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學2015年招生章程

2021-01-08 人民網

海南大學2015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和教育部 2015 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為保證招生工作在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下順利進行,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校名為海南大學,代碼為 10589 ,辦學類型為公辦普通高等教育,具有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和本科生等多層次學歷教育招生資格。辦學地址:海甸校區(校本部,位於海南省海口市美蘭區人民大道 58 號)、城西校區(位於海南省海口市龍華區學院路 4 號)、儋州校區(位於海南省儋州市寶島新村,只招收應用型本科)。

  第三條 學校是由原華南熱帶農業大學(創建於 1958 年)與原海南大學(創建於 1983 年)於 2007 年 8 月合併組建而成的省屬重點綜合性大學,是國家「 211 工程」重點建設高校、國家「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和「中西部高校綜合實力提升工程」支持高校、海南省人民政府與教育部財政部共建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優秀學校、全國畢業生就業典型經驗高校、全國專業學位教育綜合改革試點高校、國家大學生文化素質教育基地、全國華文教育基地、教育部來華留學示範基地、教育部「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卓越農林人才教育培養計劃」、「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高校、教育部首批「國家級大學生校外實踐教育基地」高校、教育部農業部首批「農科教合作人才培育基地」高校、教育部第二批「來華留學示範基地」高校和全國學校藝術教育先進單位,是具有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出國留學資格的高校和接收中國政府獎學金、海南省政府獎學金、孔子學院獎學金來華留學生資格的高校,是海南省惟一具有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資格的高校,2015年有423名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被推薦到北京大學、復旦大學、浙江大學、華中科技大學等高校或中國科學院等研究機構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其中「 985 工程」、「 211 工程」高校和中國科學院接收人數佔總接收人數的 94.3% 。

  第四條 學校校園佔地面積 5200 多畝,全日制在校生 37000 餘人。海甸主校區濱海抱湖,海水入湖,湖海交融,椰風海韻,是求知治學的理想之地。學校學科涵蓋哲學、經濟學、法學、文學、理學、工學、農學、管理學、藝術學等9個門類,設有四大學部,21個學院(部),擁有博士後科研流動站2個、一級學科博士點5個、二級學科博士點35個、一級學科碩士點21個、二級學科碩士點120個、碩士專業學位類型11種、本科招生專業76個,國家級重點學科3個(含培育1個)、國家重點實驗室(培育基地)1個、國家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1個、國家級教學團隊2個、國家級特色專業8個、國家精品課程2門、國家級雙語教學示範課程1門、國家級教學名師獎2項、全國專業技術人才先進集體2個,農業部重點學科2個、農業部實驗室1個、教育部重點實驗室3個、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個,海南省重點學科10個、省重點培育學科4個、省級科研基地15個、聯合研究機構4個、省級教學團隊13個、省級特色專業24個、省級精品課程49門、省級精品視頻公開課3門、省級教學名師獎20項;承擔國家教育體制改革試點項目 1 項。學校大力實施教學質量工程,開設文理科實驗班,舉辦冬季小學期,與天津大學聯合培養,並與境外 26 個國家和地區的 102所知名高校建立了校際合作關係,每年選派一批優秀本科生、研究生前往美國、英國、法國、加拿大、新加坡、馬來西亞、俄羅斯、日本、韓國等國家及港澳臺地區的高校學習深造。

  第二章 招生機構與監督機制

  第五條 學校成立由校長、分管副校長、有關部門負責人、教師代表、校友代表、學生代表和法律顧問組成的海南大學本科招生委員會,負責領導和管理本科招生工作。具體本科招生工作由海南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

  第六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監察組,負責全程監督招生錄取工作,同時設立招生監督電話(0898-66183734)和舉報郵箱(jiwei@hainu.edu.cn ),接受社會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和錄取批次

