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楊紅青,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組織賣淫罪、尋釁滋事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
9月16日15時許,由吳忠市利通區人民檢察院主辦、鹽池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楊紅青等31人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一案在鹽池縣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31名被告人全部獲刑。
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為徹底摧毀這個盤踞在吳忠十餘年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利通區人民檢察院先後三次派員介入,共提出偵查意見324條,立案監督3件。隨後,吳忠市人民檢察院成立專案組,抽調了利通區、青銅峽、紅寺堡三個基層院的刑事業務骨幹組成專案組,主辦檢察官賈少川副檢察長發揮「頭雁效應」,帶領專案組成員全面細緻審查了270餘冊案卷,數十次與公安機關就偵查取證、案件定性、破網打傘、打財斷血等問題進行充分交流討論,分析研判辦案瓶頸障礙,及時解決問題分歧。
由於該案案情疑難複雜、時間跨度大、涉案人員多、犯罪事實多、罪名多、證據材料多,從提前介入到正式移送起訴,歷時十個月時間。面對案件複雜、人手不足、異地羈押、期限緊張等各種困難,辦案組加班加點,披星戴月,主動放棄周末和假期,甚至為了節省辦案時間,利用周末全天提審被分別關押在吳忠、石嘴山、銀川等地的28名被告人,凌晨1、2點還通過手機討論法律適用問題。專案組中有當時正在哺乳期的幹警、有妻子即將臨盆的年輕檢察官、有新婚燕爾的檢察官助理,他們放棄陪伴家人的時間,積極投身於案件的辦理中。
「合抱之木,生於毫末;九層之臺,起於累土。」面對270餘冊共48820頁卷宗材料,辦案組的幹警認真核實每份證據,嚴把案件事實關、證據關、法律關,從剛開始的一籌莫展到一點點抽絲剝繭、化零為整,共形成70萬餘字長達1100多頁的審查報告、3萬餘字73頁的起訴書,順利完成該案的審查起訴工作。
一審宣判
7月13日上午,楊紅青等31人涉黑案在鹽池縣人民法院依法開庭審理,5名公訴人面對的是31名被告人和36名辯護人,相當於「5人對陣67人」,庭審時間歷時9天,每天庭審近10個小時,這註定是一場「鏖戰」。法庭上唇槍舌戰,不僅拼腦力,還要拼體力。專案組白天開庭,晚上研究示證技巧,休庭間隙也不鬆懈,加緊討論答辯要點,中午短暫休整後又繼續投入庭審,大家經受住了精神、體力和專業水平的多重考驗,出色地完成了此次出庭公訴任務,取得了良好的庭審效果。
經一審法院審理,檢察機關指控的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組織賣淫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尋釁滋事罪、詐騙罪、敲詐勒索罪等13項罪名,及全部組織成員均被法院依法認定,全案31名被告人均被判有罪。
量刑上,一審法院判處被告人楊紅青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其餘30名被告人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至一年六個月不等的刑期,除沒收被告人楊紅青、王淑霞的個人全部財產外,其餘被告人被判處罰金共計156萬餘元。據了解,該案也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吳忠市宣判的罰沒金額最高的涉黑案件。
利通區人民檢察院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