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鹽出臺了《關於做好鎮(街道)、部門辦公會議學法工作的通知》,旨在通過定量安排學法時間、學法數量、學法內容等,不斷提升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從而充分發揮領導幹部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表率作用。
《通知》要求,各鎮(街道)和機關部門召開辦公會議時,安排集中學法環節年度不少於5次,且鎮(街道)開展學法活動的學習時間每次不少於25分鐘,機關部門每次不少於30分鐘。學習內容可以參照本縣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學法內容。
據統計,今年海鹽縣政府常務會議學法結合重點工作,已開展了包括《浙江省餐廚垃圾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在內的5部法律法規或規章政策。同時,鎮(街道)、部門領導幹部除參加集中學習外,還結合自身工作職能職責,加強相關專業法規政策自學。
鎮(街道)和機關部門的法制機構按照年度工作重點統籌制定年度學法計劃,計劃的學法內容將與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及各部門工作相結合,將政府、部門在實際工作中經常要用的法規政策等作為學習重點。同時,堅持「問題導向」的總要求,學法內容針對政府、部門在實際工作中遇到的熱點、難點或突出問題,尤其在依法行政方面「跌過跟鬥」的地方進行針對性學習。
據不完全統計,各鎮(街道)和機關部門自文件發布以後自行安排學法內容,業已完成辦公會議學法60餘次,內容涉及對剿滅劣Ⅴ類水工作具有指導意義的《水汙染防治法》、服務開展小城鎮綜合整治的《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或指導本機關部門工作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工傷保險條例》等。
開展鎮(街道)、部門辦公會議學法工作明確了宣講人及學法對象,宣教人員原則上由單位負責人擔任,學法對象則為會議出席人員和列席人員。同時,明確了辦公會議學法宣講的實用化和精準化,多講法規政策條文、法律關係及行政執法「以案釋法」交流,少做單位工作情況、成績的匯報。
會議學法活動開展中,縣綜合執法局、縣民政局、縣教育局等絕大多數單位負責人均對照文件,結合黨委政府中心工作或單位工作要求開展法律法規的學習,讓授課活動提高幹部的法律知識、武裝幹部的法治意識,確保行政權力不越位、不錯位、不缺位,從而充分發揮幹部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表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