  第七條 學校面向全國內地 31 個省(區、市)招生,屬國家本科第一批錄取院校,招生類別有普通文理科、藝術類專業、高水平運動員、國家貧困地區專項計劃、地方農村專項計劃、少數民族預科班(僅招海南省生源,文理各20人)。普通文理科專業在各省錄取批次為本科一批,僅儋州校區的文理科專業安排在本科二批。學校在國家下達的招生規模內,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和學校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學科發展、生源狀況、社會需求,制訂2015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詳細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見各省招辦公布或 5 月下旬到學校招生信息網http://bkzs.hainu.edu.cn查詢。2015年招生專業、科類、計劃、錄取批次、學費和住宿費收費標準、辦學地點等信息見附件。

  第八條 為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學校安排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 1%的預留計劃77個投放到生源好的省份,用於錄取超出100%投檔比例已經投檔到我校且專業服從調劑、身體符合要求的線上考生,或根據模擬投檔情況在正式投檔前增加計劃到生源好的省份。藝術類專業預留計劃,根據各省錄取時間、生源情況、出現同排名考生等情況,增加預留計劃順延錄取投檔到學校的合格考生。

  第九條 學校在錄取過程中,生源好的專業可適當增加招生計劃,報考人數少的專業可適當減少招生計劃。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十條 對於實行平行志願省份,把同一輪「平行投檔」考生視為院校志願順序相同,即同為「一志願」或「非一志願」。對於實行非平行志願省份,採取院校志願優先原則,不設院校志願分數級差:即優先錄取第一志願考生,第一志願生源不足時方錄取第二志願上線考生,依此類推。

  第十一條 對考生單科成績不設限制(會展經濟與管理(中外合作辦學)、法學(卓越人才班)專業除外),但在考生分數相近或相同情況下,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優先錄取與專業相關科目分數高、外語分數高、獲得省級以上獎勵或因特長加分的考生,外語類專業優先錄取英語成績高的考生。

  第十二條 對非外語類專業,我校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考生進校後均以英語作為公共基礎外語安排教學,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在填報志願時須慎重。

  第十三條 學校根據各省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實行梯度志願的省份一般不超過120% ,實行平行志願的省份一般不超過 105 %。

  第十四條 根據教育部文件,原則上認可各省加分和優先錄取規定,錄取時考生成績以考生投檔分(不含生源省份排位小分)為準。在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根據所在省有關規定,對第一志願報考我校的考生,認同政策性降分錄取資格。

  第十五條 各專業錄取規則:

  (一)對同一輪投檔的考生,沒有特別說明時,錄取考生專業實行分數優先原則,不設專業志願分數級差,即高分考生優先滿足專業志願。

  內蒙古自治區考生專業錄取時實行「招生計劃1:1範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規則。

  為鼓勵考生第一志願報考園林、園藝、水產養殖學、農業資源與環境、動物科學、動物醫學、農學、植物保護、園藝 ( 草坪科學與工程方向 ) 、植物保護( 農藥與農產品安全方向 ) 等農科類專業(含卓越人才班的農科類專業),實行第一專業志願優先原則。另外,同一輪出檔考生錄取時,在考生所填報專業志願未能錄取並同意專業調劑的情況下,若農科類專業未錄滿,優先錄取填報有未錄滿的農科類專業志願的考生,然後才調劑其他沒有相應農科類專業志願的考生錄取到農科類專業。

  (二)當考生填報所有專業志願不能錄取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在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專業中(中外合作辦學的會展經濟與管理專業除外)調劑錄取,不服從專業調劑考生,將予以退檔。

  (三)建築學專業學制為五年,要求報考考生具備一定繪畫基礎,新生入學後需測試繪畫水平,測試不合格者轉入土木工程專業學習。

  (四)外語類專業僅招英語語種考生(日語、俄語專業為零起點教學),要求考生口齒清晰,英語成績良好。報考外語專業考生參加外語口試辦法和口試成績以各省規定為準,錄取時參照生源省規定執行。

  (五)藝術類專業考生入學後,須參加我校藝術類專業新生複試。專業考試有舞弊行為、不參加新生複試、或複試不合格且複試的專業水平嚴重達不到原專業考試水平的考生,一律取消入學資格,退回生源地。

