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加快推進我省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發展步伐,切實增強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人才支撐能力,提高社會管理科學化水平,根據《關於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中組發〔2011〕25號)、《關於印發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中長期規劃(2011-2020)的通知》(中組發〔2012〕7號)和《湖南省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湘發〔2010〕12號),制定本規劃。
一、序言
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是指具有一定社會工作專業知識和技能,在社會福利、社會救助、扶貧濟困、慈善事業、社區建設、老齡事業、婚姻家庭、精神衛生、殘障康復、教育輔導、就業援助、職工幫扶、犯罪預防、禁毒戒毒、矯治幫教、人口計生、糾紛調解、應急處置、群眾文化等領域直接提供社會服務的專門人員,他們在老年服務、婦女兒童服務、青少年服務、殘疾人服務、流動人口服務等服務和管理領域充分發揮困難救助、矛盾調處、人文關懷、心理疏導、行為矯治、關係調適等個性化、多樣化服務方面的專業優勢,進行創造性工作,對解決社會問題、應對社會風險、促進社會和諧、推動社會發展具有重要基礎性作用。
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是社會政策的直接執行者、社會服務的專業提供者、社會矛盾的有效化解者、社會公平的積極維護者,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大力加強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對增強社區服務功能、提高社區居民自治能力、促進和諧社區建設;對促進就業、擴大內需、優化人才資本配置;對落實社會政策、完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社會服務需求;對有效預防和解決工業化、城鎮化、市場化加速發展所產生的社會問題、降低社會發展成本、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推動文明進步;對彰顯人文關懷、密切黨和人民群眾血肉聯繫、夯實黨的執政基礎、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當前,我省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工作還存在基礎比較薄弱、社會認同感不高、專業崗位缺乏、體制機制和政策制度不太完善、專業人才數量偏少、隊伍素質總體不高、結構不太合理、經費投入不足等問題,面臨諸多體制性障礙。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的開發、管理、使用、待遇、薪酬等制度尚未出臺,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尚未得到充分調動,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發展總體水平與現有經濟實力、與人民群眾不斷擴大的社會服務需求不相適應,與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還有較大差距,需要創新體制,多方協調配套,下大力氣開發社會工作人才資源,高度重視選拔培養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採取有力措施,加快推進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國家人才強國戰略的總體部署,立足於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的客觀需要,以人才培養為基礎,以人才使用為根本,以人才評價激勵為重點,以政策制度建設為保障,以先行項目作為突破,以重點工程實施作為載體,初步形成具有湖南特色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發展模式,為全面推進「四化兩型」建設提供有力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支撐。
(二)基本原則
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加強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1.面向群眾、服務基層。將服務社會建設與管理、直接滿足人民群眾服務需求作為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用人民滿意程度檢驗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的成效。加強基層社會服務平臺建設,引導社會服務資源向基層傾斜,鼓勵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到基層服務。
2.突出重點、統籌推進。立足基層,突出重點,加強現有社會工作從業人員專業培訓,優先開發為困難群體和特殊群體提供服務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優先解決制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發展的重大問題,使社會工作受益對象由特定人群向普通大眾拓展,人才開發由重點領域向相關領域逐步推進,統籌推進各方面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
