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廈門小夥酒駕被抓,尿檢呈陽性!結果警察逮捕了餐館老闆!
氣氛融洽的朋友聚會,因為組織者酒駕被抓而蒙上了一層陰影。這還沒完——後續尿檢居然呈嗎啡陽性!
「酒駕我承認,可我真的沒有「毒駕」啊!我從來也沒有碰過這些東西,好端端的我怎麼」被染毒「了呢?」當事人小張說。
隨著警方的調查深入,發現罪魁禍首居然是一盤——大!盤!雞!
具體是怎麼一回事呢?一起來看看吧!
案情回顧
去年9月,小張與阿強等人相約於廈門某餐館聚餐,席間點了一盤大盤雞,還喝了若干瓶啤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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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後,小張等人駕車離去,路遇交警查酒駕被攔下來,幾人懊悔不已。然而更後悔的事還在後面——幾人的尿檢均呈嗎啡呈陽性或弱陽性!
小張嚇得酒立刻醒了,堅決否認自己吸毒。辦案經驗豐富的民警覺察到事有蹊蹺,判斷問題可能出在幾人當晚的飲食中,迅速展開調查。
餐館老闆雷某主動接受調查,並向公安機關上交半顆疑似罌粟殼,經鑑定該物品淨重1.3克,檢出嗎啡、可待因、罌粟鹼成分。
雷某對於自己的行為供認不諱,而理由卻令人哭笑不得:「聽人說了加了菜更香」。
法院判決
被告人雷某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法官說法
罌粟殼,罌粟的乾燥果殼,屬於麻醉藥品管制品種。長期食用含有罌粟殼的食物,容易成癮,還會對人體神經系統造成損害,並可能造成慢性中毒。因此,我國嚴厲打擊添加罌粟殼、罌粟粉等非食用物質的違法犯罪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條的規定,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的規定處罰(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科普:如何識別添加罌粟殼的食品?
據了解,一般可能使用罌粟殼作調味品的主要為火鍋、湯菜、燒烤、小龍蝦、滷煮等食物,罌粟殼外形為棗核形,如鴿子蛋大小,一頭尖,另一頭呈9-12瓣冠狀物。其殼體上往往有人為切割的多道刀痕。
越來越多的不法商家將罌粟殼打碎成粉加入食物,肉眼可能難以分辨。外出就餐,對於那些味道格外吸引人的飯菜一定要多個心眼。初次吃加了罌粟殼的火鍋和滷製品後,一般有心跳加快、臉微紅、口感舒服、不易入睡等感覺。
消費者如果懷疑自己吃了罌粟殼火鍋,儘量多喝水、多吃蔬菜。因為水能夠加快代謝,將有毒物質排洩出去,而蔬菜中的膳食纖維也可以阻礙有毒物質的吸收。
(來源:廈門市海滄區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