  (六)報考法學(卓越人才班)專業的考生,要求數學和英語高考成績達到滿分的80%以上(含80%)。

  (七)海南大學與愛爾蘭都柏林理工學院合作舉辦會展經濟與管理(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本科教育項目,是雙學位合作教育項目,只招收有專業志願的考生,並要求英語單科高考成績達到滿分的60%以上(含60%),生源不足時,根據考生所在省份有關規定,對有此專業志願考生,適當降分錄取。

  (八)學校有部分專業按學科大類(專業)招生錄取,學生入學後統一學習所錄取學科大類的基礎和專業基礎課程,依專業不同,兩到三年內根據專業教學容量、學生志願情況、學習成績和人才需求分流專業。

  第十六條 學校招收視覺傳達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 ( 服裝表演方向 ) 、繪畫、音樂表演(聲樂、器樂方向)、舞蹈編導和戲劇影視文學(影視編導方向)等藝術類專業學生,錄取原則按照《海南大學2015年藝術類本科專業招生簡章》執行。

  第十七條 學校招收籃球、排球、足球和田徑等項目高水平運動員,錄取原則按照《海南大學2015年高水平運動員招生簡章》執行。

  第十八條 江蘇省招生的考生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為「選測BC,必測4C 1合格」,進檔考生排序方法為「先分數後等級」,選測科目見江蘇省招辦公布的分專業招生計劃表。

  第十九條 所有專業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對身體條件不符合所報專業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學校將其調劑到其他符合條件又有招生計劃的專業。此外,繪畫、視覺傳達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戲劇影視文學(影視編導方向)專業要求無色盲,音樂表演及舞蹈編導專業要求有較好的學習音樂、表演和舞蹈的生理條件。服裝與服飾設計(服裝表演方向)專業要求是女生,1994年1月1日(含)以後出生,身高170釐米(含)以上,符合專業模特的基本條件。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條 被錄取新生必須持錄取通知書、準考證和身份證按時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時入學者,應在學校報到截止之日前以書面報告及有關證明向學校招生辦公室請假,請假原則上不得超過兩周,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一條 新生入學後進行入學資格審查,凡入學資格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其入學資格。凡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學籍者,將取消其學籍。

  第二十二條 符合學校轉專業規定條件者,由本人申請,經學校批准後可調整專業;會展經濟與管理(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錄取的考生,入學後不得轉專業。

  第二十三條 學生完成學校培養方案規定的內容,符合畢業條件者,頒發海南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海南大學學士學位證書。會展經濟與管理(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生符合愛爾蘭都柏林理工學院學位授予條件者,還頒發都柏林理工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十四條 招生專業、計劃、科類、錄取批次、學費、住宿費收費標準見附件。

  第二十五條 學校設有各類獎學金和助學金,為家庭經濟困難新生開設新生入學「綠色通道」,根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家庭情況提供資助;設立勤工助學崗位,全力解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問題。

  第二十六條 學校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之外的任何費用。學校招生章程、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藝術類專業和高水平運動員考生資格、往年錄取信息、當年錄取結果、考生諮詢和申訴渠道等,通過以下方式進行公布、提供諮詢和接受申訴。

  學校網址: http://www.hainu.edu.cn,海南大學招生信息網: http://bkzs.hainu.edu.cn

  辦公電話: 0898-66266469 傳真: 0898-66260171 E-mail : 66266469@163.com

  通訊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蘭區人民大道 58 號海南大學招生辦公室(郵編: 570228 )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海南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規定如與本章程衝突,以本章程為準。

  附件:海南大學2015年招生專業、科類、計劃、錄取批次、學費和住宿費收費標準一覽表

序號

學院

專業

招生

計劃

科類

錄取

批次

學費(元/學年)

辦學地點

1

材料與化工學院

材料類(高分子材料與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

150

理工

一本

4600

海甸校區(主校區)

2

化工與製藥類(化學工程與工藝、應用化學、生物工程)

210

理工

一本

4600

3

高分子材料與工程(卓越人才班)

30

理工

一本

4600

4

化學工程與工藝(卓越人才班)

30

理工

一本

4600

6

海洋學院

海洋科學

60

理工

一本

4600

7

水產養殖學

90

理工

一本

4100

8

藥學

80

理工

一本

4600

9

環境與植物保護學院

植物保護(卓越人才班)

