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起《七宗罪》之前,想要先說一說它的導演大衛·芬奇,好萊塢最知名的鬼才導演之一。出生於丹佛,成長於加利福尼亞的芬奇,自小就表現出了難得的導演天賦,年僅25歲的他,已經與朋友成立了電影公司,而在這之前,芬奇已經為可口可樂,百事可樂,香奈兒,百威等大品牌拍攝了廣告片,他那閃耀著光芒的才華無處躲藏,最終在《七宗罪》這部電影中大放異彩。這部誕生於1995年的電影,雖然距今已經24年,可是它所揭露的普世價值直到現在仍舊發人深省,看完這部電影總是情不自禁的思考,或許我們每個人都像周杰倫的《以父之名》的歌詞裡唱的那樣,「我們每個人都有醉,犯著不同的罪。」
暴食、貪婪、淫慾、懶惰、驕傲、嫉妒、復仇,這是用撒旦七種惡魔形態所幻化出來的罪責,在這裡有種宗教上的道德勸誡的警世意味。這其中罪責也成為了本片的重要線索,兇手的行兇方式和動機,完美的契合了聖經中提到的「七宗罪」。有摩根·弗裡曼和布拉德·皮特所扮演的警員,開始沿著這樣一條線索去抓捕罪犯,驚心動魄的較量和參雜著濃厚宗教味道的博弈開始了。
小編有注意到,這部電影的英文原名,只有一個單詞,那便是seven,七在聖經故事中,可不是一個好的代表。上帝創造人類是用了七天沒錯,但與此同時,撒旦有七種惡魔形象,且它的原型是有七個頭的火龍,而在電影中,七種罪名,七個案件,發生於七天之內,第七天更是鎖定在了下午七點,冥冥之中被命運所禁錮的窒息感,已經從熒幕上滿溢出來。當一位殺手願意遵從上帝對罪名的定義去行兇,這還是犯罪嗎?
因此小編認為芬奇擺出的第一個問題就是,兇手行使的一切,究竟是不是上帝賦予的權力,他到底有沒有犯罪呢?因為一個胖子暴飲暴食,於是他就強迫此人暴食,導致血管破裂而死,後面的幾次兇殺,皆是利用了受害人自身的弱點和罪責,這期間是否有一種替天行道的感覺呢?相比不是這樣子的。《聖經》十誡中說:"不可妄呼聖主你天主的名。"意思是說,聖主是唯一的,作為凡人,是不可以假借他的名字而傳播道義。只要抓準了這一條,兇手的立場就完全不成立,"宿命論"和「行使上帝的權力」也就煙消雲散。因此當第七天,問兇手是否在為上帝行事,他並沒有作出回答,而是認為自己所做的一切是一種了不起的藝術,而只有當他完成一切,才是最完美的藝術品。
凱文·史派西,這個在《紙牌屋》裡叱詫風雲的資深政客,在這部電影裡奉獻了及其優秀的表演,向我們展示了一個冷漠,無情,甚至舉手投足間都透露著陰森的連環殺手。他卻不認為自己是殺人,因為他將自己的所作所為看作創造絕佳的藝術品,他用自己的生命印證了第六宗罪責,即嫉妒,用大衛的失控和分怒,印證了第七宗罪責,即復仇。於是暴怒的大衛,面對妻子的死亡,終於開槍,擊殺了連環殺手,從而自己也掉入恢恢法網之中。
這是部絕望的片子,它向人們展示了世界的罪惡和冷漠,但是沒有告訴人們怎樣避免這種境況的惡化。是保持人性的善和對上帝的皈依嗎?可是片子塑造的擁有美好人性的特雷西最後也被兇手殘忍殺害。片中展示的是世界最為陰暗的一面,對於美好光明溫暖的一面完全遮蔽,大衛與特雷西的愛情尚且算作這個黑暗底色的一束光線,最後也由於特雷西的被殺而消逝。
絕望之餘,我們不禁去思索,人的希望與出路在哪裡?目前尚不得知。芬奇在影片最後,安排老警官威廉引用了了海明威曾經說過的一句話:the world is a fine place,and worth fighting for。I agree with the second part。世界非常美好,值得我們為之奮鬥。我只同意後半句。這個結尾非常具有說服力,且讓人陷入沉思,這個世界是個好的世界嗎?看來答案是否定的,因為正直的大衛失去了心愛之人,觸犯了上帝留下的第七宗罪責,從而與罪犯一同湮滅,在這樣黑暗沉重的背景下,世界自然不夠美好,但卻值得人們去為之奮鬥,因為唯有抗爭,才能真正的撥開黑暗。這或許是大衛芬奇留給我們的最後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