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傳遇害女生父親:接對方求情電話 我說無能為力

2020-12-14 中國新聞網

  中傳女生被害案二審維持判死刑

  2016年12月30日,被告人李斯達被帶上法庭。北京市三中院一審判處李斯達死刑。新京報記者 王貴彬 攝

  新京報訊 (記者王夢遙)中國傳媒大學女大學生被害一案有了最新進展。10月31日,北京高院對該案進行二審宣判,駁回上訴,維持北京市三中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李斯達死刑的判決,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部分,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新京報此前曾報導,2015年8月9日,中國傳媒大學2014級電影專業女研究生周雲露離開宿舍,她告訴室友去幫本科同級音響導演專業的同學李斯達拍戲,戲份不重,不會通宵。但這之後,她與李斯達兩人雙雙失聯。

  2015年8月11日,李斯達被公安機關查獲歸案。北京警方證實,中國傳媒大學失聯女生周雲露被同校男生李斯達強姦未遂殺害。

  一審宣判後被告人當庭表示上訴

  該案於2016年12月30日在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李斯達以故意殺人罪被判死刑,此外,李斯達賠償周雲露近親屬各項損失5萬餘元。

  當時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李斯達和被害人周某某(女,歿年22歲)是中國傳媒大學的同級校友。為尋求刺激並經預謀,李斯達以拍攝微電影為名,於2015年8月9日14時許,將周某某誘騙至李斯達位於朝陽區廣渠路北側陽光家園的暫住地,持事先準備的水果刀將被害人周某某刺傷。在周某某撥打電話求救期間,李斯達對施救人員謊報地址,致周某某因失血性休剋死亡。

  一審宣判後,李斯達當庭表示上訴。

  細節顯示,該案一審宣判時李斯達的父親和辯護人沒有出庭,宣判期間李斯達一直面無表情。

  記者注意到,李斯達上訴提出原判量刑過重,其辯護人則認為李斯達屬於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其家屬願意積極賠償,希望得到被害人家屬的諒解,且李斯達主觀惡性並非罪大惡極,人身危險性並非極大,建議改判死緩。

  二審法院未認定被告人自首情節

  今年5月25日,該案二審在北京高院開庭審理,因為案件涉及隱私,法院不公開審理。

  10月31日,北京高院對該案二審宣判。記者獲得的北京市高院刑事附帶民事裁定書顯示,對於李斯達辯護人提出的具有自首情節的辯護意見,北京高院認為,李斯達到案前已被列為重大嫌疑對象,公安機關偵查活動對其已有明顯的針對性,並根據李斯達的行蹤,在內蒙古飯店客房將其抓獲,李斯達不具有自動投案的意思表示和客觀行為,不認定為自首。

  此外,「特別是在周某某死亡之前對外求救期間,李斯達謊報地址,阻止他人對周某某施救,犯罪手段殘忍,犯罪情節和後果極其嚴重,主觀惡性和人身危險性極大,且不能獲得被害人近親屬諒解,其到案後雖能如實供述犯罪行為,但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

  北京高院認為,原審法院根據李斯達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所作的刑事附帶民事判決,定罪及適用法律正確,量刑及所判決的賠償項目、賠償數額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應予維持。因此依照法律規定作出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 對話

  被害人父親

  接到求情電話,「我說無能為力」

  中國傳媒大學女大學生被害案暫告一段落。昨天,記者聯繫了被害人周雲露的父親。10月31日,周父從江蘇老家趕到北京旁聽了二審宣判,他告訴新京報記者,對二審結果滿意,並且不能接受兇手李斯達家屬的道歉。

  「案子已經兩年多了,一直在等待宣判」

  新京報:案件二審宣判,維持了一審的死刑判決,你對這個結果滿意嗎?

  周父:嗯,滿意。

  新京報:你是什麼時候接到法院通知的?

  周父:28日左右收到法院通知說要宣判了,當時書記員給我打了電話。我30日中午十二點半左右到北京,31日下午1點多的高鐵回了老家。

  新京報:接到通知的時候對結果有沒有期待?

  周父:肯定有期待,中間我跟高院有聯繫,也一直在等著宣判,因為案子也已經兩年多了。

  新京報:能回憶一下宣判現場的情況嗎?

  周父:被告人(李斯達)父母和律師都沒到場,李斯達現場就是面無表情、一言不發,站在那裡等宣判完了就押回去了,沒什麼動作。

  新京報:整個過程中李斯達有沒有表態?

  周父:沒有任何表態,表情比較呆板。

  新京報:一審的時候,李斯達在庭上也全程面無表情,你當時說難以接受。這次面對他的狀態呢?

