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多數人在生活中都有可能遇到自己借錢或者別人欠自己錢的情況,但是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夠及時歸還欠別人的債務,那麼在生活中欠錢不還可以報警嗎?下面就跟小編一起來具體了解一下吧。
一、欠錢不還報警無法解決問題
欠錢不還屬於民事案件,一般情況下警方介入的會很淺,不會深入進去,最多也就是調解調解,不會立案。如果以欺詐情形來報案,那麼警方會非常慎重,欠錢不還的人是否能構成詐騙罪還不一定,所以,通過報警是無法解決欠錢不還這個問題的。
二、需要注意區分的問題:
1、詐騙罪與借貸行為的界限。借款人由於某種原因,長期拖欠不還的,或者編造謊言或隱瞞真相而騙取款物,到期不能償還的,只要沒有非法佔有的目的,也沒有揮霍一空,不賴帳,不再弄虛作假騙人,確實打算償還的,仍屬借貸糾紛,不構成詐騙罪。
2、詐騙罪與代人購物拖欠貨款行為的界限。對以代人購買緊缺商品的名義,取走貨款,沒買到東西,又擅自挪用貨款,拖欠不還款的行為,應著重考察其真實目的、雙方的關係、事情的起因、代辦人的具體行為、拖欠的情節、後果等等,從而正確判斷其是否有非法佔有的意圖。如能明確想代人購物,因故未能買到挪用仍擬歸還的,不能以詐騙罪論處。如果以代購為名,行詐騙之實,騙取大量財物,大肆揮霍,根本無意歸還,也無力歸還的,應以詐騙罪論處。
3、詐騙罪與集資辦企業因虧損躲債的界限。如果確實是集資經商辦企業,但因經營不善,虧損負債,為躲債而外出,仍屬財產債務糾紛。這同詐騙犯以集資辦企業為名,撈到錢財就逃之夭夭,以實現其非法佔有的目的,有本質區別。
三、具體解決方案:
欠錢不還可以通過訴訟解決,欠錢不還屬於民事糾紛,那麼就可以通過法院訴訟來解決。
1)收集相關證據證明債務屬實
2)去法院起訴,申請訴前財產保全
3)法院起訴、立案、庭審、判決
4)勝訴後,如果對方在判決生效兩年內沒有還錢,可向法院提起強制執行,如果對方就不執行,在一般地區,可以由法警拘留對方當事人,一般是一年一次,一次15日。
訴訟中最好由律師代理,這樣在證據鏈的準備上就會非常充足,勝訴的概率就會比較大,財產的執行也會更加到位,一般情況下最好由律師全權代理,直到執行完成,所以在籤訂代理合同時,可與律師就這一方面溝通一下,在代理合同中明確約定,不然律師可能打完官司就不管了。
如果大家在生活中遇到了欠錢不還的情況,大家應該帶著借條在訴訟時效期間內對債務人進行起訴,希望小編的編輯能夠使您快速的走出您目前生活中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