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充實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力量,荔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9名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人員,其中東沙街招聘2名,聘用期限2年(合同期滿不再續聘)。
1.協助開展就業、失業登記和就業困難人員認定工作,重點群體就業聯繫跟蹤服務工作;
2.協助開展就業、失業、創業以及企業用工、轄區內勞動力資源相關信息、數據的收集、調查工作;
3.協助開展就業創業補貼申領工作;
4.協助開展公益性崗位、就業見習崗位的收集發布,安置重點群體到公益性崗位就業,推薦有就業見習意願人員參加見習等相關工作;
5.協助開展職業介紹、職業指導、就業扶貧服務等;
6.協助開展創業服務、創業活動等相關工作;
7.協助開展社保業務服務工作。
工作地點:東沙街——廣州市荔灣區玉蘭路3號。
招聘對象為畢業2年以內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其中,具備以下情形之一的優先聘用(需達到合格分數線):
1.屬城鄉困難家庭成員(需持城鄉低保證、或五保供養證、或特困職工證、或扶貧卡、或城鎮零就業家庭證明);
2.經殘疾等級評定機構評定為殘疾的人員;
3.辦理失業登記手續1年以上仍未就業人員;
4.被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的。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品行;
2.服從單位工作安排,能吃苦耐勞、勤奮工作;
3.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專業技能和工作能力;
5.具有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6.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a) 現役軍人;
b) 在以往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為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
c)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d) 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e) 聘用後即構成迴避關係的;
f) 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宜錄用的人員。
(二)資格條件
應聘者學歷須國家承認,聘用前需獲得招聘條件所要求的畢業證書。
(一)報名須知
1.報名時間:2020年12月9日-12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報名方式:本次招聘工作採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地址為:區就業中心(廣州市荔灣區周門南路20號)。
3.報名材料:
(1)《廣州市荔灣區2020年度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報名表》(識別文末二維碼獲取);
(2)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證件彩色照片2張;
(3)本人身份證;
(4)畢業證書(如暫未能提供畢業證書的,需出具由學校開具的相關證明);
(5)有關證明材料(如有下列情況者,提供以下證明材料其中之一):
①屬城鄉困難家庭成員的,需提供《城鄉低保證》、或《五保供養證》、或《特困職工優待證》、或《扶貧卡》、或城鎮零就業家庭證明;
②屬經殘疾等級評定機構評定為殘疾人員的,需提供《殘疾證》;
③如應聘人員屬本市以外戶籍的辦理失業登記手續1年以上仍未就業人員或被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的,需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註:以上第3-5項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複印件。應聘者應保證所提供的各種材料真實、準確,如發現有弄虛作假等行為,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資格或終止聘用關係,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二)資格審查及準考證領取
區就業中心將在報名現場組織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現場發放準考證,考試時間及地址另行通知。
(三)招聘考試
本次考試直接採取面試形式進行,應聘人員憑本人準考證、身份證原件、粵康碼及《個人健康信息申報承諾書》(識別文末二維碼獲取)參加考試。
(四)優先聘用原則
招聘工作實行統一招考並按面試成績進行排名,優先聘用困難高校畢業生(考試成績需達到合格分數線)。
按照總分優先,志願優先的原則,將聘用人員按總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若聘用人員不服從分配,則視為放棄聘用資格。
2020年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人員相關待遇實行經費包幹制,包幹經費包含工資薪酬待遇、法定的「五險一金」(含單位和個人部分)和福利等。人均年包幹經費約8.4萬元執行。
聯繫人:陳海連、陳孝祖
聯繫電話:81838294
本公告由廣州市荔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