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做,天在看,舉頭三尺有神明,如果一個人做了壞事,如果他還稍微有些心,肯定會良心難安。慌不擇路的時候就會發生意外,因果輪迴報應不爽,人終究是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的。
小編了解到,12月21日山西忻州保德縣東關鎮二道街一居民樓發生火災,這起大火的發生很蹊蹺,事後警方發布通報稱,這起大火是人為縱火產生的原因,大火發生之後,有五人被困受傷,送往醫院進行搶救,事情發生之後,警方也在全城大力搜捕47歲嫌疑人劉某。
令人沒想到的是,12月22日劉某已經死亡,是在逃逸的過程中被拉煤大貨車撞死。事情的經過和結尾,令人感到無比唏噓,真是印證了那句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蓄意縱火造成的傷害實在是太大了,不僅會造成經濟受損,如果被困樓層的人爬不出來,就有可能會葬身火海,劉某在蓄意縱火的時候,難道就沒有良知嗎?知道自己蓄意縱火是違法的行為想要逃脫,可是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即便沒有這場交通事故,恐怕他也難逃法律的懲戒。
也許是做賊心虛,逃犯在逃跑的過程中肯定會很有壓力,甚至會產生焦躁急迫的情緒,這個時候發生意外的概率就特別高了,不管是出於什麼原因蓄意縱火,他的行為都不被人諒解。四十七歲是上有老,下有小的年紀,不為了自己,也應該為家裡人想想吧?
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如果一個人連自己的底線和道德標準都丟了,他就算是活著,也和行屍走肉沒什麼區別。這場車禍給劉某的一生畫上了句號,希望來生他能好好做人,做一個有良知,善良,有道德底線的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