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和《江西省義務教育條例》,嚴格執行《江西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贛教基字〔2020〕9號)、《上饒市教育局關於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饒教字〔2020〕77 號)等文件要求,規範義務教育招生入學行為,經廣信區中小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專題會議研究,現就2020-2021學年全區義務教育學校學區入學管理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明確工作目標
進一步落實省定義務教育劃片招生政策,按照相對就近、免試入學的原則,合理劃分全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範圍,嚴格實行按學區招生,推進區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進一步規範中小學招生行為,逐步化解城鄉學校大班額,不斷提升社會對招生工作的滿意度。
二、把握工作原則
(一)免試就近入學原則
凡年滿6周歲的兒童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應當免試就近入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針對具備學習條件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學校要按照「零拒絕」「全覆蓋」目標,依據區殘疾人教育專家委員會評估認定結果,按照「一人一案」原則確定合適的教育安置方式。輕度殘疾兒童少年,由招生片區的學校接收隨班就讀;重度殘疾兒童少年,原則上動員其到區特殊教育學校就讀(學校條件許可);重度殘疾兒童少年,實施送教上門。隨班就讀和接受送教上門的殘疾學生要納入學籍系統統一管理。
(二)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按照招生信息公開的要求,區教體局、各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及各義務教育學校要建立和完善學區內學生入學工作公示制度、諮詢制度和社會監督制度,加強學校和家庭、社會的相互溝通。
(三)免費入學就讀原則
嚴格執行國家、省、市、區有關教育收費政策,所有義務教育學校不得收取任何形式與入學掛鈎的費用(包括各種名目的捐資助學款)。
(四)有效化解班額原則
鑑於省、市關於大班額化解工作考核要求,尤其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現實需要,規定所有公民辦中小學起始年級班額,小學須控制在45人以內(含45人),中學須控制在50人以內(含50人);非起始年級超過55人的班級嚴禁轉入學生。
(五)落實教育優待原則
根據《上饒市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實施細則》(政聯〔2013〕1 號)、《上饒市高層次人才引進暫行辦法操作細則(試行)》(饒才發〔2017〕7 號)、《關於切實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子女教育關心關愛工作的實施方案》(贛教辦字〔2020〕2 號)、《關於做好全市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人員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饒教字〔2019〕162 號)等規定,對本轄區內的現役軍人、高層次引進人才、消防救援人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等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給予優待。具體由區教體局根據各校學位情況,按照就近入學原則統籌調劑到其他有空餘學位的學校就讀。
(六)城區學位安排原則
若學校預審核通過人數超過該校招生計劃數的,則優先安排「有戶籍有房產」類別,再考慮「有房產」「有戶籍」類別,最後考慮「拆遷戶」類別(同類情況的則以城區房產證辦理時間更早者優先,拆遷戶籤署拆遷協議時間更早者優先)。超出招生計劃的學生由區教體局按照就近入學原則統籌調劑到其他有空餘學位的學校就讀。
(七)公辦民辦同步原則
