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一則證明「你媽是你媽」的新聞引發了社會的群體吐槽。其實,這不僅包括各種偶發性的證明,還包括數量龐大、種類繁多的證件,諸如身份證、結婚證、駕駛證等,本質上都是為了減少管理成本,規避法律風險。這些證件有用沒用,有多大用暫且不提,但紙質證件容易丟失卻是個不爭的事實。
然而,在我國,有一種對個人極為重要的證件在遺失後卻是無法補辦的——大學畢業證。
畢業證是個人學歷證明,也就是個人的學習經歷。在此,先做個科普,社會上往往有單證碩士和雙證碩士之分,而雙證比單證多出來的那一個證就是畢業證。這個證書是教育部統一頒發的,每個證書對應一個編號,對個人發展非常重要。求學、考公、就業、職務升遷都需要這玩意,而且,是審查原件,留複印件。
這個證件很重要眾所周知,但除非是自己遺失過畢業證或經歷過類似事件,否則,九成以上的人都不知道,這個證件遺失後是不能補辦的。要補辦,只能補辦一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畢業證明。這個補辦程序我們一會再提,但是補辦後的畢業證明不是悲劇的終點,而是起點,因為很多人壓根不知道畢業證遺失後不能補辦這件事。於是,學校拒收、單位拒籤的厄運接踵而至,而且很多時候遺失畢業證的還要給人留下一個粗心大意,難堪大事的印象……
沒丟畢業證的:活該,誰讓你不小心的?
丟了畢業證的:現在屁大個事就要看畢業證原件,還不讓帶殼,幾張紙一不小心就丟了,還別說諸如失火、地震、偷竊、搶劫的天災人禍了。
沒丟畢業證的:那我為啥保存的好好的?
丟了畢業證的:呵呵,趕緊回去看看吧,說不定早丟了。
最貼心的解釋是「由於畢業證是教育部統一編號,每個畢業證對應的編號獨一無二。在學生畢業時,學生學歷、畢業信息和畢業證編號一起上傳到國家學歷鑑定中心。如果畢業證丟失後能補辦的話,意味著同一個編號對應著兩個甚至多個畢業證書,真假難以鑑定,這樣在管理上就存在著巨大的漏洞。」
最無辜的解釋是「學生畢業後,有的學校併入了其他大學,也有的學校名字發生改變,同時因為高校各任校長任期有限,原來證書中必備的校長籤字蓋章多數已無法複製,程序難以實現。」
最過時的解釋是「首先,最初沒有建設畢業證資料庫,所以要求一次性發放無法聯網核查的證件,以此杜絕重號問題。其次,畢業證件格式不一致,在無法保證格式統一的前提下,同一批次學生拿著不同樣式的證件,會有各種隱患和弊端。」
2004年,我國開通了學信網,作為教育部指定的學歷查詢唯一網站,可以查詢2001年以後畢業的學歷信息,包括姓名、照片、學歷編號等。那麼,一個編號對應兩個甚至多個畢業證書的真假問題就不存在了。因為,信息可查啊!只要根據編號查詢出的信息是正確的,對應姓名、照片等就可以確保準確,這怎麼就會造成「巨大漏洞」呢?
學信網的存在從根本上解決了學歷認證的問題,而我國推行各類證件的初衷應該是為了降低社會溝通成本,而不是增加個人負擔。只要信息真實準確,跟格式又有什麼關係?更別說去苛求統一樣式了。在信息化、網際網路+飛速發展的今天,畢業證明還固化在一紙文憑上,簡直是對我國大力推行電子政務的侮辱。
如果你不幸遺失了畢業證,那麼以下幾條建議你可以參考:
(一)補辦畢業證明
2014年,教育部辦公廳發布了《關於規範高等學校學歷證書有關事項的通知》(教學廳函[2014]14號)「畢業、結業、肄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遺失或者損壞,經本人申請,學校核實後應當出具相應的證明書。證明書與原證書具有同等效力。」雖然這個通知規定了畢業證遺失後可以補辦畢業證明,也承認了其法律效力,但沒有明確補辦流程。在落實層面,各高校通行的做法是:
1、在省(市)級公開發行的報刊上發表畢業/學位證書遺失聲明,提交已刊登遺失聲明的報刊(原件);
2、攜帶相關證件,提交學校覆核。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證及複印件、本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介紹信(待業者提供檔案掛靠部門有關證明或介紹信)、個人申請書、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大1寸證件照。有的學校還要求到學校檔案館複印本人的高考錄取名冊、學籍檔案及畢業證書籤領表等信息。
(二)學歷認證報告
最為權威的是到學歷認證機構做學歷認證報告,認證報告和畢業證擁有同等效力。
學位證跟畢業證相似,只能補辦學位證明。只是學位證是學校籤發,不需要經過教育部,在程序上會稍微容易那麼一點點。
當然,本文的撰寫目的不是去比較兩證哪個更容易補辦,而是希望這件事引起相關部門的重視。最好的解決辦法還是國家出臺畢業證補辦規定,明確補辦流程,優化補辦方案,真正為廣大畢業生的利益著想,不要讓人因為一兩張紙而抱憾終生。
(圖文源於網絡)