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同樣的服務,所交的費用卻差別很大,有的只交了200塊錢,而我卻被收了430塊錢,這不是騙人嗎? "昨日,從哈爾濱來大連旅遊的龐小姐給本報打來報料電話,反映旅順一日遊市場收費混亂。同時,導遊在未徵得遊客同意的情況下,便將龐小姐等人帶到購物店,店方稱老闆兒子要結婚,和未婚妻五行相剋,需要破財免災,店內商品一折出售。而有網友反映,這家店從去年開始就是這套說辭,"老闆兒子這婚結得可夠長的! "
遭遇 同樣服務但價格差230元
龐小姐和朋友從哈爾濱來大連旅遊,5月1日中午,他們剛一出火車站,便被火車站前拉客人員攔住,對方向他們推薦了位於火車站附近的一家賓館,"房費180元,但要求參加旅順一日遊,每人費用150元。 "龐小姐等人感覺價錢不貴,於是同意入住。
5月2日一早,龐小姐等人上了一輛旅遊大巴。上車後,龐小姐發現車上其他30名左右乘客幾乎都來自外地,他們有的被旅館推薦過來,有的在下火車後被推薦上車,所支付費用在80元至150元不等。意識到自己可能花了高價,但龐小姐等人並未在意,"出來玩也不在乎這幾十塊錢,再說也怪我們,事前沒和人家講價。 "龐小姐說。
去旅順的一路上,導遊口若懸河地介紹旅順景點,車行至中途,導遊便通知車上的遊客,本趟旅程有3個自費項目,遊客參加需要每人再交430元錢。"導遊把這三個景點說得特別好,好像不去看看就白來了,我們覺得來大連玩一次也不容易,就同意了。 "
一天的行程下來,龐小姐等人特別不滿意,"免費景點走馬觀花,有些甚至就是開車轉一圈,自費景點也沒啥可看的,而且收費也高,我們私下打聽了,即便自己來玩,這三個景點的門票加起來根本用不了430塊錢。 "
更讓龐小姐覺得不平衡的是,"對於收費項目,跟我同車的遊客中,有的人只交了300元,甚至還有人交了200元,而我們卻交了430元,關鍵是大家享受到的服務卻是一模一樣的,這不就是明擺著騙人嗎? "
伎倆 拿兒子結婚五行相剋為幌子
龐小姐告訴記者,當天的行程中,導遊還帶大家去了兩家購物場所,其中一家銷售水晶飾品和土特產品,另外一家出售玉製品。龐小姐說,在這兩家購物店買東西的遊客大有人在,尤其是第二家,同行的人幾乎都買了東西。"我們都被忽悠住了。 "龐小姐說,他們剛一進入這家店,一位自稱經理的男子便熱情地接待了他們。
"經理說這家店出售的玉製品平時不對國內遊客出售,只賣給外賓,但老闆的兒子最近要結婚,由於和未婚妻五行相剋,不得不破財免災,因此店裡的商品全都一折出售,而且只賣給100名國內遊客。 "龐小姐說,這位經理煞有介事的說辭令他們深信不疑,一折的價格更是令他們激動不已,於是龐小姐花了400元錢購買了項鍊、戒指、玉枕等商品,"我這算少的,有的花了好幾千塊錢呢。 "
離開這家店後,龐小姐等人這才感覺不妥,"感覺不像是玉的,特別輕,有點像塑料,不會被騙了吧?"龐小姐隨後通過網絡查詢,發現這家店早有"前科"。一位網友反映,她去年8月31日來到這家店,店方說辭與龐小姐遇到的如出一轍。最終,該網友花了1萬多元錢,購買了鐲子、貔貅、龍鳳玉牌、紅寶石項鍊、戒指等商品。發現被騙後,該網友與工商部門取得聯繫,因為他們有刷卡記錄,經協調店方退回大部分費用。有網友調侃,這婚結得可夠長的,也不知道啥時候能結完?
昨日下午,龐小姐聯合其他幾名遊客到這家購物店準備退貨,"當時來這家店的旅遊團還有很多,而那位經理還是同樣的說辭,見我們找過來,他們也怕把事鬧大,影響其他遊客購物。於是把我們叫到一間辦公室,隨後給我們幾個人全額退了款。 "
調查 記者揭秘旅遊購物四大陷阱
龐小姐告訴記者,導遊帶他們去購物場所,根本沒有徵得他們同意,而是直接將他們帶到了購物店。而旅遊法規定,旅行社組織、接待旅遊者,不得指定具體購物場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費旅遊項目。但是,經雙方協商一致或者旅遊者要求,且不影響其他旅遊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業內人士稱,市內的一些購物店善於察言觀色,善於把握遊客的購物心理,引導遊客進行大宗消費,同時還會以"高折扣、送高價贈品"等優惠手段,誘導遊客進行更大的消費。這種情況下,遊客請繞道走遠,"總之別人說什麼都不要信"。如果購物,一定要當場向經銷者索要正規發票、質量保證憑證。
記者調查發現,除了"破財免災"說外,常見的旅遊購物陷阱還包括以下三種:
大部分遊客沒留單據或協議
對於旅順一日遊的亂象,本報曾多次進行報導。調查顯示,大部分遊客並不知道自己參加的是什麼旅行社,手裡也沒有留下單據或協議,甚至導遊和司機的號碼都沒記錄。同時大部分遊客先前不知道有自費項目,上了車才被告知。遊客一旦不參加自費項目,導遊會把他們安排在啥也沒有的馬路邊上"曬太陽",導致一日又變成半日遊。
通過採訪,記者發現,部分遊客入住了火車站附近的旅館,旅館向遊客推薦旅行社,並表示第二天參加一日遊可予以住宿上的優惠。需要提醒的是,業內人士表示,除了浪費金錢外,通過旅館參加這類不規範的一日遊,出現問題會遭到旅店和旅行社的相互推諉,消費者權益難以保障。
一日遊亂象需多部門齊監管
《旅遊法》自2013年10月1日起實施至今已有7個月時間,儘管本市旅遊環境整體有所改觀,但旅順一日遊亂象卻並沒有完全消失。業內人士認為,單單依靠旅遊法的警示作用,不能建立一套完善的多部門長效監管機制,旅順一日遊亂象根本無法杜絕,而遊客也應該提高自身的警惕性,加強自我保護意識,防止被騙。
業內人士提醒遊客報名前一定要與旅行社籤訂規範的旅遊合同,對旅遊行程的出發地、途經地和目的地,交通、住宿、餐飲服務安排及標準,遊覽項目及時間,自由活動時間及次數,以及違約糾紛解決機制及責任等進行明確約定,並由旅遊者本人籤字和旅行社加蓋公章。遊客應仔細審核合同內容,了解清楚後再籤字確認。一旦發生旅遊糾紛,第一時間向旅遊部門投訴,同時,妥善保管好書面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