  周父:我也麻木了。跟這種惡魔沒辦法生氣,只能用法律的手段來制裁他了。

  「接受不了道歉,我女兒走得這麼慘」

  新京報:從案件一審宣判到現在,跟李斯達家屬有過接觸嗎?

  周父:他父親給我打過電話,大概是二審宣判前一個多星期。我接了,沒說幾句話就掛了。他說看在父母的面子上能不能饒他一死,我說無能為力,我就掛斷了。從一審宣判到現在,聯繫過兩三次吧,(電話)我有的接了有的沒接。

  新京報:電話中跟你表示過歉意嗎?

  周父:有過。

  新京報:你接受他們的道歉嗎?

  周父:那肯定接受不了,沒有為什麼。我女兒不是白死的,她走得這麼慘。

  新京報:二審的時候請律師了嗎?

  周父:一審請過律師,後來二審沒有請律師,也不需要,案件的經過很明確,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好好生活吧,把這個事情放下」

  新京報:案件發生已經有兩年多,你是怎麼過來的?

  周父:熬、等待,期待這次宣判,早一點把這個事情了結了,早一點回歸生活,給死者一個交代。這段時間精神狀況稍微好一點,也讓自己慢慢走出來,人活著還是要生活的。

  新京報:雲露母親那邊的狀況還好嗎?

  周父:也差不多吧,也是每天都會想起,因為女兒很優秀,已經開始工作了,她將來也是個人才。我們從她12歲升初二那年送她到北京上學,她一直自己學習,她對自己要求比較高的。當時她就自己一個人,後來高中考了中央音樂學院附中,大學考了中國傳媒大學,又上了研究生。

  新京報:求學的過程中你們會經常來北京看她嗎?

  周父:我們比較忙,我出差的時候會去看看她,她也很少回家,一般都在學校學習,除非過年、暑假在家呆一個星期左右。她在家裡也從來不出門,拿著電腦、書學習。她跟同學的關係都比較好,我們也非常放心。

  新京報:二審已經宣判了,今後有什麼打算嗎?

  周父:好好生活吧,把這個事情放下,能怎麼辦呢?只能去面對。

  ■ 案情回顧

  ● 2015年8月9日

  中國傳媒大學2014級電影專業女研究生周雲露離開宿舍,稱去幫本科同級音響導演專業的同學李斯達拍戲。但這之後,她與李斯達兩人雙雙失聯。

  後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李斯達將周某某誘騙至位於朝陽區廣渠路北側陽光家園的暫住地,持事先準備的水果刀將被害人周某某殺害。

  ● 2015年8月11日

  李斯達作案後被公安機關查獲歸案。

  ● 2016年12月30日

  案件在北京市三中院一審公開宣判。李斯達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後,被告人李斯達當庭表示上訴。

  ● 2017年10月31日

  北京高院對該案進行二審宣判,駁回上訴,維持北京市三中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李斯達死刑的判決,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部分,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相關焦點