民辦學校招生計劃和辦學規模必須與辦學條件相匹配,一律不得組織文化考試或變相組織考試選拔新生;必須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招生人數不得超過教育主管部門已核定的招生計劃數。
三、健全組織機構
為進一步做好2020-2021學年全區義務教育學校學區入學管理工作,成立廣信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任組長,區教體局局長任副組長,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有:區委組織部、宣傳部、統戰部、編辦、區政府辦、人武部、公安局、教體局、衛健委、自然資源局、住建局、信訪局、人社局、商務局、市場監管局、稅務局、應急管理局、上饒經濟技術開區社會發展局、上饒高鐵新區社會發展局、各鎮(鄉、街道)。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區教體局,由區教體局分管招生工作副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學區入學管理日常工作。各中小學要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實施校長負責制。
四、明確入學時限
(一)就讀小學一年級的適齡兒童是指:201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滿六周歲的兒童。嚴禁招收未滿六周歲的兒童接受義務教育,對不足齡入學的區教體局一律不予建學籍;對規避本區入學年齡時限,到區外建學籍的不足齡學生,小學畢業前學籍一律不允許轉回本區。
(二)就讀七年級的入學新生,必須完成小學階段學業。
五、嚴格學區劃定(以戶籍為主要依據)
(一)農村和城郊公辦義務教育學校
各鄉鎮和羅橋街道、興園街道中小學要嚴格按屬地原則劃分學區招生(涉及到撤併的鄉鎮按撤併前的行政區域劃分),即符合就讀小學一年級的學齡兒童,在戶籍所在鎮(鄉、街道)家庭實際居住地小學就近入學。在戶籍所在鄉鎮農村小學就讀六年級的學生對口就近升入本鄉鎮初中學校就讀;羅橋街道對口就近升入羅橋中學就讀;興園街道對口就近升入上饒經開區中學就讀。
(二)城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
根據旭日街道轄區、羅橋街道部分轄區、興園街道部分轄區內適齡兒童少年的數量和分布狀況、學校布局、學校規模、交通狀況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學原則,依據街道、路段、門牌號、村組等為轄區內每一所小學、初中合理劃定學區範圍。
1.小學學區
①區一小學區:武夷山大道以東,鳳凰大道以南,旭日大道以西,惟義路以北的區域;武夷山大道以西,鳳凰西大道以南的旭日街道戶籍學生。
②區二小學區:武夷山大道以東,信美路以南,旭日大道以西,鳳凰大道以北的區域。
③區三小學區:羅橋街道所轄的相關行政村(居委會)戶籍學生;三清山大道以北相關樓盤符合就讀條件的學生。
④區五小學區:旭日大道以東,吉陽東路以南,春江路以西,鳳凰大道以北的區域(包括橋下行政村所轄區域,不含吉陽東路南側的熙龍灣、陽光水岸、永安溪園三個樓盤小區);武夷山大道以東,吉陽西路以南,旭日大道以西,信美路以北的區域。
⑤區七小學區:旭日大道以東,鳳凰大道以南,春江路以西,惟義路以北的區域;武夷山大道以東,惟義路以南,濱江路以北的區域。
⑥區八小學區:武夷山大道以東,三清山大道以南,春江路以西,吉陽路以北的區域;三清山大道以北的旭日街道戶籍學生;吉陽東路南側的熙龍灣、陽光水岸、永安溪園三個樓盤小區。
⑦區九小學區:武夷山大道以西,鳳凰西大道以北,三清山大道以南,「興園大道與吉陽西路交匯處向西延伸至滬昆高速上饒西出口路段」以東區域內相關樓盤符合就讀條件的學生;興園大道以西的幸福裡、瑞弘華府兩個小區符合就讀條件的學生。
⑧興園學校學區:經開區興園街道戶籍學生;武夷山大道以西,鳳凰西大道以南的興園街道轄區相關樓盤符合就讀條件的學生。
2.初中學校學區
①區六中學區:武夷山大道以東,鳳凰大道以南,春江路以西,濱江路以北區域;武夷山大道以西,鳳凰西大道以南的旭日街道戶籍學生。
②區七中學區:武夷山大道以東,三清山大道以南,春江路以西,鳳凰大道以北區域(包括橋下行政村所轄區域的旭日街道戶籍學生);武夷山大道以西,鳳凰西大道以北的旭日街道戶籍學生;三清山大道以北的旭日街道戶籍學生;武夷山大道以西,鳳凰西大道以北,三清山大道以南,「興園大道與吉陽西路交匯處向西延伸至滬昆高速上饒西出口路段」以東區域內相關樓盤符合就讀條件的學生;興園大道以西的幸福裡、瑞弘華府兩個小區符合就讀條件的學生。
③羅橋中學學區:羅橋街道戶籍學生;三清山大道以北相關樓盤符合就讀條件的學生。
④經開區中學學區:興園街道戶籍學生;武夷山大道以西經開區相關樓盤符合就讀條件的學生(其中,武夷山大道以西,鳳凰西大道以北,三清山大道以南,「興園大道與吉陽西路交匯處向西延伸至滬昆高速上饒西出口路段」以東區域內相關樓盤符合就讀條件的學生和興園大道以西的幸福裡、瑞弘華府兩個小區符合就讀條件的學生,由區七中接收)。
