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西寧10月21日電(張志平)西寧中院今天在西寧市區建國路和夏都大道大型電子顯示屏,滾動播放今年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相關信息視頻,其中對被執行人是自然人的將連同失信被執行人身份證件照片一併曝光。據介紹,西寧中院此舉在青海省尚屬首例。當天共對15名自然人和29名企業法人進行了曝光。對列入「黑名單」的被執行人,限制其出國、出境、限制其乘坐飛機、軟臥、高鐵、住高檔酒店,讓全社會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信用懲戒。
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制度將民事執行與個人信用相結合,對失信被執行人予以信用懲戒,設法解決民事執行難的問題,促使人們重視個人誠實信用。
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是指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六類人名單,即: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違反限制高消費令的;被執行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具有以上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通俗叫法是「失信者黑名單」。
被執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組織機構代碼、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姓名;作為被執行人的自然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碼;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和被執行人的履行情況以及被執行人失信行為的具體情形等通過全國統一的名單庫在網際網路上向社會公布,並予以曝光。
自2015年7月22日以來,西寧市兩級法院已將1301件執行案件中的1303名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並在全國法院執行案件管理系統中錄入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多起案件的被執行人因將被納入失信名單而主動履行判決生效的義務。2014年9月西寧中院對38個失信被執行人在青海法制報予以曝光,今年已在西寧審判信息網、西寧中院門戶網站上對納入失信的被執行人隨時公布失信信息。
西寧市中院副院長劉綱表示,曝光失信被執行人,目的就是讓全社會去認識這些「失信人」,壓縮其生存空間,同時告誡那些不守誠實信用的人,「失信」將付出沉重代價。
下一步西寧中院還將計劃在人員密集中心地段諸如火車站、中心廣場等播放失信被執行人信息視頻,繼續通過報紙、網絡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今後西寧兩級法院對符合失信條件的被執行人全部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將充分發揮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懲戒功能、威懾功能、引導功能。通過提高失信成本,壓縮惡意逃債者的生存空間,讓失信、違法者在市場經濟活動中寸步難行。從而對失信被執行人的生產經營及日常生活產生實實在在的不利影響,迫使其主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