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彭妍
為深入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推進全國鄉村旅遊重點村(以下簡稱「重點村」)建設,促進鄉村旅遊高質量發展,文化和旅遊部、中國農業銀行近日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金融支持全國鄉村旅遊重點村建設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擴大專項政策和產品適用範圍、加大信貸支持力度、支持鄉村民宿發展、優化業務辦理流程等方面提出九項創新舉措,持續加大對重點村的金融服務力度。
《通知》將文化和旅遊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公布的第一批、第二批共1000個重點村,均納入農業銀行鄉村旅遊金融服務政策措施和專項信貸產品等優惠政策的適用範圍,共享1000億元意向性信用額度。同時加大對重點村範圍內從事文化和旅遊資源開發、生態與傳統文化保護、公共服務與旅遊配套設施建設等各類生產經營主體的支持力度。加大對重點村「首貸戶」的支持力度和中長期貸款投放力度。《通知》進一步提出要將重點村內符合條件的生產經營類農戶納入白名單管理,做到全面覆蓋、逐一授信、應貸盡貸。對經營效益好講誠信的經營戶、創業帶頭人、致富帶頭人,可採用信用方式發放貸款。
《通知》特別提出大力支持重點村民宿項目建設。重點村範圍內新建的民宿項目融資,可執行差異化的住宿行業準入標準,貸款期限可適當延長。重點村範圍內已建成的民宿項目,申請流動資金貸款允許採用可循環方式。農業銀行還將加大對重點村鄉村旅遊新型經營主體支持力度,滿足合作社經營過程中周轉性、季節性、臨時性資金需求。針對新型經營主體出臺的融資政策或產品,優先在旅遊重點村試點。鼓勵分行針對各地旅遊重點村產業特點,出臺新型經營主體差異化、綜合化金融服務方案。
下一步,各級文化和旅遊部門將與農業銀行各級行加強協作,及時響應重點村各類經營主體金融服務的新需求,推進落實金融支持重點村建設的若干政策措施,進一步加大對重點村文化和旅遊資源開發和產品建設的金融支持力度。
(編輯 白寶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