(三)市中心城區相關「插花地」小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
根據《上饒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我市中心城區插花地行政管理服務有關問題的通知》(饒府廳字〔2018〕61號)等文件關於「將建亨上東城等12個住宅小區行政管理服務職能劃歸上饒縣(現廣信區)負責」的有關要求,依據義務教育法「適齡兒童少年就近入學」相關政策規定,在吉陽學校建好之前,暫對2020-2021學年度12個住宅小區義務教育學區劃定如下:
1.小學學區
①區三小:友邦玫瑰公館、三清國際花園、龍湖灣、藍山國際、斯達星城、和錦園、奧林至尊、青藍國際、翰林華府九個住宅小區符合就讀條件的學生。
②羅橋街道邱蘊芳實驗小學:三清玫瑰園住宅小區符合就讀條件的學生。
③石獅鄉王家壩小學:建享上東城、秀水園兩個住宅小區符合就讀條件的學生。
2.初中學校學區
①羅橋街道羅橋中學:友邦玫瑰公館、三清國際花園、龍湖灣、藍山國際、斯達星城、和錦園、奧林至尊、青藍國際、翰林華府、三清玫瑰園十個住宅小區符合就讀條件的學生。
②石獅鄉石獅學校:建亨上東城、秀水園兩個住宅小區符合就讀條件的學生。
六、城區(郊)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就讀條件
依據相關政策和規定,以下九種類型的學生,可以在規定時間內到城區(郊)相應學區學校提交就讀驗審資料。相關驗審資料有效期截止時間為2020年7月31日。
第一類:有戶籍有房產(在學區學位供不應求的情況下優先安排學位)
1.擬就讀一年級和七年級,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戶籍、房產及學生本人戶籍均登記在旭日街道的適齡兒童少年,若戶籍地址與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址一致,但與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房產證或不動產登記證」(以下簡稱房產證)地址不相符的適齡兒童少年,按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房產證地址就近入學。
提交資料:①戶口簿及房產證原件(房產證原件已抵押,提供不了原件但能提供複印件外加契稅證原件亦可,下同); ②戶口簿及房產證複印件各一份。
2.適齡兒童少年及父母戶籍隨祖輩(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城區(指旭日街道、興園街道、羅橋街道)同一戶口簿並共同居住,且父母與祖輩屬城區共有同一房產的,按房產地址所在學區入學。
提交資料:①戶口簿及房產證原件;②戶口簿及房產證複印件各一份;③學校到實地審核後出具的情況屬實意見書。
第二類:有戶籍無房產
擬就讀一年級和七年級,戶籍隨父母或法定監護人一併登記在旭日街道,但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城區無房產的適齡兒童少年。適齡兒童少年戶籍屬單獨掛靠城區親朋好友的,需在2018年7月31日前已辦理入戶登記。
提交資料:①戶口簿原件;②戶口簿複印件一份;③城區居住地有效證明(寄居親朋好友家的需提供戶主房產證原件及複印件;屬租賃房的需提供租房協議及房東房產證原件及複印件;居住在單位的需提供單位主要領導籤字並加蓋公章的居住證明書)。
第三類:有房產無戶籍
1.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城區擁有商品房、自建房等房產並於2020年7月31日前持有房產證,但戶籍不在城區的適齡兒童少年。
提供資料:①戶口簿及房產證原件;②戶口簿及房產證複印件一份。
2.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房產屬城區自建房,房屋建好已達2年以上但無法辦理房產證的。
提供資料:①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②當地政府相關部門頒發的準建證或出具的建房審批材料。
3.屬2015年3月15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間在城區購買商品房的,有正規購房合同、商品房銷售發票且在區住建局備案,因各種原因未能辦理房產證,可按當年縣政府相關文件和縣政府常務會議紀要有關規定入學。
提供資料:①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②正規購房合同、商品房銷售發票、區住建局備案證明相關佐證材料。
