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201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縣(區)財政局,自治區各部門,集團公司,中央駐寧單位、有關單位:
201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工作即將開始,根據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有關規定,為確保報名工作的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認真做好報名宣傳工作
各級財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認真做好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工作人員的培訓和宣傳工作,必須在當地報紙、電視等宣傳媒體上公告會計考試報名有關事項。報名期間,各市、縣財政部門要在報名點懸掛「201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點」宣傳的標誌,工作人員統一佩帶工作證件。嚴格報名資格審查,切實做好2010年全國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工作。
自治區各主管部門、集團公司、中央駐寧單位、有關單位請認真做好本系統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的宣傳工作。
二、報名條件
各級財政部門要嚴格按照財政部、人事部《〈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財會[2000]11號)和財政部、人事部辦公廳《關於調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科目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財辦會[2004]25號)有關規定執行。報名條件對照表見附件1。
2010年中級資格考試報名年齡限制:報考人員生出生年月日必須在1985年9月1日前(不包含9月1日),如果不滿足條件的考生,請到各市財政部門報名地點由工作人員認真審核考生提供相關資料並負責報名。
三、考試科目及考試時間
2010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分為初級資格和中級資格。初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經濟法基礎和初級會計實務;中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財務管理、經濟法和中級會計實務。各考試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考試日期 | 初級資格 | 中級資格 | ||
5月15日 | 9:00—11:30 | 經濟法基礎 | 9:00—11:30 | 財務管理 |
14:00—17:00 | 初級會計實務 | 14:00—17:00 | 中級會計實務 | |
5月16日 | 9:00—11:30 |
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全部科目考試均合格者,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證書;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證書。
考試成績通過登錄寧夏財政信息網(http://www.nxcz.gov.cn)查詢。考試成績公布後,如考生對分數提出疑義,可在8月15日前,由本人向當地財政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各市財政局匯總後統一上報自治區會考辦進行查卷。查卷範圍僅限主觀卷面的漏評題目、合分、登分情況,逾期不予受理。
四、報名辦法及報名時間
1、實行網上報名。考生必須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自行登錄財政部會計行業管理網(http://www.acc.gov.cn)或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http://www.kjzgks.com)網上報名系統填寫並上傳報名信息表(聯繫方式必須填寫本人手機號碼)。報考人員持加蓋單位公章的報名信息表,並攜帶學歷(或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身份證等證件的原件和複印件及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張(各市財政局按報名序號整理裝袋,以便辦理證書),到各地財政部門報名點進行資格審核,審核確認後再辦理相關手續。
在2009年10月30日之前,報考人員必須自行登錄財政部「會計行業管理網」或「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網上報名系統查詢確認自己的報名狀態。如因本人未履行查詢確認,由此帶來的報名異常情況,由報考人員本人自行承擔所有責任。
2、報名時間:2009年10月10日至10月30日進行網上報名(節假日正常受理)。報考人員在會計行業管理網(http://www.acc.gov.cn)或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http://www.kjzgks.com)註冊報名信息。
3、報名審核確認時間:2009年10月15日至30日(節假日正常受理),各市縣財政部門受理時間:每天9:00—17:00,在網上報名後取得信息表及時到當地財政部門進行審核確認,逾期不予受理。
4、補報名時間及審核地點:補報名時間為2009年12月4日至10日,審核確認時間為2009年12月6日至11日,地點統一設在銀川市財政局(銀川市人民政府政務大廳),地址:寧夏銀川市北京中路166號。
五、準考證的獲取
201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準考證由考生自行登陸財政部會計行業管理網(http://www.acc.gov.cn)下載列印,列印時間:2010年4月15日至5月15日。如報考人員無條件列印準考證,各級財政部門可幫助報考人員列印。
六、成績合格單及證書的發放
初級考試全科合格和中級考試全科、單科成績合格的人員8月25日以後請到所在市、縣財政部門領取成績合格通知單。
9月1日以後初級考試全科合格和中級考試全科合格人員,憑考試合格成績單和本人身份證(原件)到自治區會考辦領取由國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一頒發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和《參加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資格登記表》。
七、考試用書徵訂辦法
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對2010年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大綱及教材進行了重大修改,請各市縣財政部門做好徵訂宣傳工作。2009年12月15日前各市財政部門將本市及所屬市、縣2010年度考試用書徵訂數量,一式兩份報自治區會考辦,考試用書徵訂單見附件2。
八、收費標準
按自治區物價局、財政廳寧價費發[2004]65號和自治區物價局寧價費發[2005]122號文件執行,考試報名費每人10元,考務費每科50元。
報名工作結束後,請各市財政局在12月25日前將報名費、考務費和書款分別匯交指定收款單位。
九、聯繫考點學校
初級資格考試考點學校由各市財政局負責聯繫,2010年1月20前將聯繫學校情況報自治區會考辦,中級資格考試考點學校由自治區會考辦負責聯繫。
十、聯繫電話
自治區會考辦 聯繫電話:0951-5069437
銀川市財政局 聯繫電話:0951-6888833
銀川市政務大廳(財政局) 聯繫電話:0951-6888823、0951-6889355
石嘴山市財政局 聯繫電話:0952-2013516
吳忠市財政局 聯繫電話:0953-2037322
固原市財政局 聯繫電話:0954-2088165
中衛市財政局 聯繫電話:0955-7067883
附件:1、2010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對照表
2、2010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用書徵訂單
二〇〇九年九月
責任編輯:暖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