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商人變成黑老大,《檢察日報》今天刊發的這篇文章,震驚江陰人。
去年12月29日,由江陰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黃海等12人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一審宣判,被告人黃海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買賣槍枝等八個罪名,被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十六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12萬元,並處罰金人民幣23萬元。在當地轟動一時的涉黑案件歷經13個月終於落下帷幕。
在黃海很小的時候,父母從鄉下調往江陰市區工作,他成了「留守兒童」。初中輟學後跟隨父母到了市區,結識了一幫狐朋狗友,本以為可以過上嚮往已久的「古惑仔」生活,但朋友們都說他是沒錢的鄉下人,玩什麼都不帶他。那時,還沒成年的黃海認為,只有有了錢,朋友才能看得起自己。
上世紀90年代末,在父親安排下,黃海從事建築承包工作,年紀輕輕就發家致富了。但2008年他與朋友承接的一起工程出現了嚴重虧損,不僅將家底全賠了進去,還虧了200多萬元。
生意場上的失敗,讓黃海覺得風光不再,親戚朋友也瞧不起他。那一年,有個親戚買了一輛豪車,黃海摸了一下,親戚就說:「別摸,這車要幾百萬吶!」自尊心受到極大打擊的黃海下決心一定要東山再起。
從2009年起,黃海連續承接了多個大型建築工程項目,賺了不少錢,但他總覺得周邊的人還是看不起他。他在供述中這樣描述當時的心態:「有些本來就是老闆的人,為了跟我合作才口口聲聲喊我老闆的,這樣很虛偽,他們心裡還是看不起我。」少年的「古惑仔」情結又在心中泛濫,他想著有錢還要有「勢」才行,要有手下捧著自己,這樣才威風,才像真正的老闆。
2013年初,黃海遇上了老鄉馮葉飛,讓他給自己開車。頭腦靈活的馮葉飛鞍前馬後地跟隨黃海,慢慢變成了黃海的大管家,連黃海的錢包他都負責保管。
通過馮葉飛介紹,黃海陸續招募了有劣跡的陳曹偉、陳平、陳勝利等「小弟」。
黃海也有「大哥」的樣子,他幫陳曹偉、陳平還了30萬元的賭債,這些人更加死心塌地追隨他。黃海終於過上了出門前呼後擁、進門一呼百諾的「大哥」生活。
之後,隨著周勇、劉浪等人的陸續投靠,黃海的「小弟」越來越多,他琢磨著要開個公司安頓和管理手下。
馮葉飛向黃海提議開賭場,一方面手下的人可以在賭場工作,另一方面開賭場的獲利可以支撐日常開銷。黃海覺得這個提議不錯,於是拿出70多萬元讓馮葉飛開賭場。賭場開了沒多久就開始抽頭、放水錢,幾個月下來就獲利60餘萬元。
黃海頂峰時有近20個手下。為了安頓他們,黃海三次更換「辦公」地點。2015年6月,他們搬進了一幢四層小樓裡。黃海負責這些人吃住,每月發放生活費,定期去酒吧歌廳等場所娛樂,逢年過節有紅包,外出提供奧迪車。小弟們的工作就是:把賭場開好,把錢收回來,把黃海哄高興。
黃海規定不準吸毒、全天待命、有事逐級匯報。在他的管理下,手下更加賣力地開賭場、放水錢,毆打、拘禁借錢不還的被害人。
有些放出去的水錢沒有按時收回來,黃海就指示馮葉飛等人用點「手段」。馮葉飛等人實施非法拘禁、尋釁滋事等暴力索債行為,還購買砍刀等兇器,在當地造成惡劣影響,老百姓敢怒不敢言。
對於手下的這些行為,黃海一邊鼓勵大家:「幹!出了事情我兜著!」一邊又告誡馮葉飛:「不能把我供出來,我會想辦法保你們的!」
小弟們都知道大哥喜歡槍,想方設法弄槍投其所好。
周勇、劉浪加入公司沒多久,就聯繫朋友「借給」黃海一把手槍和幾發子彈。
2014年下半年,湖南人彭健投靠了黃海,從老家買了4把槍送給黃海。黃海拿到槍後愛不釋手,陸續給了彭健100餘萬元開賭場。
楊錫良等人為了從黃海處借到錢,也買了幾把槍送給黃海。
除了別人送的,黃海自己也花錢買了兩把槍。黃海被抓時,公安機關在黃海等人處查獲手槍7支、氣槍1支、子彈80餘發。
起初,黃海將這些槍隨意放在辦公室抽屜內,到了後期就讓陳曹偉等心腹保管。平日外出,黃海也會帶上兩把。除了日常把玩,黃海還會在夜間到偏僻的地方去試槍過過癮。
槍在手,「小弟」在身邊,黃海「大哥」的名頭越來越響。
有了槍,黃海等人更肆無忌憚。在他們的暴力討債下,很多被害人過著心驚膽戰的生活,方某被迫逃離在外,母親做手術時都不敢回家探望。黃海被抓後,公安機關聯繫方某取證時,他還以為是黃海的手下小弟冒充公安機關把他們騙回來;陳曹偉等人在一家酒吧喝酒鬧事被保安制止後,黃海認為酒吧老闆不給自己面子,召集手下帶著棍棒打砸酒吧;黃海女友經營的美甲店與隔壁美甲店存在生意競爭關係,黃海就派手下毆打隔壁店主。
單靠開賭場,很難維繫這麼多人的開銷。黃海拿出自己做工程的部分收入投入組織,當自己的建築生意遇到問題時,手下人也積極出力,用暴力解決糾紛。
2015年春節前,因為某建材市場拖欠黃海的工程款,黃海帶著陳曹偉等小弟和工人五六十人前去建材市場鬧事索要工程款。他指使彭健等人堵住市場大門,不還錢不讓人出去,甚至毆打來現場的警察;有人拖欠黃海工程保證金,黃海就派手下每天去對方家附近轉悠,給對方造成了極大心理恐慌;有被害人購買了黃海承建的別墅,發現有質量問題要求解決,黃海非但不解決,還指使陳曹偉等人專門去外地找打手毆打被害人……
多行不義必自斃。2015年11 月11日,黃海犯罪集團成員12人被江陰市公安局統一集中抓捕。該案也被列為江蘇省檢察院和省公安廳共同督辦案件。
經審查,黃海犯罪集團於2013 年7月至2015年11月期間,共非法買賣槍枝、非法持有槍枝8支、開設賭場獲利460餘萬元、非法拘禁15次、聚眾鬥毆6次、尋釁滋事22次、盜竊11次。
目前,除了主犯黃海,其餘11名被告人也因犯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盜竊罪等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至十年不等,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至14萬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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