4.屬近三年來區政府審批的城區或城郊(指旭日街道、興園街道、羅橋街道)重點項目工程拆遷戶子女,原則上在原住址所在學區學校入學;情況特殊的,必須報請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教育主管部門根據城區學校學位情況統籌安排拆遷戶子女入學。
提交資料:①持有拆遷部門(指相關鎮、鄉、街道拆遷辦公室)加蓋行政印章的拆遷戶身份證明、拆遷協議、拆遷補助付款憑證;②城區現居住地租房協議及房東房產證原件、複印件等證明材料;③暫住在城區親朋好友家的需提供戶主房產證原件及複印件。
第四類:隨遷子女
1.2019年7月31日以前至今在我區城區務工一年以上,且籤有合法用工合同和按規定繳納社會養老保險金一年以上,並辦理了居住證、在城區有固定住所的非廣信區戶籍人員隨遷子女。學區學校以父母籤署合同的務工單位所在地劃定。(因上饒經濟開發區、上饒高鐵新區教育由廣信區代管,故經開區、高鐵新區戶籍不納入此類別,下同)
提供資料:①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屬外縣(區)來我區務工的相關證件和有效證明材料,包括戶口簿、居住證、勞動合同等原件及複印件;②2019年7月以來繳納社會養老保險金票據等佐證材料原件及複印件;③城區固定住所有效證明材料(屬租賃房的需提供租房協議及房東房產證原件及複印件,寄居親朋好友家的需提供戶主房產證原件及複印件,居住在單位的需提供單位主要領導籤字並加蓋公章的居住證明書);④學生原就讀學校學籍證明。
2.2019年7月31日以前至今在我區城區經商一年以上,並持有區市場監管局頒發的有效證照且該店鋪一直處於正常營業狀態,並辦理了居住證、在城區有固定住所的非廣信區戶籍人員隨遷子女。學區學校以父母經商場所所在地劃定。
提供資料:①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屬外縣(區)來我區經商人員的相關證件和店鋪處於正常營業狀態的有效證明材料,包括戶口簿、居住證、營業執照及正常營業證明等原件及複印件;②城區固定住所有效證明材料(屬租賃房的需提供租房協議及房東房產證原件及複印件,寄居親朋好友家的需提供戶主房產證原件及複印件,居住在單位的需提供單位主要領導籤字並加蓋公章的居住證明書);③學生原就讀學校學籍證明。
3.近三年辦理了居住證且連續三年居住在廣信區旭日街道的非廣信區戶籍人員隨遷子女。
提交資料:①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屬外縣(區)來我區長期居住的相關證件和有效證明材料,包括戶口簿、居住證原件及複印件等;②城區固定住所有效證明材料(屬租賃房的需提供租房協議及房東房產證原件及複印件,寄居親朋好友家的需提供戶主房產證原件及複印件,居住在單位的需提供單位主要領導籤字並加蓋公章的居住證明書);③學生原就讀學校學籍證明。
第五類:現役軍人子女
就讀對象為駐區部隊現役軍人子女。就讀條件相關佐證材料由學校統一收集,交由區教體局和區人武部聯合審定。
提交資料:①父(母)現役軍人證件;②父(母)本人及子女戶籍和身份證明;③父母結婚證明及子女出生證;④父(母)所在部隊出具加蓋公章的軍人身份證明。
第六類:外來客商子女
外縣(區)來我區投資客商和企業高管人員子女,就讀條件按區政府招商引資相關優惠政策及引進高層次人才相關規定執行。就讀條件相關佐證材料交由區商務局統一收集並初審,最後由區商務局聯合區教體局共同審定。
提交資料:①屬區政府招商引資客商相關佐證材料或屬引進高層次人才相關佐證材料;②所在企業的年納稅報表等材料;③父(母)本人及子女戶籍和身份證明;④現居住地佐證材料。
第七類:國有單位在編在崗人員子女
就讀對象為非旭日街道戶籍的城區行政事業單位或國有企業在編在崗人員子女。學區學校以父母實際居住地劃定(父母屬城區無房產而租房居住的,需提供區不動產管理部門開具的城區無房產證明書)。就讀條件相關佐證材料由學校統一收集並初審後,交由區教體局和區委編辦聯合審定。
提交資料:①父母及適齡兒童少年本人的戶籍身份證明、居住證明;②父母所在單位出具的有效工作證明(須經單位主要負責人籤字審核並加蓋行政印章);③區委編辦出具的父母屬於在編人員證明材料,屬條管單位的國有企業在編員工需提供單位工資花名冊等證明材料;④父母在城區無房產而租房的,需提供區不動產管理部門開具的城區無房產證明書。
第八類:華僑、港、澳、臺灣籍人士子女,外籍人士子女
提交資料:華僑、港、澳、臺灣籍人士子女持僑辦、臺辦出具的身份證明、法定監護人證明材料、實際居住地證明(房屋產權證或合法租房合同及房東房產證原件)、出生證等。外籍人士子女,持護照、《外國人就業證》《外國人居留證》、出生證、實際居住地證明(房屋產權證或合法租房合同及房東房產證原件)。
第九類:市中心城區十二個「插花地」小區住戶子女