45

理工

一本

4100

10

植物保護

130

理工

一本

4100

11

環境科學

135

理工

一本

4600

12

機電工程學院

機械類(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機械電子工程、車輛工程)

315

理工

一本

4600

13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110

理工

一本

4600

14

交通運輸

45

理工

一本

4600

15

農業機械化及其自動化

45

理工

一本

4600

16

自動化

45

理工

一本

4600

17

農學院

動物醫學類(動物醫學、動物科學)

90

理工

一本

4100

18

生物科學類(生物科學、生物技術)

135

理工

一本

4600

19

動物醫學(卓越人才班)

45

理工

一本

4100

20

農學(卓越人才班)

45

理工

一本

4100

21

農學

45

理工

一本

4100

22

農業資源與環境(卓越人才班)

45

理工

一本

4100

23

農業資源與環境

45

理工

一本

4100

24

食品學院

食品科學與工程

115

理工

一本

4600

25

食品質量與安全

115

理工

一本

4600

26

土木建築工程學院

工程管理

60

理工

一本

4600

27

海洋工程與技術

45

理工

一本

4600

28

建築學

60

理工

一本

4600

29

土木工程

165

理工

一本

4600

30

信息科學技術學院

電子信息類(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信息安全、網絡工程)

500

理工

一本

4600

31

數學與應用數學

50

理工

一本

4600

32

信息與計算科學

45

理工

一本

4600

33

園藝園林學院

園藝(卓越人才班)

45

理工

一本

4100

34

園藝

180

理工

一本

4100

35

風景園林

135

理工

一本

4600

36

園林

55

理工

一本

4600

37

設施農業科學與工程

90

理工

一本

4600

38

旅遊學院

會展經濟與管理(中外合作辦學)

(僅招收有專業志願的考生)

100

文理

一本

33000

39

藝術學院

視覺傳達設計

90

藝術(文)

藝術

8800

40

繪畫

70

藝術(文)

藝術

8800

41

服裝與服飾設計

16

藝術(文)

藝術

8800

42

音樂表演(聲樂方向)

40

藝術(文)

藝術

8800

43

音樂表演(器樂方向)

36

藝術(文)

藝術

8800

44

舞蹈編導

50

藝術(文)

藝術

8800

45

服裝與服飾設計(服裝表演方向)

18

藝術(文)

藝術

8800

46

法學院

法學(卓越人才班)

30

文理

一本

4600

海甸校區(主校區,一年級在城西校區)

47

法學

210

文理

一本

4600

48

經濟與管理學院

工商管理類(工商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市場營銷)

213

文理

一本

4600

49

管理科學與工程類(物流管理、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126

理工

一本

4600

50

財務管理

120

文理

一本

4600

51

會計學

220

文理

一本

4600

52

國際經濟與貿易

81

文理

一本

4600

53

金融學

120

文理

一本

4600

54

農林經濟管理

60

文理

一本

4600

55

經濟統計學

60

理工

一本

4600

56

旅遊學院

會展經濟與管理

45

文理

一本

4600

57

酒店管理

90

文理

一本

4600

58

旅遊管理

210

文理

一本

4600

59

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

45

理工

一本

4600

60

馬克思主義學院

思想政治教育

50

文史

一本

4600

61

人文傳播學院

傳播學

60

文史

一本

4600

62

廣告學

60

文史

一本

4600

63

漢語國際教育

120

文史

一本

4100

64

漢語言文學

120

文史

一本

4100

65

戲劇影視文學(影視編導方向)

70

藝術(文)

藝術

6600

66

外國語學院

俄語

30

文史

一本

4600

67

日語

64

文史

一本

4600

68

商務英語

266

文史

一本

4600

69

英語

140

文史

一本

4600

70

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

公共關係學

100

文史

一本

4600

71

行政管理

120

文理

一本

4600

72

土地資源管理

120

理工

一本

4600

73

應用科技學院

俄語(商務俄語方向)

90

文史

二本

6820

儋州校區

74

英語(旅遊英語方向)