3.專業引領、職業發展。堅持專業化、職業化方向,以能力建設為核心,強化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價值倫理以及應用專業理論、知識、方法、技巧和職業技能培訓,切實提高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專業化水平。將社會工作專業技術人才納入專業技術人才系列,不斷優化各領域、各層次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結構。
4.黨政主導、社會運作。加強和改進黨對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工作的領導,充分發揮政府在推動社會工作發展中的主導作用,切實履行依法規範、政策引導、資金投入等方面的職責;結合政府轉變職能,建立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的機制;加強公益服務類事業單位建設,培育民辦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發展社會工作行業自治組織,建立健全公開、平等的競爭機制,促進社會工作服務主體多元化發展。
(三)發展目標
到2020年,我省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發展的總體目標是:建立健全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法規、政策和制度體系,造就一支規模適中、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使之適應構建和諧湖南的要求,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社會服務需求。
1.人才總量穩步增長。到2015年,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總量增加到2萬人,其中具有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或達到同等能力素質的中級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達到2000人,具有高級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或達到同等能力素質的高級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達到400人。到2020年,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總量增加到6萬人,其中中級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達到8000人,高級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達到1200人。
2.人才結構逐步優化。根據統籌城鄉發展、統籌區域發展、統籌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逐步優化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領域結構、區域結構、城鄉結構、專業結構和年齡結構,形成合理的初、中、高級人才梯次結構和人才布局,逐步實現社會工作服務在城鄉、區域和領域的全覆蓋。
3.人才素質大幅提升。建立培訓基地,加大教育培訓力度,使從事社會工作行政管理和社會服務的人員能普遍接受社會工作專業知識技能培訓或者繼續教育與培訓。提高廣大社會工作專業人才職業道德水平,強化專業價值倫理,豐富專業理論知識,完善專業方法與技術,提高專業實務能力,大幅度提升綜合素質。
4.人才效能充分發揮。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在社會建設與管理創新中的柔性特徵和「粘合劑」作用充分彰顯,在提供社會服務、解決社會問題、化解社會矛盾、降低社會風險、維護社會穩定、增進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等方面的專業作用得到充分發揮。
5.人才環境不斷改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培養開發、評價發展、選拔使用、流動配置、激勵保障方面的法規、政策與制度不斷完善;社會工作服務組織數量不斷增加,管理網絡基本建立,布局更加合理,覆蓋更加全面,治理更加科學,作用更加明顯,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建設市場更加完善,體制機制更加健全。
6.社工崗位多領域開發。不僅在民政系統內如老齡、福利、軍休、救助、慈善等城鄉社會福利機構開發社工崗位,而且還要在教育、衛生、工青婦、公安、司法、人社、計生、信訪、殘聯、國資、紅十字會等下屬社會福利機構、民辦社工機構分期分批開發社工崗位。
三、主要任務
