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馬山縣發生一起野豬傷人事件
一名54歲的婦女被嚴重咬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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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遭野豬攻擊多處受傷
12月5日下午,記者在馬山縣人民醫院見到了傷者黃愛芬。她的兒子閉德宗稱,媽媽雙腿和手臂傷得最嚴重,被野豬咬得皮開肉綻,好幾處筋骨也被咬斷,已做了四次手術。
馬山縣周鹿鎮壇利村那煙自然村位於大山深處,山上有不少野生動物。11月28日下午5時多,媽媽在農田裡幹活,突然聽見一陣馬的嘶叫聲,剛一抬頭,就見一頭看上去有100多公斤重的野豬衝到面前。她躲閃不及,遭到野豬猛烈撕咬。野豬咬傷她後就跑了。媽媽艱難地爬到田埂上,大聲呼救,村民聞訊趕來將其送醫。
▲黃愛芬全身多處被野豬咬傷。
對於醫療費的問題,閉德宗稱,他家是貧困戶,入院時無需繳納押金,等出院時再結算報銷。入院以來,母親的醫藥費已達5萬多元,醫生稱至少要兩個月才能出院。
黃愛芬被野豬咬傷後,那煙屯的村民紛紛為她捐款,目前已捐款數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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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豬出沒令村民害怕
12月6日中午,記者來到那煙屯,看到這裡四面環山。
村民閉克劍稱,山上的野豬經常三五成群下山偷吃玉米、紅薯等。在黃愛芬被咬之前,他家一匹馬被野豬咬穿肚子,傷口現在還未癒合。
村民閉健稱,今年,他家的玉米因遭野豬偷食,幾乎沒有收成。由於獵殺野生動物是違法的,所以村民不敢獵殺野豬。
▲網絡配圖
「野豬偷食莊稼,我們不知道政府有沒有補償,所以沒有匯報。」閉克劍說,如今野豬傷人,村民也不能捕殺,留守在村裡的老人和小孩都很害怕。壇利村村委會向周鹿鎮政府匯報了情況,請政府採取保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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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豬屬「三有」動物不能擅自捕殺
記者了解到,我國《刑法》和《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受保護的野生動物包括三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有益的和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即「三有」動物)。
在「三有」保護動物名錄中,受保護動物包括野豬、野雞、蟾蜍等。
▲網絡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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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保護區野生動物傷人暫無補償
12月6日下午,記者來到馬山縣農林局,該局有關負責人稱,
目前,全國已有多個省級政府公布了野生動物造成損害的補償辦法,但廣西還沒有相關辦法出臺。
不過,在廣西,如果自然保護區內的經濟作物被野生動物毀壞,政府會給予補償。周鹿鎮壇利村不在自然保護區範圍內,所以沒有補償。如果是人遭到野生動物傷害,目前沒有明確的補償依據。
建議黃愛芬家屬從人身保險、意外保險等方面獲得賠償,減輕經濟負擔。如果需要農林部門出具證明,該局會全力配合。
該負責人表示,下一步,他們計劃聯合相關部門,以政府名義豎立告示牌,提醒村民注意安全,並以野豬傷人給村民造成危險為由,請示是否可以動用特警圍獵野豬。
對此事,你有什麼想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