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公布10起虛假違法廣告典型案例 菏澤百川教育上「榜」

2021-02-13 菏人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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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市場監管系統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安排部署,強化導向監管,突出重點領域,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嚴厲打擊虛假違法廣告行為,大力規範廣告市場秩序,積極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去年,全省市場監管系統查處虛假違法廣告案件1303件,罰沒款2208.6萬元。

為宣傳法治、震懾違法行為、增強防範意識,現公布10起去年下半年全省查處的虛假違法廣告典型案件:

一、菏澤百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發布違法培訓廣告案

菏澤百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是以教育諮詢(不含出國留學及中介諮詢);圖書策劃與諮詢;圖書銷售;多媒體數位技術及產品的研發、銷售、技術諮詢、技術服務;網際網路信息服務(不含投資、金融、期貨類);圖文設計開發;廣告設計、製作、代理、發布;計算機網絡產品、網絡科技領域內的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諮詢、技術服務;計算機軟體、體育用品及器材、文教用品、兒童用品、玩具、電子產品、工藝品(不含文物)、家居用品、網絡設備、教學設備的開發及銷售。(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當事人通過自建網站發布的建造師、消防工程師、環評工程師等培訓廣告中,含有「密訓押題」「內部渠道」「一次通過」等內容,對教育、培訓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證性承諾,其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八條規定。依據《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五十八條規定,2019年8月,菏澤市牡丹區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在相應的範圍內消除影響,並處以罰款30萬元。

二、山東順風車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發布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在電視媒介發布的「順風車管家信息平臺」廣告中,使用了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和形象,其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第九條第(二)項規定。依據《廣告法》第五十七條規定,2019年7月,淄博市博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對當事人處以罰款20萬元。

三、山東水城名師教育諮詢有限公司發布違法教育培訓廣告案

當事人利用印刷品發布的教育培訓廣告中,含有「絕對第一優勢招教品牌」「保過」等內容,廣告中使用「最高級」用語且含有對教育、培訓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證性承諾,其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第九條、第二十四條規定。依據《廣告法》第五十七條、第五十八條規定,2019年9月,聊城市東昌府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並處以罰款20萬元。

四、淄博夢臣商貿有限公司發布違法網際網路廣告案

當事人在天貓網店發布的廣告中,含有「鎖精聚元」等淫穢內容。其行為違反《廣告法》第九條第(八)項規定,構成廣告內容違反國家禁止性規定的違法行為。依據《廣告法》第五十七條規定,2019年10月,淄博市張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違法廣告,並處以罰款20萬元。

五、王某某利用微信發布違法食品廣告案

當事人利用微信群發布的「花旗松素」普通食品廣告中,含有「防治腫瘤、癌症、心腦血管疾病」「對內分泌功能紊亂引起的疾病起到治療作用」「對糖尿病有良好療效」等內容,且附有化驗單、B超片子、患者視頻等,誤導相關受眾購買該產品,其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第四條、第十七條、第二十八條規定。依據《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五十八條規定,2019年11月,費縣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在相應的範圍內消除影響,並處以罰款20萬元。

六、安丘國明醫院發布違法藥品廣告案

當事人未經有關部門審查,利用網際網路發布的「牛黃烏蛇片」藥品廣告中,含有「治療銀屑病特效藥」「治癒率達96.2%」「總有效率達99.4%」等內容。其行為違反《廣告法》第十六條、第四十六條規定。依據《廣告法》第五十八條規定,2019年11月,安丘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並處以罰款5萬元。

七、臨沂仁厚置業有限公司發布戶外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發布的戶外房地產廣告中,含有「5分鐘,即可直達東方城購物中心、九州超市、臨沂賓館、國際會展中心、開發區管委會等核心商圈」等內容,以項目到達某一具體參照物的所需時間表示項目位置,其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依據《廣告法》第五十八條項規定,2019年8月,臨沂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並處以罰款3.2萬元。

八、青島利康達食品有限公司發布違法食品廣告案

當事人在其網站上發布羊肉食品廣告中,含有「對一般風寒咳嗽、腎虧陽痿、體虛怕冷、病後體虛等一切虛狀均有治療和補益效果」「提高抗疾病能力」等內容,普通食品在廣告中涉及疾病治療功能,其行為違反《廣告法》第十七條規定。依據《廣告法》第五十八條規定,2019年12月,萊西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並處以罰款1.08萬元。

九、濟南市長清區弘亞健康養生堂發布違法保健食品廣告案

當事人利用印刷品等形式發布的保健食品廣告中,含有「吃兩個月松花粉,紅血球可上升25%-30%,血紅蛋白上升15%」「中國航天專用保健食品」等,引證的內容不真實,也未表明出處或來源,違反了《廣告法》第十一條規定;當事人銷售的食品、保健食品未明碼標價,違反了《價格法》有關規定。依據《廣告法》第五十九條及《價格法》等有關規定,2019年8月,濟南市長清區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停止發布違法廣告,改正價格違法行為,並處以罰款0.8萬元。

十、德州樂齒口腔醫療有限公司未經審查擅自發布醫療廣告案

當事人未依法取得醫療廣告審查批准文件,委託他人在戶外顯示屏發布「樂齒口腔」醫療廣告,其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第四十六條規定。依據《廣告法》第五十八條規定,2019年10月,寧津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責令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並處以罰款0.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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