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 市委組織部
十堰市2020年度
考試錄用公務員考察公告
內容如下!
十堰市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考察公告
按照《湖北省2020年度省市縣鄉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精神,現將十堰市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入圍考察人員名單和考察有關事項公告如下:考察人員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面向村(社區)幹部考錄鄉鎮(街道)公務員的職位按計劃錄用人數1∶1.5差額確定,其他職位等額確定,其中公安機關、強制戒毒機關人民警察職位考生體能測評結果須為「合格」。關於綜合成績同分情況的處理以《報考指南》第二十五條解釋為準。(名單見附件1)1.考察工作由市委組織部統籌安排,具體由各縣(市、區)委組織部和各考錄單位組織實施。2.考察主要採取個別談話、座談、與考察對象面談、查閱檔案等方式進行。(1)考生在資格覆審環節未能提供但承諾在考察時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應屆畢業生畢業證、學位證以及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的學歷認證結果等。(2)《十堰市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考察自傳表》(見附件2)。(3)有工作(學習)單位的,須由單位出具在工作(學習)表現情況證明;無工作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或本人常住地村(居)委會出具本人日常表現情況證明。(4)1寸彩色免冠登記照2張以及同底電子版照片(300KB以內)。4.對留學回國人員和境外人員的考察,可請外交、教育等部門協助了解相關情況。5.請入圍考生在考察期間不要外出(注意疫情防控,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風險地區),保持通信暢通,積極配合考錄單位考察組做好考察工作。考生通訊方式如有變更,請及時與十堰市委組織部聯繫。附件:
1.十堰市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考察人員名單
2.十堰市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考察自傳表
中共十堰市委組織部
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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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十堰市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考察人員名單
附件2.十堰市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考察自傳表
編輯 | 孟楠 終審 | 鄧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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