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關於學生資助項目(諮詢電話:020-84112084)
學校建立了包括國家助學貸款、學費補償貸款代償、臨時困難補助、醫療補助和勤工助學等在內的學生資助體系,為學生在校安心學習生活提供有力的經濟保障.
1家庭經濟狀況調查
家庭經濟困難認定是國家助學貸款、醫療補助等資助項目的評定依據。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需在報到前準備好《中山大學學生家庭經濟狀況調查表》(正反兩面,見表的和其他家庭經濟狀況證明材料的複印件(如下崗證、失業證、低保證、殘疾證等)。
中山大學學生家庭經濟狀況相關證明材料列表
序號
家庭情況
對應提交證明材料(複印件)
1
建檔立卡戶
扶貧幫扶手冊、戶口.
2
特困供養人員
五保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證、戶口薄
3
孤兒
兒童福利證、孤兒證明
4
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戶
低保證
5
特困職工子女
特困職工證
6
家庭成員下崗或失業
下崗誼、失業證明
7
城鎮低收入困難家庭
救助證、低收入證
8
優撫對象(含烈士、犧牲軍人親屬)、國公犧錐警察子女
優撫對象證明、國公犧牲警察證明
9
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災害或重大突發意外事件
相關證明
10
單親家庭、離異家庭
死亡證明、離婚證明
11
家庭成員患重太疾病(含學生本人)
醫院診斷證明、醫療發票
12
家庭成員為殘疾人(含學生本人)
殘疾人證
13
家庭成員有2人(含本人)以上在上學
學生證
2.國家助學貸款
國家助學貸款是由政府主導,金融機構向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的不需要擔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學貸款,幫助解決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用,國家助學貸款利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公布的同檔次基準利率,不上浮。貸款學生在校期間的貸款利息全部由財政貼息,畢業後的利息由學生支付,並按約定償還本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有兩種模式=一是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二是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原則上,研究生助學貸款以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為主,每學年貸款金額不超過12000元。學生在同一學年不得重複申請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1)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
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只面向未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且家庭經濟困難的非在職全日制研究生,學生在繳清第一學年學費、住宿費等相關費用並成功註冊取得學籍後,可向所在學院(系)、附屬醫院的研究生工作辦公室(研究生科)提交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的申請材料,經學校覆核,經辦銀行審批,通過審批的學生與經辦銀行籤訂貸款合同。
需要提交的材料:
①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
②本人身份證複印件(未成年人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還須提供法定監護人書面同意申請貸款的證明)、法定監護人身份證複印件(法定監護人不能提供有效身份證複印件的,須由當地戶籍管理部門出具帶有身份證號碼的戶籍證明,並加蓋戶籍管理專用章);
③學生證複印件:
④家庭人員戶口簿複印件(與父母共同生活的,要複印父母及學生本人的戶口頁碼:單親的要複印學生本人及監護人的戶口頁碼:不與父母共同生活的,要複印法定監護人和學生本人的戶口頁碼:學生的戶口與父母戶口不在同一個戶口本上的,要複印父母的、學生本人的及學生戶口所在戶主的戶口頁碼:孤兒只需複印學生本人的戶口頁碼:新生因入學報到原因,無法提供戶口簿複印件的,可複印《戶口遷移證》,或寫出專門證明,證明中山大學保衛處正在為其辦理入戶手續,所在院(系)籤章證明情況屬實):
⑤《中山大學學生家庭經濟狀況調查表》:
⑥父母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以上機關出具的家庭經濟狀況證明材料原件(《中山大學學生家庭經濟狀況調查表》上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以上機關已經籤章證明的不需此項證明):
⑦家庭經濟困難證明材料的複印件(如下崗證、失業證、低保證、殘疾證等)。提交貸款申請材料需真實、齊全、規範,《中山大學學生家庭經濟狀況調查表》內容填寫完整、規範,不能塗改,籤章應正確、清晰。
(2)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家庭經濟困難的研究生還可在報到前向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機構申請辦理(有的地區直接到相關金融機構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入學前申辦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需提交貸款回執等相關材料進行貸款確認。
3.綠色通道
己辦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緩交學費(可申請緩交的額度最高不超過貸款金額,高於最高限額部分需自行繳納),請於2018年8月20日到2018年8月28日內登錄迎新系統(網址:https://freshman.sysu.edu.cn)申請,需上傳《中山大學學生家庭經濟狀況調查表》、相關證明材料及生源地信用貸款回執的掃描件。無法於指定時間進行網上申請的同學可在報到當天到校時登錄網站進行申報。
4.勤工助學
勤工助學為學生學有餘力時在學校組織的崗位上開展實踐活動,提高個人綜合素質。目前,校內勤工助學報酬標準為25元/小時。學生入校後獲取校園網netid後可登錄大學服務中心網站申請勤工助學崗位(http://usc.sysu.edu.cn/taskcenter/「學工」欄目-「勤工助學崗位申請」)。
5.臨時困難補助
幫助解決學生學習、生活中遇到的突發的、臨時性的經濟困難。學生在校期間可登錄大學服務中心網站進行申請(http://usc.sysu.edu.cn/taskcenter/「學工」欄目-「臨時困難補助申請」)。
6.緊急援助
學校為困重大疾病所需治療費用較高或困本人突發嚴重事故無力支付在校學習和生活費用造成經濟困難的全日制在校學生提供資助。
7.醫療補助
學校對因患病或因意外受傷所需治療費用較高造成經濟困難的全日制在校學生提供資助,範圍包括普通門診基本醫療費用、門診制定慢性病、門診特定病種和普通住院基本醫療費用(醫保規定不予支付的病種除夕陽,不包括重大疾病。
8.基層就業學費補償貸款代償
對中央部門所屬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自願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服務期達到3年以上(含3年)的,實施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補償代償金額根據畢業生在校期間每年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確定,每年補償或代償總額的1/3,分3年補償代償完畢。
研究生補償代償金額每生每年不高於12000元。
9.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學費補償貸款代償及學費減免
對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等學校在校生及畢業生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實施一次性補償或代償,對退役後復學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實行學費減免。補償代償金額根據學生在校期間每年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確定,退役復學學費減免金額按照實際收取學費確定,研究生補償代償或學費減免金額每生每年不高於12000元。
10.直招士官學費補償貸款代償
對直接招收為士宮的高等學校學生,入伍時對其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實行一次性補償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代償,補償代償金額根據畢業生在校期間每年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確定,研究生補償代償金額每生每年不高於12000元。
11.退役士兵教育資助
對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的自主就業退役士兵,給予教育資助。學費資助標準每學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
為方便廣大同學更好地了解學生資助政策,學校開通了家庭經濟困難新生暑期諮詢熱線,專門解答綠色通道辦理、國家助學貸款辦理等方面的問題。
諮詢電話:020-84112084
開通時間:2018年8月1日-2018年8月31日
諮詢時間:8:30-11:3015:00-17:00
地址:中山大學南校園熊德龍學生活動中心5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