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小長假結束後,大家都緊鑼密鼓地投入到了新一年的工作中,財務人員最關注的問題是:
2021年新年伊始,增值稅優惠是否繼續?
雖然稅局還沒有相關發文,但是「百望」開票軟體升級後明確顯示【延長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政策至2021年12月31日】
01.軟體均已升級
增值稅發票稅控開票軟體的稅控盤版和稅務Ukey版均已升級並提供下載:
開票軟體彈窗提示信息進行調整,修改為:
「自2021年1月1日起,《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業增值稅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號)暫繼續執行。對湖北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暫繼續免徵增值稅;對其他地區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暫繼續減按1%徵收率徵收增值稅。開具發票選擇徵收率,暫繼續照此執行。待正式文件出臺後,以正式文件為準。」
看到這裡,大家不用太擔心了,這個時候只需要耐心的等待稅務局的官方文件發布就可以了。
02.溫馨提示
官方文件下發前該如何開票呢?
建議:住宿餐飲企業等生活服務業在官方文件未出來時暫時儘量開具適用稅率/徵收率(3%/1%)普通發票(要是政策不延續,可換開專票),不開具專用發票。
因為按照前期政策,在政策發布前,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應當開具對應紅字發票或者作廢原發票,再按規定適用免徵增值稅政策並開具普通發票;如果開具普通發票(含有稅率的),可以按規定享受免增值稅。
政策依據: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納稅人提供公共運輸運輸服務、生活服務,以及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適用免徵增值稅政策的,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應當開具對應紅字發票或者作廢原發票,再按規定適用免徵增值稅政策並開具普通發票。——《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等稅費政策實施期限的公告》(2020年第28號)、《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徵收管理事項的公告》(2020年第4號)
03.2021年財稅新政匯總
最後附上2021年1月申報納稅期限:
增值稅申報期限至:1月20日
消費稅申報期限至:1月20日
企業所得稅申報期限至:1月20日
個人所得稅申報期限至:1月20日
各附徵稅費申報期限至: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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