(一)大規模培訓社會服務領域類的社工人才。培養造就一支數量足、結構優、能力強、素質高的社會工作服務人才隊伍。制定社會工作服務人才培養計劃和各主要領域加強社會工作服務人才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將社會工作專業技術人才納入全省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和高校畢業生基層培養計劃,組織實施社會工作服務人才職業能力建設工程。重點培訓以下8大類單位中現有社會工作從業人員:①社會福利類事業單位如社會福利院、兒童福利院、精神病人福利院(福利醫院)、老年福利服務中心、福利彩票發行中心以及登記為事業單位的殘障康復中心、康復醫院、農村五保供養機構、殘疾人託養中心、尚未轉制為企業的假肢裝配服務中心;②優撫安置類事業單位如優撫醫院(榮譽軍人康復醫院、復員軍人慢性病醫院和復員軍人精神病醫院)、光榮院、烈士紀念建築物保護單位、軍休幹部服務管理機構(軍休服務管理中心、站或軍休所)、軍供站(軍用飲食供應站、軍人接待轉運站)、復退士兵技能培訓中心;③社會事務類管理單位如收養登記機構、殯葬管理服務機構、婚姻登記機構以及防反家庭暴力、人民調解與接訪息訪、計劃生育指導、婦女權益人口保護等機構;④慈善和社會救助類單位如各級減災機構、救助管理站、流浪兒童救助保護中心、愛滋致孤兒童救助安置中心、慈善機構、捐贈接收機構、救災儲備倉庫、安置農場;⑤司法矯正類單位如看守所、少管所、戒毒所、監獄、勞教所、鄉鎮街道司法所、派出所等單位及從事治安防控、群防群治、內部保衛等人員;⑥醫療衛生類單位如市縣醫院、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心理諮詢與心理矯正機構;⑦青少年事務類單位如青少年宮、兒童活動中心、教育輔導、青年志願服務指導中心、殘疾少年兒童特殊教育學校、工讀學校;⑧服務指導類單位如城鄉基層組織、群團組織、自治組織和就業服務中心、就業服務機構、職業培訓指導等組織。同時通過加強實訓基地建設,依託基礎較好的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建立一批覆蓋各領域的社會工作實訓基地。
(二)加大社會工作管理人才培養力度。適應社會工作行政管理、行業組織建設、服務機構發展和專業實務推進的需要,培養造就一批政治立場堅定、具有宏觀視野、戰略思維與專業眼光,善於推動事業發展的社會工作行政和行業管理人才。培養造就一批具有社會使命感、懂運營、會管理、通曉社會服務專業知識的社會工作機構管理人才。組織實施社會工作管理人才綜合素質提升工程。將社會工作行政管理人才納入黨政人才素質能力提升工程,突出培養一批熟悉社會工作的領導幹部。健全民辦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理事會管理體制,將民辦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管理人才納入各級政府人才培養體系。在政府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部門中加大培訓力度,特別是在教育、公安、司法、衛生、民政、人社、計生、殘聯、信訪、老齡、紅十字會和工青婦等履行社會管理和社會服務職能的單位內設機構工作人員中,培養、選拔和引進一批熟悉社會工作理論知識、掌握社會工作方法技術的行政管理人才,適應各層次、各領域、各類別社會工作行業組織發展需要。
(三)加快社工骨幹和社工教育研究人才培養。在城鄉社區大力培養社區管理、社會保障、社會救助、社區禁毒、社區矯正與老年人服務、殘疾人服務、青少年服務、婦女兒童服務、流動人口服務及社區志願、衛生、文體科教服務等多領域的基層社會工作服務人才,用3年時間在30%的城市社區開展試點探索,整合、提升、轉化現有社區工作者向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過渡,使之能夠應用社會工作的專業方法解決社區重點、難點問題。用5年時間,在70%的城市社區配備社會工作者;到2020年基本實現90%以上的城市社區都有專業社會工作者,全面提升城鄉社區自治和服務功能。將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納入全省高素質人才培養工程和青年英才開發計劃。支持在湘的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建立社會工作教育與研究人才培養基地。鼓勵社會工作教育與研究人才領辦民辦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引導社會工作教育與研究人才走出書本、走出課堂、走向基層、深入實踐。加強社會工作專業研究機構和學術交流平臺建設。統籌協調各部門、各行業現有社會工作專業人才資源,根據相關社會服務部門、行業和領域的特點,大力培養適合部門需要、體現行業特色、滿足領域需求的社會工作管理人才、服務人才及教育與研究人才。
(四)建立社工義工聯動機制加快志願者隊伍建設。充分發揮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的專業優勢,指導、發動、凝聚義工開展社區服務,建立社工引領義工開展服務,義工協助社工改善服務的「兩工聯動」運行機制,整合社工、義工的人力資源,實現「聯動雙贏、互補互惠、互動共進」,降低社會服務的運行成本。大力普及志願服務理念,強化志願服務意識,弘揚志願服務精神,倡導志願服務行為,緩解社會資源緊張、滿足群眾多樣化需求,健全面向全社會的志願服務動員系統。規範相關志願者招募註冊,建立志願服務記錄製度,加強相關志願者培訓管理,建設宏大的社會服務志願者隊伍,為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加強社會服務與管理提供堅實的人才資源。
四、政策機制創新
(一)機制創新。1.建立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領導體制。各級均要成立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領導小組。組織部門要做好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的宏觀指導、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民政部門要具體負責加強社會工作管理機構和隊伍建設,切實履行好推進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的有關職能;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在各自職責範圍內推進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2.