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水平衡測試是對非居民用戶進行用水合理化分析的科學管理方法,是做好我市節約用水管理工作,鞏固節水型城市創建成果的基礎。定期開展水平衡測試是非居民用戶的法定責任,根據《江蘇省節約用水條例》、《江蘇省計劃用水管理辦法》、《南京市城市供水和節約用水管理條例》及《南京市非居民用戶節約用水管理規定》,現就做好2019年非居民用戶水平衡測試工作通告如下:
一、計劃用水戶應當加強用水、節水設施的日常維護,建立用水、節水記錄臺帳,定期進行用水合理性分析、水平衡測試,按時報送用水、節水報表。
二、計劃用水戶應當每五年開展一次水平衡測試,其中年用水量2萬立方米及以上不足100萬立方米的,應當至少每三年開展一次水平衡測試。
三、計劃用水戶超計劃用水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應當進行水平衡測試和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門的用水審計,並對存在問題予以整改。
四、水平衡測試應當按照國家標準《企業水平衡測試通則》(GB/T12452-2008)的要求開展,並及時將《水平衡測試報告書》上報南京市供水節水管理處。由節水管理部門組織專家統一評審。
五、上報備案的水平衡測試報告內容、數據應真實、有效,在通過評審驗收備案後,還應按照節水主管部門要求格式提交測試核心電子數據。
六、非居民用戶未按規定開展測試的(含未報備案的),月度用水計劃的增減係數為-0.1。
七、非居民用戶未開展水平衡測試的,不得申報節水型企業。
八、計劃用水戶未按照規定開展水平衡測試、接受用水審計或者未對存在問題進行整改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南京市城市供節水管理部門,將定期開展水平衡測試專項執法,對檢查中發現的未按規定開展水平衡測試的非居民用戶,將嚴格執法,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從嚴處罰。
南京市供水節水管理處監督電話:52270226
水平衡測試工作業務諮詢電話:52254386
南京市供水節水管理處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