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離婚路上,丈夫把妻子抱起丟下12米高的橋

2020-11-07 芒裡修閒

雲南一對夫妻,在前往民政局辦理離婚的路上,發生爭執和撕扯,丈夫把妻子抱起從高約12米的橋上丟了下去。造成妻子多處骨折躺在醫院,丈夫涉嫌故意殺人被批捕。兩人育有兩個孩子,大女兒近8歲,小女兒近2歲。

這夫妻兩人的認識、結婚乃至婚後生活的軌跡,處處透漏著非正常的因素,暗含了悲劇的影子。

認識:女方年齡14歲,男方22歲。

14歲翁小娟(化名),當年來表哥家玩耍,認識了同村的唐達松,之後就被唐達松「帶回家」。

翁小娟的哥哥稱,當時翁小娟才13歲多點,正在上初一,還沒有讀完初一就輟學了,「從學校出來一星期就去他家了。」

這是否涉嫌QJ未成年人,還要看權威部門的判定了。

單從年齡上來看,說的文雅是未經世事的一小女孩,說的粗糙就是屁事不懂的一個小女孩,被一個成年人帶回家了,稀裡糊塗就開始了自己的婚姻之路。

在婚姻中,她才要慢慢長大了,才要見識人生了,後期的婚姻變數大是太有可能了。

父母管教:關起來打一頓。

翁小娟的媽媽和哥哥得知女兒在唐家,把翁小娟帶回家,父母堅決不同意他們的婚事,關在家裡打罵,但是發現自家女兒懷孕了。

在農村,直到現在還是這樣的認為,既然懷孕了,生米就煮成熟飯了,女子的身價就一落千丈,不金貴了,沒得談了,就只能端著這鍋熟飯也好,餿飯也好,去男方家了,就是男方家的人了。

有的男方家還就是這麼厚顏無恥想的,俗稱先上車後買票;有的男方家,就等著女方懷孕,好省掉一大筆彩禮。

很明顯翁小娟的家人是不同意的婚事的,但是,女兒跑到男方家裡住了,還懷孕了,有苦說不出,從此也就記恨上了。

如果翁小娟沒懷孕,也許就不會有後面的故事了。

我們在明星身上看到的奉子成婚,是高調宣揚的,是光鮮亮麗的,但在普通人家裡,奉子成婚對於女方來說,還是會難為情的,女方的父母甚至是羞於啟齒的。

懷孕:成為了事情的轉折。

發現懷孕後,翁小娟的家人主動聯繫了唐達松家,要6萬元禮金,但男方家沒錢也就沒給。

此後,這個14歲的女孩就到了男方家,開始了嫁作他人婦的生活。2013年生下了大女兒。

孩子出生後,男方家辦了酒席,因為翁小娟未到法定結婚年齡,也沒領結婚證,翁小娟的家人也沒有參加酒席。

因為之前的彩禮等矛盾,翁小娟的娘家人與唐家聯繫不多、基本互不往來。

可見在婚後的七八年中,翁小娟的家人,對這個還是孩子的孩他娘基本也就放任不管了,自己的日子自己過去吧。

領取結婚證:婚姻合法但不是婚姻幸福的唯一保障。

直到2019年7月,翁小娟滿了20周歲,二人才前往民政局登記,領取了結婚證。當時,翁小娟的二女兒已近兩歲。

而這距離翁小娟婚姻生變也就僅僅過去了一年的時間。

婚姻生變

唐達松家一直比較貧困,父母、哥哥三家人聚在一起吃飯,一直沒有分家單過。

翁小娟哥哥說,"妹妹嫁過去吃了苦受了虧,他們家那麼多人,家也不分,就我妹妹一個人在做飯,吃完飯也不幫忙收拾碗筷,有次小女兒摔倒了磕到頭,他家的人都不知道幫忙照看一下。」

除了務農,唐達松用摩託載客維持家用。翁小娟在家照看兩個孩子,兼做家務。

兩人的婚姻可能從半年前就發生了變化。

唐家人說,翁小娟晚上玩手機不睡覺,早上睡到十一二點,小孩餓哭了也不管,臉色難看,對唐母也不喊「媽」了。

唐家人懷疑翁小娟與家裡的一位親戚徐某有不正當關係。

翁小娟的哥哥說,今年7月份翁小娟在唐家被打後,他們還勸妹妹「孩子還小,要回去好好照看孩子。」但妹妹不知去向。

翁小娟有了自己的主意,她離家到了外地。此後唐達松在自己的社交媒體發布夫妻感情的言論,引發當地一些自媒體關注後添油加醋地轉發。翁小娟的哥哥說,這影響到了翁家的聲譽,「我們家族的就不高興,決定把她叫回來離婚。」

翁小娟家人處理翁小娟的事情,第一次是為了禮金,第二次是為了聲譽,他們似乎從來沒考慮過翁小娟本人的幸福。

9月2日,翁小娟從杭州趕回家中,此前雙方達成協議離婚,每個月給付兩個孩子的生活費700元錢,直到兩個孩子到18歲,但悲劇就在去離婚的路上發生了。

躺在病床上的翁小娟回應離婚的原因時說,「感覺生活太難了,沒辦法繼續過下去了,我在他們家一句話都說不上。」


不是生活太難了,沒有話語權,而是一個孩子長大了,成年了,要獨立權和話語權了。

這個年齡在父母身邊長大的的孩子,要脫離父母的掌控,要獨立要自由;

對於翁小娟來說,她就是要脫離她原來的生活,她要見識外面的世界,要改變就一條路——離婚。

所以還是要奉勸那些想在婚姻中走捷徑,套路小孩子的男子要多想想:你不是霸道總裁,沒有資本養個小嬌娃等她長大,來娶她。

你可套路一時,但套路不了一生,小孩子終究是要長大的;一個要長大,一個要維持原樣貌,協調不好的矛盾就會演變成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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