健全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行業管理制度。貫徹落實國家文件精神,建立相關單位組成的人才隊伍建設行業協會,開展登記註冊、宣傳普及、教育培訓、信息披露、專業督導、服務評估、繼續教育、危急處置、職業道德規範等,加強行業自律、規範職業行為,形成科學化、制度化、規範化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發展環境。3.實施社會工作專業人才註冊登記管理制度。開展社會工作專業人才註冊、登記、統計,建立社會工作專業人才資源年度統計調查和定期發布制度,加強社會工作專業人才資源信息庫建設。4.創新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培養發展管理方式。創新社會工作人才市場發展培育模式,為社會工作專業從業人才提供檔案管理、戶籍轉移、保險交付、爭議仲裁等一站式服務,解決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發展後顧之憂。
(二)政策創新。1.創新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培養政策。研究制定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教育培訓規劃,明確不同地區、不同領域、不同層次、不同類型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教育培訓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採取特殊優惠政策、資金傾斜等方式,加大農村地區、民族地區社會工作管理人才、服務人才培養開發力度。加強實習、實訓基地建設。完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繼續教育制度。制定社會工作培訓質量評估體系,加強對培訓機構的培育、評估和監督。2.創新社會工作專業人才使用政策。在城市社區逐步加大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配置力度,探索在農村社區設置社會工作崗位,逐步實現每個農村社區至少配備一名專業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的目標。研究制定吸引、留住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的優惠政策,建立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對口支持制度。採取政府購買崗位、報考公職人員和社會工作專業碩士優先錄取等措施,引導高校社會工作專業畢業生到城鄉基層、邊遠貧困地區、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就業。3.創新社會工作專業人才評價政策。完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職業水平評價制度,研究制定社會工作專業人才職業道德守則和專業行為規範,加強職業道德和作風建設。在有關事業單位建立健全以聘用合同和崗位職責為依據,以工作績效為主要內容,以服務對象滿意度為基礎的考核辦法。積極引導有關社會組織建立符合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特點的評價機制。
(三)制度創新。1.專業化培養。①加快培訓基地建設。依託各級黨校、行政學院、高等學校、職業學院和各類社會培訓機構,加快構建省市縣三級人才培訓網絡。加大對培訓基地的扶持,依託省電大建設全省社會工作遠程教育培訓網絡。②構築人才培訓體系。探索建立專業培訓與知識普及相結合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培養體系,出臺社會工作者繼續教育辦法,加強現有社會工作從業人員的教育培訓與提升轉化。③實施重點培養工程。遴選中青年優秀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組織實施重大社會工作攻關項目。與高等學校建立委託培養機制,組織對各級社會工作行政管理骨幹進行在職培訓,對公益類事業單位和社工機構負責人進行輪訓。④實施知識普及工程。將社會工作知識列入黨政領導幹部培訓課程,定期舉辦廳局級和縣處級領導幹部社會工作專題研究班,力爭三年時間對市州、縣市區所有分管領導幹部輪訓一遍。各市州、縣市區重點對基層直接從事社會服務與管理的人員進行社會工作知識教育培訓。2.職業化發展。①拓寬社工服務領域。重點在民政、司法、殘聯、工會、共青團、婦聯、衛生等領域先行先試,有計劃按步驟在社會福利與救助、扶貧開發、就業服務、教育輔導、醫務衛生、法律援助、社區矯正、社區服務等領域拓展。②著力開發專職崗位。突出城鄉社區、公益服務類事業單位和具有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的人民團體以及實際承擔社會公共管理與服務職責的相關單位、社會組織吸納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的主體作用。社會工作崗位設置比例不低於15%。崗位設置比例作為評估公益服務類社會組織的重要指標和政府購買社會服務的重要條件。③扶持社工機構發展。降低準入門檻,簡化登記手續,完善註冊辦法,有序規範和引導民辦機構發展。建立民辦社工服務機構孵化基地。扶持新成立的民辦社工機構,在創業初期為他們提供註冊協助、小額補貼、能力建設等方面的實際幫助。④建立社工義工聯動機制。構建社工引領義工,義工協助社工的互動格局。將義工招募、培訓納入社會工作教育培訓規劃,作為社工考核的重要組成部分,鼓勵符合條件的義工通過專業培訓持證並步入社會工作崗位。建立聯動信息平臺,實現社工義工服務信息實時共享。3.本土化實踐。①深化國家試點成果。