  • 可靠來源確認失聯中國傳媒大學女生已遇害
    今天上午9時許,中國傳媒大學前黨委副書記田維義發布微博稱:「據悉,失聯的中國傳媒大學學生已遇害。」弧度隨後從可靠渠道確認周已遇害,12時30分許,@平安北京 通報稱此案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已被抓獲,經訊問,李某某強姦周某某未遂而將其殺害。中國傳媒大學也於中午確認周雲露遇害,犯罪嫌疑人已被抓獲。  「中國傳媒大學研究生周雲露至今失聯33小時!」
  • 遇害女生父親:此生不再踏入臺灣!
    每天都有發布,完全是免費訂閱,請放心關注 臺灣長榮大學外籍女生被殺害棄屍,蔡英文致歉,網友大罵「選擇性仁慈」。來源:環球時報、環球網臺南市一名馬來西亞籍鍾姓女生,28日晚獨自返回長榮大學宿舍途中,被歹徒擄走殺害,遺體被丟棄在高雄山區,臺灣警方循線逮捕嫌疑人梁育志。針對此事,臺當局領導人蔡英文今日(31日)向遇害女生家屬及馬來西亞民眾表達歉意。
  • 中傳女生外出拍戲遇害 揭「接活兒」背後的安全之困
    圖片說明:遇害女生的學生宿舍  中國傳媒大學女研究生周雲露遇害案件令很多人感到震驚。在李斯達提出帶周雲露去拍戲時,因和李斯達之前就互相認識,周雲露並沒有多想,也並沒有仔細詢問劇組的詳細情況,讓李斯達有機可乘,殘忍殺害了對自己毫無防備的周雲露。  據中國戲劇學院表演系幾名女生介紹,對表演專業的學生而言,同學之間互相介紹去拍戲是很正常的。
  • 南京遇害女生父親:無業男友藉口「危害國家安全」指使小弟殺人
    「春城晚報」微信公眾號11月11日報導,11月9日,南京女大學生李倩月勐海遇害一案有了最新進展。被害女大學生李倩月的父親李勝再次來到雲南,了解到了案件詳情。他告訴開屏新聞記者,李倩月的男友洪某長期冒充「國家安全部門人員」,因感情糾紛便對李倩月起了殺心。
  • 浙大女生遇害案父親將起訴撿手機遊客:取卡惡意刷機,耽誤救援
    小敏的父親譚先生告訴北青報記者,自己和愛人當時差點去南通尋找女兒。直到15日中午,小敏的母親接到一個來自南通的電話,對方表示自己13日下午在西湖飛來峰景區蓮花亭附近撿到了小敏的手機。 昨天,浙大女生遇害案在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熊志城被判死刑。據媒體此前報導,女生失聯時,曾有兩位來自南通的遊客撿到了女生手機。
  • 被捕時在酣睡卻稱有自首情節,他殺人後說:就想找個刺激算她倒黴
    2015年8月份,中傳學生曾在網上發布一條消息,稱藝術系有名女同學失戀,因此發布尋人啟事。但很快這條消息就被警方證實,失蹤的女同學叫周雲露,並且已經遇害。案件並不複雜,就是周雲露的一個畢業學長謊稱介紹她去拍戲,結果將其騙至出租屋後殘忍殺害。
  • ​多名女生講述南京女生遇害案嫌犯是怎麼回事 多名女生講述南京...
    前些日子,南京女生被男友殺害事件引發熱議。對於該罪犯,有多名女生對其進行了形容。具體多名女生講述南京女生遇害案嫌犯是怎麼回事?多名女生講述南京女生遇害案嫌犯是什麼樣的人?一起來了解。多名女生講述南京女生遇害案嫌犯是怎麼回事8月4日警方發布通報稱女孩被其男友及
  • ...遇害女生父親再發聲,稱兇手父親是司法局領導,希望調查能公平公正
    ▲李某月社交平臺帳號發布的動態不少與個人穿搭有關對於近幾日網絡上出現的「李某月拿男友錢」等不好的聲音,李某宇感到不解,並在自己的社交帳號上痛斥道,「放過我妹妹,讓妹妹在天之靈能夠得到安慰。我妹妹從小乖巧懂事,家裡也非常疼愛有加,絕不是網上說的那樣。」
  • 殺害中傳女生嫌犯李斯達父母均是老師 鄰居描述其是音樂才子(組圖)
    昨晚(12日),李斯達家的大門緊閉,門上還貼著一個大大的福字 攝/法制晚報記者 劉暢  中國傳媒大學女生周雲露失聯後遇害,嫌疑人李斯達稱這只是為了「發洩」。正在此時,民警接到消息稱李斯達在中傳附近的內蒙古飯店。  當天凌晨1點20分,民警敲開了李斯達的房門。屋內只有他一人,身穿一件白色T恤,情緒看著比較穩定。民警詢問周雲露在哪兒時,李斯達淡定地說:「在我出租屋裡邊。」隨後他反問民警:「那個陽光家園,知道吧?」  「怎麼在你出租屋裡啊?」民警問他,「你是給她鎖屋裡了嗎?為什麼給她鎖屋裡啊?」
  • 浙大女生遇害案家屬放棄賠償 譚餘敏靈隱寺被殺害事件整理
    今天上午,杭州中級人民法院不公開開庭審理「11·13女生被害案」。譚餘敏家屬放棄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但委託律師出庭支持公訴。譚餘敏家屬的代理律師介紹,根據警方查明的證據和檢察院的指控,被告人熊某犯罪動機極端卑劣,手段極其殘忍,被害人死狀慘烈。「被害人家屬放棄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是希望熊某能獲死刑的量刑。」
