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錄下丈夫疑出軌音頻想離婚被駁回# 翻看手機、錄音追蹤,夫妻上演諜戰片,偷看、偷錄的證據不算數,男人的春天來了麼?夫妻之間到底有沒有隱私權呢?
王女士與張先生2013年結婚,結婚之後很快就有了孩子,甜蜜的二人世界從此打破,迎來的更多是生活的柴米油鹽、枯燥無味,此後張先生經常出差,二人聚少離多,慢慢的王女士發現丈夫總是偷偷摸摸,於是就開始查找證據。
偶然的一次機會,王女士趁丈夫睡覺時候竟然猜到張先生手機密碼,解開後發現手機中有張先生與陌生女子的多次合影,而且還有開房的記錄信息!
該說不說,王女士確實懂法,不但沒有聲張,還默默的含淚取證!光有圖片不能作為證據,那就購置相關的錄音設備,並且還真的錄到了張先生和一女子裸聊的音頻。王女士回想結婚時甜蜜愛情,一看婚後,尤其是有孩子之後發生的各種變化,不禁傷心落淚。
在經過長時間的取證工作後,一紙訴狀將張先生告上法庭,要求第一孩子撫養權歸自己所有,第二房子歸自己所有,第三平分其他財產。
多麼合理的要求啊,一點不過分啊,不該要的不要,該要的必須要。但是,法院支持了麼?沒有!天啊!法院認為,夫妻之間雖然是親密關係,具有配偶權等身份權利,但不意味著放棄了自己的隱私權,兩個人再好也不代表是一個人,這種隱私權不能因為結婚而失去,在保護當事人利益與保護人的基本權利方面,法院應當予以取捨,遂判決,王女士通過秘密錄音、偷看手機等方式取得的證據不具有合法性,侵犯了其丈夫的人身權利,應該確認無效,對其要求離婚的訴訟請求予以駁回。
網友評論區炸了,這以後再找出軌的證據真難啊。對此,你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