緊緊抓住國家在我省開展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試點的契機,結合各自實際,大膽實踐和探索,使社會工作作為一種新的社會管理方式和方法,滲入到原有的社會建設和社會管理體系當中,成為社會健康蛻變的催化劑。②加大宣傳引導力度。制訂出行之有效的宣傳方案,充分利用各種媒體、通過多種途徑加大對社會工作的宣傳力度,克服認識偏差,不斷提高對社會工作的認知度,使助人自助的社工理念深入人心。③全面鋪開省級試點。社工做好「接地氣」工作,積極參與省裡確定的各類試點,在從剛性管理到柔性服務過程中,成為社會服務的模範標杆,實現從傳統方法到專業技術的轉變,創新各具特色的社會工作模式。④紮實推進隊伍建設。大規模提升現有社會工作從業人員的實踐能力和職業素質,逐步提高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在從業人員中的比重,基本建立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制度框架和標準體系,打造一支結構優、素質好、能力強的社工人才隊伍。4.科學化評價。①實行註冊制度。建立公共信息平臺,實施社會工作者登記註冊和社工機構登記備案制度。完善我省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和社工機構資料庫。②完善評價政策。落實人事部、民政部《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民政部《關於印發民政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指導意見的通知》精神,將取得職業水平證書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納入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範圍。③建立評估體系。採用資格考試、業績考核、同行評議等辦法,對在崗社工的專業能力、職業素養、工作績效進行評價。採用業績考核、專家評議、第三方機構評估等辦法對社工機構進行考核評估。④建立行業管理制度。研究制訂社會工作人才職業道德守則和專業行為規範,加強職業道德教育和作風建設,推動省市縣三級成立社會工作協會,建立覆蓋全省的行業管理與服務網絡。
(四)優化環境。1.建立政府主導的支持體系。落實國家《關於加強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精神,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將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界定政府提供社會工作公共服務的範圍,制定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政策,建立並逐步完善政府與民辦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的合作機制。要加大對中長期社會工作人才規劃項目與重點工程的投入,財政要增設社會工作科目,每年劃撥一定比例的財政費用用於支持社會工作及其專業人才隊伍建設,並逐步形成自然增長機制。2.建立多渠道資金投入辦法。拓寬融資渠道,鼓勵引導社會資金向社會工作投入。逐年加大福利彩票公益金投入社會工作比例。積極推動非公募基金的發展,倡導支持企業和個人設立非公募基金,依照章程直接開展公益活動或支持社會公益機構開展社會工作。3.建立合理的薪酬保障機制。以體現專業人才價值為導向,建立健全社會工作專業人才薪酬保障機制。事業單位社工崗位人員,執行相應專業技術崗位薪酬標準;建立城鄉社區和公益類社會組織社工崗位人員薪酬指導體系,原則上不低於相應專業技術崗位薪酬標準。探索建立社工崗位人才津貼制度。落實社工人才的社會保障政策。4.推進社會工作的法制建設。借鑑國內外有益經驗,重視社會工作的地方立法。從法律上明確政府、社會工作機構和社會工作人才在社會工作中的權利義務關係,確定社工的職業地位,維護社會工作的職業權威和專業形象,保障社工在工作中的合法權益。
五、先行項目和重點工程
(一)先行項目
尋求工作的突破口,形成契機,激活潛力,在短時期內,迅速啟動各項相關工作,促進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事業又好又快發展。
1.社會工作宣傳普及項目。通過電視、網絡、報紙、廣播、宣傳冊、宣傳欄等各種方式,宣傳、普及社會工作的理念、價值、知識和技能,動員各級各部門、社會各界和廣大社會公眾積極參與到社會工作事業中來,為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和發展營造良好的氛圍和環境。同時印製宣傳圖片發放到城鄉各社區,舉辦專題講座,編印簡易讀本,建立宣傳網站,通過與新聞媒體合作,宣揚社會工作領域先進事跡、優秀人物,靈活多樣地開展宣傳普及工作。
2.社會工作教育培訓項目。將社會工作知識列入市州、縣市區黨政領導幹部以及人民團體和有關事業單位領導幹部培訓課程,在各級黨校專題研討班中加入社會工作隊伍建設專題,較快地提升他們對社會工作重要性的認識以及社會建設與社會管理能力,帶動、促進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
3.社會工作平臺建設項目。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民政部關於事業單位崗位設置文件要求,八大類以社會工作服務為主的公益性事業單位要將社會工作崗位明確為主體技術專業崗位。試行學校、醫院、人口計生服務等機構根據需要逐步設置社會工作崗位。支持企業設立社會工作崗位,鼓勵有社會工作服務需求的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部門根據需要明確社會工作崗位。
