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做好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維護我市道路運輸及城市客運行業消防安全形勢穩定,市交管總站、客管處組織在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期間開展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一是要求各企業切實履行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定期研判企業消防安全形勢,認真落實國家、省市重大活動、會議以及元旦、春運、元宵等節日期間的消防安保工作。二是加強火災隱患排查整治,組織企業以危險化學品運輸、客貨運場站、公交樞紐站、出租物業、電動汽車充電點、人員密集區域等為重點開展消防隱患排查整治行動。三是組織行業企業加強消防安全典型案例學習和消防應急演練,著力提高安全管理人員和一線作業人員的應急處置能力,切實掌握火災事故防範和撲滅初期火災措施。四是積極推進消防安全提示「進公交」「進企業」宣傳活動,營造消防安全宣傳氛圍。五是強化火災救援應急準備,組織企業加強微型消防站、兼職消防隊建設,優化裝備配置,修訂完善消防應急處置預案,全力做好初期火災撲救應急處置準備。
下一步,市交管總站、客管處將結合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工作,深入企業進行督導檢查,確保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各項工作落地見效。(市交管總站、客管處)
【來源:廣州市交通運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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