就讀對象為2020年7月31日前,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市中心城區友邦玫瑰公館、三清國際花園、龍湖灣、藍山國際、斯達星城、和錦園、奧林至尊、青藍國際、翰林華府、三清玫瑰園、建亨上東城、秀水園十二個「插花地」住宅小區持有房產證的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少年。
提交資料:①戶口簿及房產證原件;②戶口簿及房產證複印件一份。
對於2020年春季學期在區一小、區二小、區五小、區七小、區八小五所小學就讀六年級畢業但暫不符合城區初中(區六中和區七中)入學條件的學生,根據家長的意願和申請,可由區教體局統一調劑至市經開區中學就讀七年級。該部分學生家長必須在經開區中學規定的時間段內(8月8日一9日),攜帶戶口簿、子女畢業學校加蓋公章的畢業證明等資料到該校進行身份核實(查驗是否屬於上述5所城區小學2020屆畢業生);符合條件的辦理就讀申請、入學預登記和接受就讀資料審核,逾期不予受理,由區教體局安排學生至戶籍所在地初中學校就讀。
對於2020年春季學期在邱蘊芳實驗小學和區三小兩所小學就讀六年級畢業但暫不符合羅橋中學入學條件的學生,根據家長的意願和申請,可由區教體局統一調劑至羅橋中學就讀七年級。該部分學生家長必須在羅橋中學規定的時間段內(8月8日一9日),攜帶戶口簿、子女畢業學校加蓋公章的畢業證明等資料到該校進行身份核實(查驗是否屬於上述2所小學2020屆畢業生);符合條件的辦理就讀申請、入學預登記和接受就讀資料審核,逾期不予受理,由區教體局安排學生至戶籍所在地初中學校就讀。
民辦小學六年級畢業學生,原則上對口升入所在學校初中部就讀,也可回戶籍所在地初中學校就讀。
符合區一小、區二小、區五小就讀條件的二至六年級插班學生統一調劑到區七小就讀;符合區八小就讀條件的二至六年級插班學生統一調劑到區九小就讀;符合區六中、區七中就讀條件的插班學生統一調劑到經開區中學就讀。已在城區學校就讀的學生,原則上不予辦理轉學手續。
小學新生入學還須提供兒童出生醫學證明、預防接種證、結核病篩查等疾病防疫證明;初中新生入學須提供結核病篩查等疾病防疫證明,原則上必須建有全國統一編號的小學學籍。
七、學區就讀資格審核、入學報名的時間及相關要求
(一)農村義務教育學校
農村義務教育學校起始年級新生、非起始年級插班學生資格審核、入學報名時間為8月30日。
(二)城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
1.時間安排:8月5日前
工作內容:各學校通過騰訊智慧校園班級圈廣泛推送學區管理實施意見。
2.時間安排:8月6日—7日
工作內容:各鎮(鄉、街道)符合城區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入學條件的起始年級新生,由家長攜帶城區就讀「九種類型之一」所需提供的全部驗審材料到所在學區學校辦理審核、登記手續。
3.時間安排:8月8日—9日
工作內容:各鎮(鄉、街道)符合城區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入學條件的非起始年級插班生,由家長攜帶城區就讀「九種類型之一」所需提供的全部驗審材料及學生原就讀學校「紙質學籍卡」到所調劑的學區學校辦理審核、登記手續。
城區公辦義務教育入學資料的驗審工作,由區教體局、公安局、自然資源局等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和學校組成聯合審核小組對相關材料進行嚴格審核。經驗審符合城區入學(轉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原則上由學區學校秋季學期開學前一星期內發出入學通知。
(三)全區義務教育學校報到註冊
時間安排:8月30日
工作內容:家長憑學校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攜子女到學校正式報名註冊。
八、工作要求
(一)落實工作職責
學區管理是一項系統工程,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認真履職,形成工作合力,確保各項工作穩步推進,確保社會和諧穩定。主要職責分別為:區委組織部負責高層次引進人才的審核認定工作。區委宣傳部負責城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的宣傳、輿論引導、輿情監管等工作。區委統戰部負責華僑、港、澳、臺灣籍人士子女、外籍人士子女的審核認定工作。區政府辦負責城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審核工作的統籌與協調。區教體局具體負責城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資格審核的工作推進;組織學校對學生入學資格進行初審,並建好相關就讀信息資料庫。