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年前,百齡差三年的奶奶去世了,是因為她纏的那雙小腳行動不便,在去菜地的路上摔了一跤,後來一直臥床不起。就在她去世前幾個月,就跟我說她這輩子最苦難的事情,那就是纏足。
奶奶小時候恰逢清朝末年,這一陋習當時是非常盛行,他的切身體會跟我說,大約在七八歲女孩子要上學的時候經,母親就開始把她的腳緊緊地用布裹住,那個時候的骨頭很嫩,肌肉剛剛長成,骨節都是很鬆,就用那三尺的布,加上長長的帶子,使這嫩骨折斷,非常的疼痛,一天到晚都哭,但沒有辦法,當哭得十分厲害的時候,母親就拿出那個從郎中醫生那裡弄來的,不知道是什麼藥水,揭開一點布條,用棉絮一點一點地塗過去,可以短時間消失疼痛,這一階段吃飯方便都是由父母抱著解決。為了怕裹好的足鬆開,母親特意做了一雙小鞋,讓自己一直穿在腳上,連晚上睡覺也不脫下來,並一再叮囑,睡覺要勾著身子睡,不要伸真睡,目的就是怕足鬆開。
直到過了好幾個月之後,才慢慢地能夠扶著床自己起來,天天倚著牆壁纖纖地行走,真的是弱不禁風,媽媽告訴她,要的就是這種效果,我也是這樣過來的人,祖祖輩輩都是這樣過來的人,誰叫咱們是女孩子呢,你要是男孩子就不要纏足了。
那麼,為什麼要這麼殘忍給那小女孩子纏足呢?
在中國封建社會,男尊女卑的倫理綱常根深蒂固,廣大婦女深受其害,她們受到政權、神權、族權、夫權四大繩索的束縛,婦女在政治、經濟上毫無地位可言,處於被壓迫、被奴役、被玩弄、被卑視的地位,尤其令人不能容忍的是,封建社會流傳下來的陋習——纏足,它不僅使廣大婦女深受肉體被摧殘之痛苦,而且嚴重損害了婦女的身心健康。
中國婦女的纏足的習俗,起源於五代十國的時期的南唐,風行於宋明,婦孩子四五歲的時候,就要被迫用布帛把腳緊緊地纏裹起來,天長日久,再也不能展開,使一雙腳變成又小又尖的「三寸金蓮」,給廣大婦女帶來無盡的苦難,儘管這種陋習摧殘人的身體,但在中國封建社會,女子如果不纏足,就好象低人一等,當時民間流傳著這樣一句話,頭醜一天,腳醜一生,如果哪一個女子不纏足,就要一輩子被戴上醜的帽子,就要一輩子嫁不出去,到了宋代,這種纏足之風更加盛行,舉國上下,到處歌頌三寸金蓮,清朝初期,因為旗女不纏足,所以曾一度禁止纏足,但到了康熙七年(1688的)又取消了這個禁令,所以非但漢人女子根本沒有禁得了,旗女亦開始纏足,到了清乾隆朝又屢降嚴旨,不許旗女裹足,而漢人女子裹跳風風繼續蔓延。
古今中外,摧殘婦女的行為,纏足可稱為冠軍。有人曾將纏足與宦官制度稱為中國滅絕人性的兩項弊病風,實在是恰如其分。宦官制度,無非是為嚴防宮闈之亂,以維護帝王的特權,而女子裹足,除了供男子玩弄之外,其主要目的是對女子的防範措施,將女子雙足變成為畸形。纖弱難支,不便行走似也紅杏處露。在這種封建陋習影響下,女子足纏得越小越好,以至風吹欲倒為最佳,婦女纏足的陋風惡俗,在中國有一千多年的歷史,它嚴重地摧殘了婦女的身心,使婦女終身失去勞動能力,成為婦女勞動解放的嚴重枷鎖,千百年來,中國廣大婦女無論從肉體上還是精神上均深受其害。
正是因為纏足給中國廣大婦女如此深重的災難,所以,歷史上曾有不少有識之士對此提出譴責纏足之害,太平天國農民革命時也曾廢除婦女纏足陋習,廣大太平天國女戰士憑著自己的一雙天足,與男士兵一樣馳騁在疆場。19世紀中後期,中國近代早期維新思想的代表們,也曾提出過馳女足的主張,但是,這些人對纏足之揭露僅僅在於對婦女地位的同情,不能超越封建道德的藩籬,而真正痛陳纏足之危害並且身體力行為解放婦女到處奔走呼喊的,當推中國近代的改良思想康有為等人。
奶奶告訴我,這纏足對富農女子天天在家有人侍候還可以,要是農村裡的天天要勞作的人,那真的是更加艱辛,到井裡打個水,到河裡洗衣服,做飯吃灶前灶背忙著家務,行動十分不便,走得又慢,可謂是苦不堪言,那時只好抱著這雙小足,天天愁眉苦臉,痛哭流涕。在村裡,有很多人因為腳小行動不方便,蹬樓梯摔,有的發生火災小腳跑不快而燒死,有的過河不便而淹死。
奶奶曾經有過一次躲避戰亂的經歷,她說那是當年鬧匪的時候,一村人都要逃亡,那情形就更是慘不忍睹,帶著孩子,牽著老弱,提著行李,路途遙遠,路又難行,特別是下雨天的泥濘之路,一雙小腳就根本無法行走,在那沿途逃命的時候,怕敵人追趕上受到凌辱,多少小腳女人在此殞命,有的上吊,有的投河,有的吃毒藥,那真的是人間最大的悲劇呀。
所以,當時中國很多有識之士,都強烈呼籲,中國要強大,必先解放婦女的纏足,從此,幫助貧苦人民翻身,解決勞動大眾的痛苦,都統稱為「解放」一詞,時至今日,想以老一輩婦女的那些艱辛,就會想起今天我們女人的幸福生活,心裡就會升騰起一股更要珍惜今天的美好生活,更好地享受時代進步帶來的文明春風,更好地熱愛這個新社會,只要人人都獻出一點愛,世間將變成永遠美好的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