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後上海女子耿某家住市中心豪宅,穿戴都是奢侈品,人脈廣「路道粗」,擁有讓人豔羨的生活。更難得的是,耿某過著「優渥」的生活也不忘幫襯自家人。親戚想要買房,她便熱心聯繫低價房源,她的兩位嫡親阿姨直接將購房款交到耿某手中後,卻不曾想這筆巨款就此一去不復返。8月25日,北青-北京頭條記者從上海市檢察院獲悉,近日,耿某因犯詐騙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4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
空姐用謊言包裝「華麗」人設 騙親戚自己有人脈能低價購房
數年前,身為空姐的耿某剛剛步入婚姻,由於丈夫長期待業在家,生活開支都靠耿某的工資維持。雖然收入有限,但耿某追求物質享受,花起錢來大手大腳,很快就債臺高築。
不管背後有多少難以啟齒的財務問題,耿某在人前還是保持著光鮮亮麗的形象。2015年,她在市中心繁華地帶租下一套大面積的住房,對外聲稱是富豪前男友送給她的。不僅如此,耿某還向親友吹噓自己與房地產商有交情,可以低價買到周邊的房子。就連對親生父母,她也照樣誇下海口。
耿某的父母想在女兒身邊安個家,但苦於市中心房價高昂,聽說女兒有門道,他們便將名下的房產出售變現,把錢交給女兒買房。耿某不敢說出實情,只好在附近租房安置二老,並向他們謊稱房子是朋友的,可以免費住,但買房還需等待「操作」時機。
不久後,耿某的表妹也因買房一事找到耿某幫忙。為了顯示自己的「神通廣大」,耿某又去租了一套房子,嘴上說是自己通過房地產商低價買到的房產,借給表妹一家暫住,但他們想要買到同樣優惠的房子還得「候時機」。
耿某的熱心慷慨在親戚之間逐漸傳開,2016年年底,耿某的兩位阿姨李玉(化名)和李芳(化名)也來打聽買房的事情。耿某告訴她們,憑關係用500萬就可以買到市價超過1000萬元的房子,還向她們展示了一些房型圖片。
李玉、李芳喜出望外,決定把購房一事全權交給耿某,並將合計800多萬元的購房款打到耿某卡上。耿某為表達誠意,又去租了兩套房子,謊稱是房地產商提供給兩位阿姨的過渡住房,可以免費住到購房手續辦完為止。兩位阿姨興高採烈地搬進耿某安排的豪華住宅,憧憬著未來的美好生活,卻不知謊言營造的假象即將崩塌。
數次提出追加錢款卻遲遲無法交房 親戚產生懷疑報了警
兩位阿姨找上門時,耿某手頭正緊。父母的購房款早就被她花得所剩無幾,她在外面還欠了不少債,兩位阿姨打來的錢無異於「雪中送炭」。她決定先將這筆錢挪為己用,日後再想辦法應付。
耿某先是從中挪用了上百萬元來償還債務,看著卡裡還有不少錢,她的消費欲再也按捺不住了,買奢侈品,添置豪車,帶上全家出國旅行……耿某在奢靡享樂中逐漸迷失自我,兩位阿姨的買房需求被她完全拋在腦後。
除此之外,耿某先後給自己和家人租下的5套房子,每套月租金都超過2.5萬元,加起來也是一筆巨額支出。縱使是金山銀山也架不住如此「燒錢」的排場,沒多久,耿某卡裡的存款就見了底。
另一邊,李玉和李芳急切地想要拿到新房子的產權證,但耿某屢屢拖延辦證期限,甚至提出追加款項。
2017年11月,耿某以過戶稅費太高難以「操作」為由,向李芳額外收取10萬元,並在保證年底前辦妥過戶手續。但到年底的時候,耿某卻說政府出臺了新的房地產交易政策,辦證還要再等等。
2018年9月,耿某表示再追加一點錢就可以置換更大面積的房子,李芳看了房型照片後十分滿意,又掏出2.5萬元,但購房手續依然沒有下文。
買房計劃幾次擱淺,李玉二人開始懷疑耿某。為打消兩位阿姨的疑慮,耿某向她們出示了自己和房地產商「吳總」之間的聊天記錄。其中,「吳總」稱已收到購房款,正在安排過戶事宜,耿某多次催辦,但對方一再拖延,還向耿某索要額外的稅費。看完這份聊天記錄,李玉、李芳也不好再苛責耿某。
轉眼到了2019年,耿某還是沒有兌現自己的承諾。李玉、李芳要求歸還購房款,耿某聲稱自己的銀行帳戶被凍結,無法進行轉帳。李玉二人幾次上門要錢都碰了壁,最終決定向公安機關報案。
案發時銀行帳戶餘額不足200元 「白富美」獲刑14年
2019年5月,耿某被長寧區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根據耿某的銀行帳戶明細,她在收到李玉、李芳的轉款後,並沒有購買房屋,而是將這些錢用於租賃房屋、為其本人購買汽車、歸還債務及家庭日常消費等。
所謂的房地產商「吳總」根本不存在,耿某出示的聊天記錄是她精心偽造的。被「坑」的不止李玉、李芳,經查,耿某曾以丈夫開店需要資金、打官司託關係等為由,分別從兩名同事那裡騙得9萬元、7.8萬元。另有一名受害者為耿某代購價值27萬元的名牌皮包,然而耿某在收到商品後拒不付款,對方催討數月,最終耿某僅支付了5千元。
截至案發,耿某的銀行帳戶餘額不足200元,家裡車輛均已變賣,夫妻名下也沒有其他資產,不具備還款能力。
長寧區檢察院審查本案後認為,耿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以虛構事實和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多人錢財共計人民幣910.8萬元,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經該院提起公訴,近日,耿某因犯詐騙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4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
(北青-北京頭條記者 王天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