區公安局負責對招生資格審核工作中涉及到的戶籍信息(含外來人口暫住證)進行審核認定,確保本次入學資格審查中,所有的戶籍信息均真實有效;負責秋季學期招生入學期間群體性事件的應急維穩工作,快速有效應對工作中出現的各類突發事件。區自然資源局負責對就讀條件中不動產證的審核,負責對所涉的房產信息進行審核認定,確保本次入學資格審查中,所有的房產信息均真實有效。區住建局負責2015年3月15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間在城區購買商品房備案情況審核認定工作。區人社局負責招生資格審核中隨遷子女父母勞務合同、社保繳納金額時間等信息的查詢和認定。區委編辦負責就讀條件中城區行政事業單位人員編制的審核。區人武部負責就讀條件中駐饒現役軍人身份的審核。區市場監管局負責本次招生資格審核中隨遷子女營業執照辦理時間等信息的查詢和認定。區商務局負責認定本次招生資格審核中適齡兒童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是否屬我區招商引資外來客商或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區稅務局負責認定本次招生資格審核中已被區商務局認定為外來客商納稅情況。區應急管理局負責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人員子女的審核工作。區衛健委負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子女的審核工作。區信訪局負責本次招生資格審核中涉及的群眾上訪接待和協調處理工作。鎮(鄉、街道)負責對轄區範圍內拆遷戶出示拆遷相關證明等。上饒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發展局、上饒高鐵新區社會發展局分別配合轄區內興園街道、石獅鄉相關學校的學區就讀條件審核工作。
(二)公開招生政策
區政府將通過《廣信報》、廣信區電視臺、廣信區人民政府網靈山教育專欄、騰訊智慧校園平臺、靈山教育公眾號等多種途徑主動向社會公開招生相關信息,對學區招生所涉及的最新政策調整,將在第一時間及時予以公開。區教體局及各學校要將招生文件、學區劃分、報名時間、地點和辦法、攜帶材料等內容以多種形式向社會公告;要加強與社區的聯繫與協調,將學區劃分表張貼到學區內居民小區;要在校內設置招生諮詢窗口,公布招生諮詢電話,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區信訪局要做好信訪接待工作,及時回應社會關切。
(三)實施陽光招生
區教體局、公安局、自然資源局、區委編辦等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和學校組成的城區學區就讀條件聯合審核小組,要認真核對相關證件、資料的真實性和有效性,切實保障學區入學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街道和村(居)委會、區委組織部、統戰部、人社局、住建局、商務局、市場監管局、稅務局、應急管理局、衛健委等部門和單位要積極配合城區學區管理審核工作,根據家長和學校需求,及時出具相關佐證資料。
(四)增強服務意識
在學區管理審核工作中,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熱情、耐心、細緻地做好家長的工作,及時化解審核工作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對群眾反映的子女入學問題要熱情接待、耐心解釋、及時處理,不推諉、不扯皮。要遵守招生紀律,堅持招生原則,確保審核工作順利進行。
(五)嚴明工作紀律
學區招生管理涉及民生,是一項社會關注度高、影響面廣的熱點工作。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積極推進廉潔廣信建設和廉潔教育建設,要嚴明紀律,嚴格按規程操作,不得玩忽職守,更不得肆意妄為。若發現單位及工作人員涉嫌出具假證明等違規違法行為,或發現家長提供的入學材料有弄虛造假現象,將由區政府相關主管部門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九、其它
本實施意見未盡事宜最終解釋權歸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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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整理:上饒網、上饒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