4.社會工作人才試點項目。按地域、系統、行業、領域等標準,選取領域內的相關單位,探索由群眾工作、思想教育、心理諮詢等工作者向專業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演變的工作試點,通過以點帶面,獲取經驗教訓,為全面推廣打下基礎。
5.建立社會工作發展基金。建立社會工作發展基金會,多渠道募集資金,通過建立社會工作基金會,推進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同時促進政府加大財政投入力度,提供必要的財力支持來調動各方積極性,保證各項工作長期有效進行。
(二)重點工程
1.社工專業人才素質提升工程。要向基層社區傾斜,大力培育社會工作所需要的管理人才、服務人才、教研人才。每年培訓200名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人員。到2015年,通過進修、實習、短訓、函授、自學考試等形式,對基層現有社會工作服務人員進行專業教育和培訓,使其基本掌握社會工作專業理念、理論、知識、方法和技巧,熟悉相關法規政策,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能力。到2020年,實現所有基層在崗社會工作服務人員系統接受良好的專業教育和培訓。
2.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工程。大力推進政府購買社會服務進程,開發服務領域,擴大服務對象,規範服務內容和方式,落實服務效果,提高服務效率。到2015年,政府提供的社會工作服務50%採取購買方式,通過政府購買社工服務,在相關領域內轉化、提升、協調、規範、補充、強化各個社工崗位,明確相關社工崗位的工作內容和範圍、權利和責任、人員數量和編制性質等,到2020年形成全面覆蓋、資源共享、穩定有效的社工崗位網絡體系。
3.民辦社工機構扶持和孵化基地建設工程。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新建等方式,支持、整合現有資源,逐步建立10個省級民辦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孵化基地,重點扶持和發展為老年人、婦女、兒童、青少年、殘疾人、失業人員、低保對象、受災群眾、進城務工人員、藥物濫用人員、愛滋病患者等特殊群體提供服務的民辦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到2020年,培育發展2000家民辦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大力發展第三方評估機構,規範服務評估的標準和程序,健全評估手段,推廣評估範圍。完善政府購買服務重大事項集體決策、專家論證、社會參與相結合的決策機制,增強社會服務過程的透明度和公眾參與度。推行行政問責制,健全決策失誤責任追究制度和糾錯改正機制,提高政府公信力和執行力。
4.社會工作信息系統建設工程。到2015年建立覆蓋全省城鄉的社會服務需求調查、匯總、整理、評估、發布、搜集、申請的信息系統平臺;建立起能夠覆蓋所有縣市區的三級管理信息系統平臺,實現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在線等級註冊、信息查詢、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建立社會工作服務機構信息庫,推動整合社會工作服務機構資源;開發各領域、各層次、各類型社會工作教育培訓課件,擴大遠程教育培訓覆蓋面;加強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服務過程管理,不斷提高社會工作服務質量。
5.社工人才服務「三區」工程。按照國家關於社會工作人才支持邊遠貧困地區、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人才計劃要求,研究制定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服務武陵山片區和羅霄山片區等邊遠貧困地區、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的政策措施。採取培訓、調訓、掛職鍛鍊等形式每年培養40名急需緊缺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支持當地培養相關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建立對口支援機制,每年從發達地區引導30名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到「三區」工作,同時為「三區」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到發達地區實踐鍛鍊創造條件。
6.社工專業人才服務新農村建設工程。按照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服務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部署,研究制定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服務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政策措施。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從高等學校社會工作系、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抽調專業人員組建服務隊,培育農村社會工作服務力量。