100

文史

二本

6820

75

行政管理(行政文秘方向)

120

文史

二本

6820

76

財務管理(企業理財方向)

170

文理

二本

6820

77

會計學(涉外會計方向)

170

文理

二本

6820

78

電子科學與技術

160

理工

二本

7150

79

風景園林(園林工程技術方向)

180

理工

二本

7150

80

物聯網工程

130

理工

二本

7150

81

園藝(草坪科學與工程方向)

90

理工

二本

7150

82

植物保護(農藥與農產品安全方向)

90

理工

二本

7150

住宿費標準:一級學生公寓1200元-1350元/學年,二級學生公寓800元-950元/學年,普通宿舍600元/學年。

  備註:1、各專業在各省具體招生計劃以各省招生辦公室公布為準,學校亦將於5月下旬在學校招生信息網(http://www.hainu.edu.cn/zhaosheng/)網上公布;2、各專業計劃數、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如有變動,以海南省的最新批文為準。3、我校有10個專業先後分別入選教育部系列「卓越人才教育培養計劃(簡稱卓越計劃)」中的「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卓越農林人才教育培養計劃(含拔尖創新型和複合應用型)」,學校在原試點改革的基礎上,今年對「卓越計劃」中的8個專業試點單獨招生、並按教育部「卓越計劃」各項目的相應內涵和要求在創新人才培養機制方面進行探索。這8個單獨招生專業統一標註為「卓越人才班」。4、會展經濟與管理(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是我校與愛爾蘭都柏林理工學院合作舉辦的本科雙學位國際合作教育項目,專業代碼120903H,本項目在海南大學現有辦學優勢的基礎上,引進愛爾蘭都柏林理工學院(DIT)會展管理專業本科教學體系,培養具有全球視野和國際競爭力的創新型會展高級管理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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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總 則  一、總則  (一)為了保證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國務院僑辦和廣東省有關規定並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本章程。
  • 福州大學陽光學院2015年招生章程
    陽光學院2015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更好地貫徹和實施教育部關於高校招生「陽光工程」的要求,保證陽光學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範招生行為,提高生源質量,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 山西大同大學2015年招生章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為了規範招生工作和維護考生合法權益,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一、總則   1、本章程適用於山西大同大學普通高考、專升本和對口升學考試的招生工作。
  • 2015年海南大學高水平運動員招生專項測試合格名單
    2015年海南大學高水平運動員招生專項測試合格名單 2015-04-13 12:01 來源:海南大學 作者:
  • 湖南科技大學2015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  》》2015北京各區高三一模試題及答案匯總  》》2014高考一模二模三模試題及答案(匯總)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規範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簡稱招生工作),堅持依法治招,保證招生工作正常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 南京曉莊學院2015年招生章程
    南京曉莊學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招生規定以及2015年學校所面向的相關招生省(市、區)的招生政策,本著 公平、公正、公開以及擇優錄取的招生工作原則
  • 重慶大學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
    重慶大學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於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
  • 煙臺南山學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煙臺南山學院2015年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提高生源質量,優化生源結構,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東省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 發布 | 天津商業大學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天津商業大學2020年 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為確保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第二條本章程是我校向社會公布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社會及考生了解學校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學校開展招生諮詢和錄取工作的重要依據。
  • 湖南工商大學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政策的規定,為更好地貫徹教育部高校招生"陽光工程"的要求,規範學校全日制本專科招生工作(以下簡稱招生工作),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章程。
  • 山西師範大學現代文理學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依據教育部和山西省教育廳、山西省招生考試中心有關文件精神和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2015年招生章程。
  • 廈門大學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
    各招生大類分流專業(或方向)的情況請參閱《廈門大學2020年本科招生專業大類設置方案》。第四章 招生要求第十四條 報考廈門大學外語類專業的考生,要求高考外語語種為英語。廈門大學馬來西亞分校各專業均為英語教學,請高考外語語種不是英語的考生謹慎填報,具體要求詳見《廈門大學馬來西亞分校2020年招收中國本科學生簡章》。
  • 河南建築職業技術學院2015年招生章程
    2015年河南建築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的原則,規範學院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