  • 中傳女生周雲露被害案之追蹤 多面李斯達有才助人
    11日中午,北京警方通報稱失聯女生周雲露已遇害,涉嫌強姦未遂將周雲露殺害的嫌疑人李斯達已落網。據李斯達供述,他工作不順,錢不夠花,於是「找個無辜的人發洩一下」。  1992年出生的李斯達,喜歡被人喚作「達叔」。有才、樂於助人、怪異、暴戾——李斯達的同學和朋友給他貼上了這樣的標籤。
  • 中國傳媒大學女生幫校友拍電影後遇害
    昨日下午,中國傳媒大學官網發布消息稱,8月11日,藝術學部戲劇影視學院2014級電影專業研究生周雲露,在北京朝陽區百子灣陽光嘉園小區遇害,犯罪嫌疑人已被抓獲。  兩天前,周雲露,去百子灣找同學李斯達拍電影,兩人隨後失去聯繫。
  • 仙桃高中女生被同學在教室捅死反轉了?有人爆料兩女生霸凌該男孩
    兩名高中女生在教室被同一名男生當場捅死。事件導致兩名女高中生死亡,肇事者是一名高中男生。事件中沒有教師受傷。具體情況還需要當地宣傳部門通報。澎湃新聞從仙桃市委宣傳部獲悉,上述案件涉及未成年人,目前正在調查中。稍後將發布簡報,回應社會關切。
  • 起底南京遇害女生案嫌疑人 自稱保密單位工作
    謝琳提供給記者的疑似洪某朋友圈截圖顯示,月月遇害後,洪某的朋友圈幾乎每天都在更新。直到8月4日晚勐海警方公布她遇害的消息前,她的親人、朋友,都沒有把如此殘忍的結果與她聯繫到一起。「我們下午還接到了(南京)警方的協助調查電話,當時都不知道她遇害了,我和她媽媽還通了電話……」謝琳在電話中告訴封面新聞記者,「實在難以接受」。
  • 美伊利諾伊大學一中國女生遇害
    當前位置:首頁 >> 國內國際 2013.09.29 星期日 美伊利諾伊大學一中國女生遇害   據新華社電 中國駐美國芝加哥總領事館領事張慶新
  • 仙桃高中女生被同學在教室捅死反轉了?有人爆料兩女生霸凌該男孩
    9月28日12時28分許,湖北省仙桃市爆出,該市一高中學校今晨7點多確實發生了一起刑事案件,兩名高中女生在教室裡面被同校男生給當場捅死,此事造成兩名女高中學生死亡,行兇者系一名高中男生。事件中沒有老師受傷。具體情況還需要以當地宣傳部的通報為準。澎湃新聞從仙桃市委宣傳部獲悉,前述案件涉及未成年人,目前正在調查,稍後將發布情況通報回應社會關切。
  • 在臺遇害大馬女生家屬要求臺當局賠償,還引述蔡英文一句話
    涉嫌殺害大馬女生的嫌犯(臺媒圖)媒體此前報導,長榮大學24歲的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學生10月28日晚間從學校返回宿舍途中失聯,當地警方追查到無業的28歲梁姓男子涉嫌在這條沒有路燈的路段隨機擄人而此前已有一名女生在相同路段差點被同一嫌犯擄走,報警後警方並未處理。臺媒11月24日援引馬來西亞《聯合日報》的報導稱,鍾姓女學生父親鍾偉國在鍾女的母校「衛理畢理學院」,與律師葉海量一起召開記者會,表示已委請臺灣方面的律師林瑞成於11月12日提出3項訴訟,即死亡民事訴訟、死亡刑事訴訟及犯罪被害人補償。
  • 寧波5年級女生放學途中遇害 疑兇是同校初2男生
    「聽說學校裡有個小女生被人打死了。」附近圍觀的一名中年男子對記者說,事情發生在上周五,也就是5月27日,昨天上午一開學,死者家屬就趕到了學校。記者在校門口看見一名女子坐在馬路牙子上痛哭,身邊有幾位親屬正在安慰。聽旁人說該名女子就是被打死孩子的母親,鑑於其情緒比較激動,記者不忍直接採訪,便詢問了其他幾位親屬。
  • 南京遇害女生好友爆料:她只做錯了一件事
    更令人震驚的是,在調查結果出爐之前,洪某一直非常淡定,還陪同女生父親一起報案。當時有不少輿論指向洪某。對此,月月父親曾特意勸告,希望大家不要給洪某太多壓力和負擔。而月月失蹤之後,洪某故意加了他的微信,謊稱:「幫我聯繫月月一下好嗎?我跟她吵架了。」然後捏造了一個「捲款跑路」的故事,說:「我柜子裡還有好幾萬現金,她應該也都帶上了。」
  • 南京失聯女生遇害後,男友編造她帶現金「跑路」假象
    「(洪某)陪我到新街口附近的一個蘋果手機專櫃,問一下好不好定位。」當天下午,洪某陪同李先生到馬群派出所報案。7月27日,在抵達雲南尋女無果後,他再次致電洪某,「他(洪某)還是讓我多在國外找找」。南京失聯女生遇害後,參與謀害的男友編造她帶現金「跑路」假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