到2015年在全省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鄉鎮通過依託社區服務中心或新建等方式培育發展15個農村社會工作服務站,到2020年基本實現每個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有一家社會工作服務站,帶動培養4000名農村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通過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示範引領其他農村地區社會工作服務發展,推動解決工業化、城市化和市場化帶來的農村流動人口、留守人員以及社區發展方面的有關問題,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7.社會工作服務標準化建設工程。大力加強社會工作服務組織網絡建設,逐步推進全省街道(鄉鎮)社會工作服務中心和城鄉社區社會工作服務站建設,到2020年基本實現街道(鄉鎮)社會工作服務中心全覆蓋;著力推進社會工作標準體系研究,建立與我省社會工作發展相適應的社會工作標準體系。到2020年建立10個社會工作服務標準化示範縣市區、60個社會工作服務標準化示範事業單位、50個標準化示範街道(鄉鎮)社會工作服務中心、40個標準化示範民辦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和200個標準化示範社區社會工作服務站,引導和推動社會工作服務發展,擴大社會工作服務覆蓋面。
8.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培訓基地建設工程。適應大規模開展社會工作從業人員教育培訓需要,著力加強社會工作培訓基地建設。按照分工明確、布局合理、整合資源、優勢互補原則,依託高等學校和各類培訓機構等現有培訓資源,到2020年,重點扶持發展20家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培訓基地,逐步形成覆蓋全省的社會工作培訓與繼續教育網絡。到2020年,依託現有資源,建立30家社會工作專業重點實訓基地。加快推進社會工作碩士專業學位教育,培養500名社會工作專業碩士,50名「雙師型」專業教師。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直有關部門主要做好抓方向、抓宏觀、抓政策、抓協調工作,地方有關部門要做好政策落實和推進本地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組織部門要做好宏觀指導、綜合協調和監督檢查;民政部門要發揮職能部門作用,抓好專業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強化工作力量,推動有關工作落實;有關部門和組織要做好本業務領域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要將規劃實施情況納入地方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領導班子考核指標,建立規劃實施檢測評估機制。
(二)建立規劃體系。市州根據實際制定本地區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形成與全省規劃銜接配套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發展規劃體系;各有關部門要抓緊研究制定落實方案,指導推動本行業、本領域貫徹規劃要求,推動本行業、本領域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
(三)加大資金投入。隨著全省財力增長,各級政府要逐步將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加大對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發展工作的投入力度,統籌使用人才建設專項資金。要積極運用留歸民政部門使用的彩票公益金,引導社會資金增加對規劃項目的投入,以形成財政資金、社會資源等共同參與的多元化投入機制。
(四)加強示範引導。認真總結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實踐經驗,組織開展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示範地區和單位創建活動,發揮示範地區和單位的引領帶動和輻射作用,推動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發展規劃的全面落實。
(五)完善法規制度。立足本地實際,研究制定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引進、教育培養、崗位設置、人員配備、評價保障等方面的規章制度,建立健全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登記註冊、信息披露、專業督導、服務評估、行業自律、繼續教育、違紀處罰、職業道德規範等配套制度,形成有利於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成長發展的政策、制度保障體系。
(六)加強研究宣傳。深入開展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理論研究,積極探索社會工作專業人才資源開發規律。運用多種方式開展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宣傳,提高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的社會認知度。廣泛宣傳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發展規劃的重要意義、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目標任務、主要舉措以及規劃實施過程中的典型經驗和成功做法,為規劃順利實施營造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