊急聯繫120、110。校醫院醫生、輔導員和宿管人員第一時間抵達宿舍展開急救;120救護車到達現場展開急救後迅速將該同學送至泰康仙林鼓樓醫院……經3個多小時的搶救,醫院在22:30左右宣布該生死亡……目前公安部門仍在進一步調查之中。」
死者的哥哥劉先生表示,弟弟劉某辰是南師大社會發展學院歷史系本科三年級的學生,屬於師範方向,去世當天剛剛完成教師資格考試的報名。
劉先生告訴《中國新聞周刊》,事發的12日傍晚,弟弟還給家人發過晚飯的照片,晚飯後即回到宿舍。宿舍樓道的監控錄像顯示,弟弟在17點47分進入宿舍後就沒有出來過。而27分鐘後,弟弟的室友王同學到宿舍樓道打電話,後來證實這通電話是打給120的。
劉先生稱,警方告訴家屬,事發時宿舍內只有王同學和弟弟劉某辰兩人。王同學當時正坐在書桌前玩手機,起身後腳先碰了劉某辰,這才發現劉某辰已經倒在地上,隨即走出宿舍撥打120。之後弟弟被趕來的120急救車送至南京泰康仙林鼓樓醫院進行搶救。
接到校方通知後,9月13日凌晨,家屬趕到醫院,看到了死者劉某辰的遺體。劉先生發現弟弟的頭部有四處傷口,分別位於左眉骨、左鼻梁、左鼻翼和嘴唇。事後警方向家屬解釋,左鼻翼處的傷口是搶救時插管造成的。
在醫院出具的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上,陪同劉某辰前往醫院的朱老師代訴的死者生前症狀體徵為,「同學約18點15分發現患者意識不清,呼之不應,口腔、耳腔可見血性液體,遂聯繫校醫,120。校醫到場後發現患者已無呼吸,無心跳,立即給予心肺復甦,同時120轉送我院,途中,持續給予心肺復甦。」
在這份證明上,死亡日期為12日22點30分,「根本死亡原因」為猝死,死因推斷為重型顱腦外傷。醫院向家屬解釋稱,此處的猝死是所有未能解釋的非自然死亡的統稱。
劉先生轉述法醫的說法稱,劉某辰眉心的傷是最重的,屬於鈍挫傷,即鈍器導致的。但鈍挫傷並非一定是鈍器擊打造成的,自發或外力推搡導致的摔倒、撞擊牆壁也可能造成鈍挫傷。而最終查明死因,可能還是需要屍檢。
泰康仙林鼓樓醫院的醫生曾向劉先生解釋,如果是自己不慎摔倒,要達到重型顱腦外傷的程度,需要從很高的地方摔下。泰康仙林鼓樓醫院是泰康保險集團投資的一家綜合醫院。
為查明死因,9月16日,家屬向警方提出了進行屍檢的書面申請,並籤字確認。但在第二天,法醫告知家屬,解剖屍檢需要取出死者所有的臟器。但即使進行解剖,也存在無法解釋死因的可能性,所以要家人做好解剖後無法查明死因的心理準備。
因此,劉先生和家人決定暫緩屍檢,希望警方能在現有證據的基礎上,還原事發現場和經過,對劉某辰的死因進行合理的解釋。劉先生表示,家人的最終訴求是查明弟弟的死因,所以不排除繼續要求進行屍檢的可能,而是否進行屍檢取決於警方的調查情況。
劉先生表示,弟弟所在的宿舍共有四名同學,其中有一名同學和弟弟關係較好,另外一名同學關係一般,事發時唯一在宿舍的王同學則與弟弟關係較差。劉某辰生前曾在和同學的聊天中抱怨過王同學。
對此,自稱是王同學姐姐的微博網友「@山水迢迢迢迢迢迢啊」20日發文聲明稱,「據弟弟親口所說,兩人關係不差也不好(仙林警方有筆錄)。男孩哥哥所說的舍友關係不太好,事實是,男孩和宿舍其他三人的關係都一般(案發凌晨,我弟弟和其他兩個室友打電話自責,其他兩個室友親口所說)。」記者試圖聯繫該微博博主,但未得到對方回復。
劉先生告訴《中國新聞周刊》,他曾向警方確認,弟弟劉某辰的死亡事件並未立案。9月20日,警方告訴家屬,劉某辰屬於非自然死亡,但目前尚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存在嫌疑人對劉某辰構成他殺或過失殺人,因此不予立案。
此外,劉先生告訴記者,從事發後到9月18日,南師大相關部門和社會發展學院的工作人員每天都和家屬有溝通。18日晚,南師大社會發展學院黨委書記羅秀山、黨委副書記沈曉穎等向家屬提出,校領導希望3天之內處理劉某辰死亡事件,但家屬堅持要先查明劉某辰的死因。此後校方人員未再與家屬進行接觸。
據劉先生表示,警方調查仍在進行中。截至發稿時,辦案的南京市仙林派出所和棲霞分局均未就案情對媒體進行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